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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
作者自序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和总则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1条 适用《公约》的条件
第2条 《公约》适用的排除
第3条 《公约》对于混合合同的适用
第4条 《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
第5条 对人身死亡或伤害责任的排除适用
第6条 当事人通过约定而排除《公约》的适用
第二章 总则
第7条 解释《公约》的原则
第8条 解释当事人声明和行为的规则
第9条 商业惯例和习惯做法的效力
第10条 营业地的认定
第11条 合同的形式
第12条 缔约国的保留权及其效力
第13条 对“书面”概念的界定
第二部分 合同的订立
第14条 要约
第15条 要约的撤回
第16条 要约的撤销
第17条 要约的终止
第18条 承诺
第19条 反要约
第20条 要约承诺期的确定
第21条 逾期承诺
第22条 承诺的撤回
第23条 合同订立的时间
第24条 送达的概念
第三部分 货物销售
第一章 一般规则
第25条 根本违约
第26条 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
第27条 发送生效原则
第28条 实际履行请求权
第29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第二章 卖方的义务
第30条 卖方的义务
第一节 交付货物和移交单据
第31条 卖方的交付义务和交付货物的地点
第32条 与货物运输相关的义务
第33条 交货时间
第34条 单据移交义务
第二节 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不得侵害第三方权利的货物
第35条 货物与合同相符
第36条 存在不相符性的时间界限
第37条 交货日截止前的补救权
第38条 买方检验货物的时间
第39条 发出货物品质瑕疵通知的义务
第40条 卖方的恶意隐瞒
第41条 权利瑕疵担保
第42条 知识产权瑕疵担保
第43条 存在权利瑕疵时的通知义务
第44条 未通知的理由
第三节 卖方违约时的补救措施
第45条 买方能采取的救济措施
第46条 要求卖方实际履行或补充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第47条 宽限期
第48条 卖方瑕疵履行时的补救权
第49条 买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
第50条 减价
第51条 卖方部分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措施
第52条 卖方提前交货或多交付货物时的救济措施
第三章 买方的义务
第53条 买方的基本义务(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第一节 支付价款
第54条 货款的支付
第55条 价格的确定
第56条 按重量确定价格
第57条 支付地点
第58条 付款时间
第59条 主动付款
第二节 收取货物
第60条 收取货物的概念
第三节 买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第61条 买方违约时卖方可采取的救济措施
第62条 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第63条 规定额外的履约宽限期
第64条 宣告合同无效
第65条 卖方自行确定货物的规格
第四章 风险移转
第66条 风险转移的法律效果
第67条 涉及货物运输时风险转移的时间
第68条 运输途中货物销售时的风险转移
第69条 其他情形下的风险转移
第70条 根本违约和风险转移
第五章 有关卖方和买方义务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预期违约和分批交货合同
第71条 预期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第72条 预期根本违约
第73条 分批交货合同及其效力的解除
第二节 损害赔偿
第74条 损害赔偿的数额
第75条 宣告合同无效并进行替代交易时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第76条 宣告合同无效而未进行替代交易时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第77条 减少损失义务及其后果
第三节 利息
第78条 应付款项的利息
第四节 免责
第79条 不受人力所控制的履约障碍
第80条 由另一方引发的不履行
第五节 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
第81条 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82条 不能按原状归还货物的法律后果
第83条 其他救济权的保留
第84条 归还货物或货款时的利益返还
第六节 保全货物
第85条 卖方控制货物时的保全货物义务
第86条 买方保全货物的义务
第87条 存入他人仓库及其费用
第88条 保全货物的当事人出售货物
第四部分 最后条款
第89条 《公约》保管人
第90条 与其他类似国际公约的关系
第91条 加入《公约》的程序
第92条 对《公约》第二部分或第三部分的保留
第93条 《公约》在联邦制国家的适用
第94条 国内销售规则与《公约》条款相似的缔约国的保留声明
第95条 对第1条第1款b项规定的保留声明
第96条 对非书面合同形式所作的保留声明
第97条 保留声明的生效条件
第98条 保留限制
第99条 生效的时间
第100条 生效的时间范围
第101条 《公约》的退出
更新时间:2019-10-18 1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