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镜,鉴古知今。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其引发的水案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内容,其历史的启迪意义也是深刻而久远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口的再生产必须与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协调发展。明清以来山西仍然是一个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地区,农业生产在整个经济生活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日益严重的人口压力下,农村社会中最主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土地的人均使用率必然日渐下降。人地之间的这一矛盾是导致整个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主因,它迫使人们不断地向大自然攫取土地资源。垦荒造田、毁林造田、填湖造田,目的都在于扩大耕地以维持起码的生计。于是,水土流失,森林减少,草场退化,湖泊煙废,土地效益递减随之而来,整个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大量水案的发生正是由此引发的必然结果。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在十年九旱的北中国地区,水资源的丰歉不仅决定着农业生产的丰歉,甚至决定着成百万农民的生计。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明清以来,山西地区为争夺有限的水资源而引起的众多水案,不仅与整个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且与其不合理地占有和使用有关,分水不均,上下游难以协调,渠首豪强霸占水利,私开私挖盗水抢水等,都是导致大量水案发生的直接因素。历史事实证明,在水资源匮乏的状态下,更应该加倍注意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

世事别来一番新。新中国建立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为解决水案提供了现实的基础,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回到了国家和人民手中。然而,如同其他资源一样,大自然向人类提供的水资源也是相对有限的,人类可以通过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更加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却不可能人为地增加相对固定的水资源。值得重视的是,在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农业生态环境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对于北中国来说,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乃是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人口资源与环境必须协调发展,相互促进,这是历史提供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未来必须重视的问题。


(作者行龙。本文原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