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发达国家语言能力标准比较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国际上基于学业素养的语言能力标准的研究主要参照输入驱动的内容标准,80年代之后逐步转变成输出驱动的规范性标准。国际上语言能力标准的编排和设计模式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分年级的成就图模式(澳大利亚、加拿大),即成就标准和表现水平模式;跨年级的连续性尺度模式(英国、欧盟);能力水平的案例例证模式(美国、德国)。

1.分年级的成就图模式(加拿大、澳大利亚)

加拿大在2000年颁布了《加拿大语言能力标准》(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s,简称CLB),后成为加拿大全国统一的语言能力标准。《加拿大语言能力标准》对描述参数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和说明,但没有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其有效性(CCLB,2005:216)。加拿大安大略省2004年发布的《语言学科学业成就表》属于典型的分年级的成就图模式,它非常关注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前后内容的系统性,明确阐述了语言的基本概念、内涵外延、内容主题和核心能力。

澳大利亚的语言能力标准《国际第二语言能力标准》(International Second Language Proficiency Ratings,简称ISLPR),不仅用于评估第二语言学习者的语言能力,亦供语言教育科研者或语言政策制定者使用,同时为语言课程的开发提供了参考框架(Wylie,1999)。2009年澳大利亚颁布《国家课程框架》和《课程设计报告》,对外语学科的语言能力标准做了详尽的描述(夏雪梅,2012:49)。该标准突出了学科核心能力的类型(知识和理解、思考、交流和应用),并针对每个年级进行了水平界定,是典型的成就图模式。

2.跨年级的连续性尺度模式(英国、欧盟)

英国的语言能力标准渗透在《国家课程》中,突出了学科核心概念和过程的重要性,强调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和实践课程活动,在学习课程内容范围的过程中形成该学科的核心能力。英国曾先后颁布了英语和其他外语学科的《国家课程(1999)》和《国家课程(2007)》。《国家课程》表现了英国对学生能力素养的高度关注(张晓蕾,2012:42)。2011年英国又进行了新一轮《国家课程》审议修订。语言能力标准水平被刻画为一个跨越不同年级的连续性发展尺度,以及一个按照核心能力和内容领域确定语言的成就目标。

1996年欧洲成立了“欧洲语言测试者协会”(Association of Language Testers in Europe,简称ALTE),制定并颁布了《欧洲语言测试者协会语言能力标准》。该标准虽建立在问卷调查、报告、修订、级别划分等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但资料的收集实行自我报告模式,使标准的客观性和信度有所降低(Council of Europe,2001:245-246)。2001年《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与评测》(The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简称CEFR;以下简称《欧框》)颁布,成为整个欧洲语言教学和评测的共同参照标准。《欧框》的研制采用了经验、定性、量化三种方法,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搜集资料,分类整理,形成原始描述库;进行质的分析,划分能力级别;量化研究,评估学生,给出描述;形成标准(Council of Europe,2001:218-219)。它也是跨年级的连续性尺度模式的代表。

3.能力水平的案例例证模式(美国、德国)

美国语言能力标准的雏形是《口语能力等级量表》以及由此演变而来的《跨部门语言圆桌量表》(Interagency Language Roundtable Scale,简称ILR)。20世纪80年代,美国制定了《美国外语教学委员会外语能力指导方针》(American Council on the Teaching of Foreign Language Proficiency Guideline,以下简称《ACTFL外语能力指导方针》)(韩宝成、常海潮,2011:40)。这些能力测评体系大都基于制定者的经验,效度不强。此后,美国颁布了《21世纪外语学习标准》(Standards for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 in the 21st Century,简称SFLL;1996/1999),它对各阶段语言学习者的学习目标进行了具体描述。该标准前后历时6年,代表了美国21世纪初语言教育的发展方向。

2010年美国颁布了《共同核心州立标准》(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 Initiative,简称CCSS),旨在统一美国K-12(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各年级课程标准,《共同核心州立标准》对英语和其他外语学科做了细致的描述,强调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要和就业期望相一致,其精彩之处在于把学生的语言学业表现水平渗透于内容标准之中。《共同核心州立标准》不仅关注学生学到了哪种认知水平的知识与技能,还涉及学生学习后的表现或成果,包括作业、表演、论文等表现学生水平的任务类型和表现证据,属于典型的能力水平的案例例证模式,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此外,德国(2003)、瑞士(2007)也都出台了自己的语言学科能力标准,标准按照“整体素养模型—核心领域—具体描述”的框架进行编排。成就标准渗透在其内容标准的表述之中,也是案例例证模式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