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集合的概念及其表示

由于集合是一个不精确定义的概念,因此,只能给它以直观的描述.所谓集合,可描述为“由一些任意确定的、彼此有区别的对象所组成的一个整体”.集合中的对象就称为该集合中的元素.通常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集合,而用小写英文字母表示元素.

如果a是集合S中的元素,则记为a∈S,读作“a属于S”;如果a不是S中的元素,则记为a∉S,读作“a不属于S”.

【例1.1】 以下是一些集合的例子.

(1)教室里所有课桌的集合;

(2)全体自然数的集合;

(3)100以内的素数集合;

(4)方程x2+x+1=0的实根集合.

定义1.1.1 设A为集合,用|A|表示A中所含元素的个数.

(1)若|A|=0,则称A为空集(empty set),空集常用表示;

(2)若|A|=n(自然数),则称A为有限集(finite set);

(3)若|A|=∞,则称A为无限集(infinite set);

(4)若|A|≠0,则称A为非空集(nonempty set).

在例1.1所举的4个集合中,(1)和(3)为非空有限集,(2)为无限集,(4)为空集.为方便起见,本书用以下符号表示固定集合:

Ν——自然数集合;Z——整数集合;

Q——有理数集合;R——实数集合.

由集合的概念可知,要确定一个集合,只需指出哪些元素属于该集合,哪些元素不属于该集合.常用以下两种方法描述一个集合.

1.列举法

按任意一种次序,不重复地将集合中的元素全部或部分地列出来,未列出来的元素用“…”代替,并用括号括起来,例如:

10以内的素数的集合M={2,3,5,7};

26个英文小写字母的集合M={a,b,c,…,x,y,z};

所有整数的集合Z={…,-2,-1,0,1,2,…};

全体正偶数的集合E={2,4,6,…}.

部分地列举元素时,所列出的元素要能反映出该集合元素的构造规律.

2.描述法

用集合中元素所共同具有的某个性质来刻画集合.任何一个元素属于该集合当且仅当该元素具有规定的性质.例如,在直角坐标系平面内,满足方程x2+y2=1的全部点坐标所组成的集合D可以表示为

D={<x,y>|x,y∈R且x2+y2=1}

其中,<x,y>表示集合D的元素.

我们知道,元素与集合之间是属于或不属于的关系,对集合之间的关系,我们有:

定义1.1.2 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

(1)若对每个x∈A均有x∈B,则称A为B的子集,也称A含于B或B包含A,记为A⊆B或B⊇A.

(2)若A⊆B且B⊆A,则称A与B相等,记为A=B,否则称A与B不相等,记为A≠B.

(3)若A⊆B且A≠B,则称A为B的真子集,也称A真含于B或B真包含A,记为A⊂B或B⊃A.

由集合的概念可知,一个集合也可以作为另一个集合的元素.

定义1.1.3 设A为任意集合,令ρ(A)={X|X⊆A},则称ρ(A)为A的幂集(power set),即A的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A的幂集也可以记为2A.

例如,设A={a,{b}},则A的幂集为

显然,若A为有限集,且,则ρ(A)的元素个数为

【例1.2】 ,B=ρ(ρ(A)),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

解:因A是仅以空集为元素的集合,故,于是:

(1),因为空集含于任何集合,所以.

(2),因为,所以.

(3),因为,所以.

综上,各题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