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美国梦

拖网和延绳钓不一样,是整袋拖拉上来的,不是个别和每一条鱼缠斗,再用手把牠拖上船来。情况好的时候,两小时的拖曳,就可以把周围6呎的囊网装满到两噚的长度。在甲板上打开网袋倒出来,渔获会塞满后甲板的一边达到膝盖的高度,就像成千上万的秋叶在风中颤栗般跳跃着。不像鲨鱼或剑鱼会在甲板上为牠们的生存,继续和死亡搏斗;来自深海像石斑之类的鱼,在突如其来的惊恐挫折下,根本无法存活,有些甚至胃会从嘴巴挤压出来。我们开始装箱时,牠们也会全部死亡。

夜以继日,打鱼的生活一成不变。我们无法像延绳钓渔船那样,奢侈地花时间去和剑鱼或鲨鱼周旋,或享受裸泳的快乐。鱼不睡觉,我们的引擎就不停地运转,所以我们得从早到晚不停地工作,直到把鱼舱装满,或冰块用尽。回港后,只有48小时卸鱼、补充燃料和补给品,或进行必要的维修。当然,拖网比延绳钓赚的钱更多。对像我这种单身汉,不需养家活口,也没时间花钱,只能把收入换成「小黄鱼」(小金条)。但六、七趟航程下来,甭提黄花鱼了,连这种「小黄鱼」都无法使我兴奋。我开始质疑起生命的意义。

「我要耗费余生去过这样的生活吗?」

有一次回到母港,我注意到每个人都在兴奋地谈论去美国的事。

「你们在谈些什么吗?」

他们向我出示了中央日报上的一则启示:

美国经济合作总署(ECA)和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JCRR)将联合赞助在美进修一年计划,并公开接受民众申请。

农村复兴跟渔业有什么关系?

「什么是渔业?」我问林树龙,他是我们当中的一名知识分子,毕业于一所水产学校。

「渔业只是打鱼的漂亮说法。」林说。

「打鱼有什么需要进修的?」

「我猜,他们的意思是更深入地学习海产。」

「你是说,像捕鲸或养殖?」

「我不知道。」林耸耸肩说。他会是理想的计划候选人,除了是知识分子,他既年轻,又是台湾本地人。

「你申请了吗?」我问。

「没有。」

「为什么不申请?」

「我是受日本教育的,对英文一窍不通。」事实上,林对国语,也就是普通话也不精通。他是在日据时代所谓的「国语家庭」中成长的,也就是说家里人只说日语。「你应该去申请。」

「我英语说得还不错,」我说:「但没有学历;而且名声不好,曾被指控『在菲律宾海域偷渔』而关入监牢;曾经把一艘船开上珊瑚礁,还…」

「谁像你的背景这么丰富?他们会喜欢的。」

他在嘲笑我吗?

我仔细看了申请资格的描述,它没有提到任何教育背景,唯一的条件是具备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我没有必要告诉他们船难和坐牢的事。

我想我的船长王士同在我们这些辍学生中,是最有希望录取的。

「我?」王士同对我说:「你认为在我和那个婊子养的龟儿子经历了那些事后,还会去那个国家吗?」

最初王士同上船当学徒,和那些美国人有过一段可怕的相处经验。那是个炎炎夏日,在大太阳下长时间工作后,王士同走进船上的厨房接了一杯饮水。

「中国人用的水龙头在甲板上!」他被一个洪亮的声音吓到。

他环顾周遭,原来是船长,一个美国人。

王士同带着歉意的微笑,立刻关掉水龙头。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船队的中国人无人不知,阿尔特是最吝啬的美国人。他不接受王士同的道歉,竟然再三交代徒弟:

「里面的水龙头是给美国人用的,中国人要用外面的。知道吗?萨维?」

老王是典型中国人,总是循规蹈矩。但这些带有歧视和羞辱意味的话语,对他造成强烈的冲击,瞬间使他血压飙升、心跳加快。

老王的英文程度仅限于在学校教科书学到的;但在会话方面,却无法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更不用说为自己辩护,何况他生性害羞。

这时,老王倒掉杯子里的水,面对在场所有惊讶的人,一口气用英文滔滔不绝地说出:

「四个二十又七年(87年)前,我们的祖先在这片土地上创立了一个新国家。它孕育于自由,并奉行人人生而平等的主张。」

老王加重每个音节,继续以单调的声音倾吐出林肯的盖兹堡演说,好像他正站在中学时期的英文老师面前。

美国船长愣住了。几分钟的静默后,他走向水槽,从「只有美国人」能用的水龙头接了两杯水,递了一杯给老王。接着,举起手上的一杯像敬酒一样说:

「敬四个二十年!剩下的都见鬼去吧,我再也记不起来了。」

从此,对美国佬来说,老王的名字变成了四个二十年,并被允许从厨房的水龙头饮水;而其他的中国人,还是得遵照「只有美国人可以」的规定,只能从甲板上的水龙头接水喝。

自由是争取得来的,而不是别人主动给予的。对王士同来说,并不是一切都那么美好,他立即面临两难的困境:是要享受靠自己争取来的自由呢?还是继续和他的中国伙伴生活在「只有美国人可以」的规则下呢?

