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伤寒不传之证

【原文】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征引】

《医宗金鉴》:伤寒,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此其常也。若二三日阳明证之不恶寒反恶热、口渴、心烦等与少阳寒热往来、胸胁满、喜呕等证不见者,此太阳邪轻,不传于阳明少阳也。

方有执:不传有二,一为不传而自愈,一为不传犹未解。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拘日数论经则离道远矣。

【讲义】

传变既无定期,更无定位,本条之伤寒亦同上条,包括中风。二三日者,概论也。若数日内不见阳明之“不恶寒”与少阳之“寒热往来”等证者,为不传变之征也。

【习题】

1. 试述伤寒不传之征,举例明之。

2. 日传一经之说出自何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