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国现有的外语能力标准

我国台湾地区于2005年参考欧洲的《欧框》、加拿大的《加拿大语言能力标准》及美国的《21世纪外语学习标准》,研究并制定了台湾地区的《通用英语能力标准》(Common English Yardstick for English Education in Taiwan,简称CEYEE)(韩宝成、常海潮,2011:41)。

我国大陆地区在《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China Standard of English,简称CSE)发布之前,对外语能力标准的描述与要求主要体现在不同教育阶段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之中(韩宝成&常海潮,2011:42),用于指导不同时期的英语教学。大学英语类要求主要有1962年的《英语教学大纲(试行草案)》(高等工业学校本科五年制各类专业适用)、1980年的《英语教学大纲(草案)》(高等学校理工科本科四年制适用)、1985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理工科本科用)和1986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文理科本科用)、1999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本)》(高等学校本科用)、2004年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和2007年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张蔚磊,2011:149)。专业英语类要求主要有《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2000)。基础英语类的能力标准主要体现在一系列课程标准中,如2001年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和2011年的《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上文件中所表述的能力标准大都只描述了笼统的内容标准,但对于如何将这些内容标准细化到具体的学年、学期、单元,并转化为学生的能力标准未作表述。

我国大陆地区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建立在1999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本)》之上的标准化考试,但是其考纲对该能力标准的描述尚不完善——只涉及听、说、读、写四个维度,似乎并不能全面干预学习者语言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有不少大规模标准化英语考试项目,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考生资料,为全面准确地描述考生英语语言能力水平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和基础(杨惠中、桂诗春,2007:34)。现在已经有一些学者投入到我国外语能力标准的研制与完善工作之中。代表性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①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描述语库,如杨惠中、朱正才和方绪军的《中国语言能力等级共同量表研究——理论方法与实证研究》(2012:23—29);②着手研究更为具体的基于实证数据的语言参照水平描述,如王勃然等人的《基于〈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中国大学英语语言能力标准研究》(2015:40);③关注能力标准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对编制的量表进行质量检验,如王佶旻的《汉语能力标准的描述语任务难度研究——以中级口语能力量表为例》(2013:413)。目前的研究趋势已经开始转向基于大规模实证数据的语言特征参数研究,更加关注学习者在使用语言时所呈现出的标准特征(Davies,2007:89)。2018年《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出台,这是我国外语能力标准研究领域的一座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外语能力标准开始和国际上顶尖的语言能力标准接轨,近几年和该量表相关的应用研究也逐步增多。

总体来说,我国的外语能力标准经历了结构主义能力标准(基于“本族语者”特征)(Fulcher,2003:91)和功能主义能力标准(基于“能做表述”特征)(North,2000:482)阶段,正在向交际语言能力标准(基于“情景表现”特征)(Fulcher & Davidson,2007:56)阶段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