「别在乎他们。」大副试图安抚老王:「这些人渣不是真正的美国人。」

「真正的美国人长什么样子?」

「黑的。」

「你怎么知道?」

「二战时,我在英国的蓝烟囱轮船公司的货轮上当过钳工,靠泊过很多美国港口。那些人渣都不让中国人上岸。」

「那你们在那里看到真正的美国人?」

「码头工人有工会,会员都是黑人。」

「没有白人吗?」

「有一些,不过从来不跟我们打交道。他们看起来就像在上海看到的那一群可能跟我们一样的外国人。他们一跟我们接触,就会说我们不准这样,不准那样。黑人是友善的,会和我们搭讪,还会给我们香烟和烈酒,甚至会协助我们偷溜上岸。」

父亲曾经告诉我,美国是一个凡事自己动手做的国家:「那里没有什么你能做或不能做的限制。」他说:「但对中国人来说,那些混蛋设下了特殊法律来限制我们。这没关系,只要你够努力工作,包括能承受侮辱,并容忍他们所谓的法律,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美国人尊敬那些用自己的双手工作,以及能打败他们的人。一个矿工可以不发动革命就成为总统;航行在旧金山和中国之间最大的轮船公司老板罗伯特‧大莱,十三岁从苏格兰移民到美国,最初只是在贮木场当一名厨师的下手。刚到美国下船时,口袋里的钱够我买到学校的火车票。在大学就读时,我靠照顾骡子和冲洗马廐里的马粪来养活自己。这个工作正适合我,因为我爱马。在家时,我照顾祖父的马;现在是校长要我照顾他的马,和帮他家拖拉煤炭,这让我觉得自己简直到了天堂。他叫我『小伙子』,我就回答:『是的,先生。』还有一次,运煤卡车经过他家没停下来,我必须骑他的马跑上好几哩路,亲自去把煤运回来。对我来说,这不仅是完成一项工作,也是一种自由奔驰的快乐。接着而来的感恩节,他邀我和家人共进晚餐。从此,我不再被叫『小伙子』,而是变成『周』」。尊重是努力赢得的,不像现在的学生在街上摇旗吶喊呼口号。」

我母亲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美国,那是一片充满艺术、音乐和精采民间故事的土地。「所有的艺廊和博物馆都开放给民众免费参观,还有各式各样的音乐。」她告诉我:「只要花几分钱,就可以坐靠近天花板的包厢里欣赏歌剧音乐会;而楼下座位得花上一大笔钱。唯一要付出的代价,是闻到周边意大利人身上散发出的大蒜味。不管你是不是教徒,都得参观教堂。不同的教堂有不同的音乐,在黑人的教堂里,你可以听到他们的灵歌,这会让你想看看开阔的田原,在那里工作的都是黑人,他们连工作时都唱着歌。」

「别忘了,你妈赴美留学拿的是政府奖学金,不需要为生活去打工。」父亲解释道:「她在船上买的是头等舱,住的是高级小区的女子宿舍,后来是寄宿家庭;我来美国买的是统舱船票,跟骡子一起睡在马厩里,吃的是剩饭剩菜还要刷马、清粪和拖煤炭。我们看到的,自然是不一样的美国。」

母亲一到美国,就有一位领事馆人员来接她,并护送她上岸。父亲正好相反,他被扔进旧金山外一个小岛的移民拘留营接受审讯。「拘留营,得了吧!」父亲用嘲弄的口气说:「它比监狱还糟糕,没有空间可以伸腿,更谈不上运动。他们自称是法治国家,但那里没有法庭,没有律师,也不能和外界接触。他们所谓的正当法律程序,根本就是个笑话。」

我最早遇到的美国人,是战时在学校任教的两名教师,他们是传教士。学校之外,成都街上有很多飞行员,穿着令人羡慕的整洁紧身卡其制服和皮夹克,还戴着雷朋太阳眼镜,小孩会追着他们讨糖菓和泡泡糖吃。在缅甸,我看过美国大兵和开卡车的黑人驾驶兵,向我们要在死去的日本兵身上找到的「膏药旗」。战后,我在上海外滩看到从停泊在黄浦江里的美国军舰上岸的水手,他们都很粗鲁,一开口就是找女人和酒;只用一双尼龙长袜,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一个女郎睡上一晚。等尼龙袜用完了,他们会典当毛衣、夹克、靴子、香烟、肥皂、毛巾、毛毯…任何他们可以从船上偷出来的东西。南京路的人行道上就有成排的小贩叫卖这些物品。

在海上,我经常在值夜班守舵时打瞌睡,这会让船偏离航道,却从来没被抓到。在美国船长走进驾驶室前,我就会醒过来,把船拉回航道。几次以后,梅尔问我:

「我从你背后走过来,你是怎么知道的?」有一天他问我。

「我闻得到你的气味。」

缅甸的美国大兵、甸缅公路上的卡车司机或渔夫,他们身上的气味都一样。美国的妇女又如何呢?她们看起来都像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美丽又甜蜜吗?

