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表不解,里有热证(桂枝证多者)

【原文】

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征引】

丹波元简:桂枝麻黄各半汤、桂枝二越婢一汤皆表虚经日不愈,以致邪郁者也。其证轻重不均,故有三方之设。盖桂枝证失汗数日,邪郁肌肉,故热多寒少,其滞稍深,故如疟状,发作有时,但本是表虚,故将麻葛之发。今则郁甚,有桂枝力不能及者,是以酌量麻桂二方。言日二三发者,其邪稍重,言日再发者,其邪稍轻,此三条其意互发。各半汤其证特详,余二条则略,发热恶寒,热多寒少,三证迭言,桂二麻一汤省去寒热,但言如疟状,桂二越一汤,言寒热而省去如疟状。

【讲义】

太阳病发热恶寒为当然见证,若热多寒少,则可分为三等:①邪衰于表者,如23条,未得小汗,邪郁于表,而在太阳病得之八九日之后,故用各半汤解表即愈。②正盛于表者,如25条,形如疟,日再发,虽邪滞稍深,仍以桂二麻一解表即愈。③表邪未衰,热盛于内者,如本条,则宜桂枝二越婢一汤表里双解。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为括弧式自注笔法。盖见微弱之脉象,且少少恶寒,为正气不足之征,不可发汗,迳由表治,当属阴证,与38、39两条自注笔法同。

【附注】

本条与23、25两条不同,与38、39两条近似,均属表不解内有热,其中自有区别。本条表证属阳虚而轻,38、39表证属阳实而重。26条发汗后表已解,内热见。本条未发汗,表未解,内有蓄热。28条汗下后,表未解,里有水。

【方剂】

桂枝二越婢一汤方

桂枝(去皮)、芍药、麻黄、甘草(炙)各十八铢,生姜一两二铢(切),大枣四枚(擘),石膏二十四铢(碎,绵裹)。

上七味,以水五升,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去滓,温服一升。本方当裁为越婢汤、桂枝汤合之,饮一升。今合为一方,桂枝汤二分,越婢汤一分。

按:本方为全剂中之一服量,桂枝、麻黄均较原方稍轻四分之一,生姜、甘草各重二铢,大枣同量。

【治验】

尾台:风湿、痛风之初起,寒热间作,肢体疼重,或挛痛,或走注肿起者,以本方发汗。

按:本方较大青龙汤多芍药,少杏仁,又,大青龙重用麻黄。本方以桂枝汤为主,大青龙以麻黄汤为主,二方之应用不难鉴别矣。

【习题】

1. 本条谓无阳,何以用石膏?不可发汗,何以用麻黄?

2. 本条之表证尚在否?是何病证?

3. 脉微弱是何征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