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企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企业用工风险管理速查手册
- 金晓玲 岳文赫
- 1624字
- 2024-04-26 17:28:12
劳动者和企业作为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即为对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即为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也就是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义务和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企业权利清单
根据上述原则,企业的基本权利即为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鉴于前文对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已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这里不再赘述,将企业权利归纳为以下几点。
(1)要求劳动者按质按量完成劳动任务。
(2)要求劳动者努力提高职业技能。
(3)要求劳动者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要求劳动者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企业义务清单
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平等和择优录用劳动者
为了保证劳动者切实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企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消除在录用劳动者中存在的各种歧视现象,科学制定招聘条件,实现企业用人自主权与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和谐统一。
2.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五章规定,企业必须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
3.保证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
企业必须按照法定的工作时间安排本单位的生产,保证劳动者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和休假,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的,要依法办理(详见第五章中关于加班加点的条件和特殊规定),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4.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
企业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和各种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做好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依靠技术进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
为明确和保障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法律规定了国家和企业在职业培训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劳动法》第六十六条至第六十八条有以下规定。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为了加强职业教育工作,保障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在第五章“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对职业培训作出了各种规定。
企业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目标地使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
6.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
企业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提供各种社会保险待遇,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待遇和福利水平,保障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配合解决劳动争议
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认真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
8.保证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使劳动者真正享有劳动权利,《劳动法》第四条还专门就企业有关劳动的义务作出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加强劳动管理的要求,也是保证企业各项劳动任务顺利实现的必要措施。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应承担的劳动义务之一。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一系列基本劳动权利和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和劳动义务的履行是与企业分不开的,企业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有权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并为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