妈告诉我,美国妇女和男性不同:「她们甚至没有投票权。」

「为什么要投票?」我问。这跟气味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她说:「生在一个社会里,身边所有人都被允许做某件事,而你除外,那会是什么感觉?即使这件事对你不具有任何意义,就像投票。」

这种美国式的民主是有传染力的。在台湾,我们开始办选举。卡车载着候选人在街上到处跑,用扩音器大声呼叫:「投我一票,我是某某某!」等到投票当天,会有挂着候选人名牌的卡车等着拉选民去投票所:「等你投完票,会请你吃饭。」

美国人为什么投票呢?在美国的正宗美国人又是什么样的呢?

事实上,我真的认识一个美国人,和我前面所提到的美国大兵和渔夫都不一样。当我告诉她我有一个机会去美国,她极力怂恿我:「去吧,那怕只是一趟短程旅行。等你回来,可以告诉我有关的一切。」

「妳还想知道什么呢?你不是从美国来的吗?」

「我七岁时就离开了。我现在只记得我们的房子和屋前的草坡,我喜欢从上面滚下去。我还记得我就读的学校,每天早上都得走过五个街口到校,路上还有一只恶犬和一个顽劣的男孩。即使他们只出现在他家的前院,我都得绕路而行。其他的事,我都说不准是真实,还是想象,甚或是在电影里看到的。」

中日战争爆发后,她父亲带着全家回到中国。途中,他们搭乘的轮船在日本占领下的台湾沿海、一个囚禁罪犯的小岛(绿岛)搁浅。乘客获救后被送到马尼拉;几星期后,她父亲带着两个女儿到了香港,妈带我和三儿去接他们。当时我十一岁。

就在妈妈和我们所迎接的人说话时,我注意到两个女孩中较大的那个。她只会讲英语,我只会讲华语。我们互相注视着,忽然她向我伸出拿着一个苹果的手。我的自发性反应是躲到妈妈的背后,这时听到一个细柔的声音:

「这是给你的。」

我在学校学过这个英语词汇。妈妈把我从她身后拉出来,对我说:「说谢谢妳。」我谢过她,接下了那颗苹果。

「那个女孩是谁?」事后,我问妈妈。

「她是你堂妹。」

「她从美国来的?」

「加拿大。」

「加拿大在那里?」

「亚美利加。」

「我是这么说的呀。」

「亚美利加有两个意思,一个是美洲大陆,一个是美国。」

「她怎么会是我的堂妹?」

「她爸爸是你爸爸的哥哥。」

「我们怎么会来这里接他们?」

「因为我到美国的时候,她爸爸到船上来接我。」

「这就是你认识爸爸的原因?」

「可以这么说。」

「她叫什么名字?」

「维拉。」

「我们可以邀请他们来晚餐吗?」

几天后,这家人来到我们的住处。妈妈要我们带两个女孩去我们住家后面、名为钻石山的小丘。

「钻石是什么意思?」她不会说华语。

「Diamonds.」

「Diamonds?」

「来,我指给妳看。」

「我的鞋子!」

「把手伸过来。」我握着她的手领着她上山。她穿着考究的鞋子,爬起来有困难,所以紧紧拉着我。这是我第一次握女生的手。

「妳看!就在这块岩石下面。」我指着一块紫色石头。

「Diamond!」她叫了出来。

「给妳。」

那是我毕生送人的唯一一块石头。

第二次见到她时,她十六岁。这时的她,讲华语比我还流利,用的是正宗的BJ腔。我提议要在我的船上为她烤一个苹果派,可惜她从没来过。第三次见到她是在台湾。她住校,我的船刚好到台湾卸鱼。我从鱼舱里挑了一尾最大的红鲷送去她家。第四次是在广州。当时我在海南打鱼,给她带去一罐油炸的发酵咸鱼。那时的她,讲起广东话就像个当地人。

最后一次见到堂妹,我们在海上共度了整整一星期。接下来的一周,我们一起探索基隆和台北的大街小巷。此后,就再也没见到她,只有一张照片钉我的床边。

「你的女朋友?」我所有的同船伙伴又羡慕又嫉妒地问我。

「我妹妹。」

他们的声音立刻从嫉妒变得友善。

「可以介绍给我吗?」

「我干嘛要介绍给你?」

妹妹也可以指「堂妹(表妹)」或「爱人」。

幸好她人在香港!如果是在这里,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让她躲开这群海上狼人。她的个性比照片上看起来更具吸引力。不满二十岁的她,还很多愁善感。这些渔夫都是从中学辍学的,他们的爱情观还停留在中世纪的男性沙文主义,要的是漂亮、性、婚姻、烧饭、养儿育女和顾家。与此相反,她在香港的朋友都是有文化、有教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