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致瀚章兄(同治八年六月初八日)(1869年7月16日)

哥哥大人左右:

五月二十二日驿递五号书,计早达到。昨接五月十八日四号手示,敬悉一一。

甘饷尽力筹解,部中亦是官样文字,即不如额,年终比较,至重不过议处,何至因此去官,况已声叙在前耶。现惟江西照新加四万月解,皖虽勉遵,竹庄借以讨好,万做不下。西林到任,恐不能行。鄂则连旧款月拨四万足矣。闽加一万,粤东并未报解,苏亦未能再加,岂独浙也。所兼大婚烦费,今增拨百万,明年必更多提,各省尤形吃力。穀山以盐厘二十万无措,商请将淮饷预厘及彭营厘款月拨二万,不得不允,拟由鄂提二三万以补淮军之不足。

月来淫霖不止,江水暴涨,漫堤冲坑,几有怀山襄陵之势。省城多不能行,灾象已见,可忧甚大。顷始开霁,如畅晴半月,能渐涸退方好。

二十八日奉二十日密寄(切勿宣播为要),有人参仲仙贪劣各款,颇赏崇公笃守骆相旧章、信用楚军,着即驰驲前往川省查办,内有虽系同乡,不准稍涉徇隐,自干咎戾等语。楚、蜀相距甚远,此缺是否派人暂署,即带印前往,已于二十九缮折由驿请旨,望复可奉批回。如须交卸,七月初旬启行;如带印,则月杪或可就道。惟原文均系空话,无实在证据。如收受属员规礼、司道折银、卖缺卖差及岑毓英馈遗等项,均非亲至川省查询不可。带印去,则本省要件呼应不灵。论东南大局,各省尚有防军,经手事件尚多,暂难清脱,往返数月尚不致误。若使量移,诚恐顾彼失此。二十九疏内已略言之。因系密件,不便抄行。仲翁小出入处或所不免,似不至如此之甚,必有人想夺此席,媒孽而成,将来只有据实具复。

内意若以滇、黔相属,或终不免要动。诚如尊示,与其南行不如四征矣。左军已进邠、泾,甘事着手即无中止,不闹出大乱必不易帅。若就伊营光景气机论,似非平贼之兆,此真有天意也。

昨已密商诸弟,秋间分一二人轮往鄂署照料,如入川不返,慈亲即仍回皖,眷属远行与否尚未定议;如事竣即回,则仍不动为是。慈亲健康犹昔,五弟现住兄宅,若慈、眷俱回,竟无住处。弟若远调,亦不愿多挟家眷、辎重以行,似须弟妇先回皖庐,略一布置根本,再议进止。诸弟虽正起第室于故乡,一时尚搬不动,船高水长,绝非从前移居情形,故亦不能强劝也。世经[1]院试文字颇佳。此子质地尚肯向学,将来科甲可望,但无用耳。

请觐稍迟再看亦可。疆吏人才日乏,近多习疲软一派,内意亦愿用圆滑一流,若有大事恐撑持不住。吾兄弟分疆虽为人忌,究其设施不在人下,自不应无故求退。倘弟仍任兵事,兄更不必言退,两年内当有定局,宜姑待之。

弟来此数月,因案屡有论劾(湘藩、北提、将军,昨又劾荆州府及州县九人),仇怨或增,此亦不放厨刀之病。无如何也,殊益悚惧。眉生见面,米汤并不甚浓,可见传言失实。

三姐本女士之杰者,必能治家,吾十年前已心许。诸女夫分,皆不能及七女夫妇。初三抵鄂署,女病狼狈,延医速治。经此磨折,亦稍明达,但日后竟无归着。我□不阅遑恤,其后在家过一日是一日而已。弟妇病已愈。春帆乃致,完婚尚未提及。前濒行,弟曾向言,一二年内可早办,渠亦谓然。署内上下均平,余容续布。奉叩兄嫂近好,诸侄女均问。鸿谨上。

释读与评点

私议饷事与人事

李鸿章写这封信的时候,他正在湖广总督任上履职。

信中首先是就协拨“甘饷”一事陈说看法。所谓“甘饷”,当时主要是指西北陕甘一带军务所需要的饷项。这里属贫瘠之区,本地财政紧张,而军需浩繁,有赖各省协拨,甚至不断增加数额。当然,源处主要是靠南方较为富裕的省份,像闽浙、两江、湖广地区。即使这些区域,一则因为本省区各项所需颇多,财政亦不多么宽裕;二则当政者难免有“本位主义”的算计,千方百计地尽量减少对外支应。所以,清廷的分配的协拨数额,很难真正落实,大打折扣是为常情,清廷也无可奈何。李鸿章此信中所说“甘饷尽力筹解,部中亦是官样文字”云云,实际就反映了这种情况。他还言及相关一些具体事例,从中更可见官员们的应付手段和心术、花样。譬如说到皖省“勉遵”,是“竹庄借以讨好,万做不下。西林到任,恐不能行”。“竹庄”是曾署理该省巡抚的吴坤修(字竹庄),他是江西籍的湘军将领出身,正在仕途上用心,自然要“讨好”清廷;“西林”是满洲正红旗人英翰(字西林),他为安徽巡抚,前回旗葬亲丁忧(故由吴坤修署理),刚回任理政。字穀山的马新贻,这时是在两江总督任上,此前他曾任闽浙总督,自上年来两江是接替调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还需要交代,当时是由湘系大员左宗棠主持陕甘军政,李鸿章与其人素存嫌隙,成见难消,并不看好左氏,故信中有言:“左军已进邠、泾,甘事着手即无中止,不闹出大乱必不易帅。若就伊营光景气机论,似非平贼之兆,此真有天意也。”这就很能说明问题。

其实,何止“甘饷”之事,在晚清,外有列强不断发动侵略战争,内则常有民众的武装反清斗争,战事常有,饷需额巨。而在愈发国弱民穷的境况下,财力基础本来就很薄弱,再加自湘、淮集团的强势督抚崛起后,形成所谓“内轻外重”的局面,财权“下移”,特别是为强势督抚控制的情形突出,这样地方与中央在“饷事”上的斗法颇显尖锐而又微妙。一般来看,地方上对中央的协拨指令,并不公然强硬对抗,而讨价还价、敷衍搪塞、消极拖延、能少便少的情况却是常态,到头来,十之未必能应二三。由李鸿章此信中说到的情况,也可见知一二。

受命赴川查办该省总督吴棠(信文中的“仲仙”)被劾案,是李鸿章此信所涉及的又一要事。看来,写信人“保密意识”尚可,虽说事情告知了同为疆吏大员的哥哥,但特嘱因为是“密寄”(由军机处密转而有别于由内阁明发的上谕)而不要宣播。涉案的吴棠是安徽盱眙(今属江苏)人,与李鸿章为同省籍,所以谕旨中对李作有“虽系同乡,不准稍涉徇隐,自干咎戾”的事先告诫。而李鸿章在对哥哥透底“将来只有据实具复”的同时,也有一个预判,说吴棠“小出入处或所不免”,似不至像被参劾的情节那样严重。这是否也有先入为主的成分呢?不过,从看到的他前往查办(是带印出行,湖广总督未另行委署)后复奏(是在十月初)的内容,参劾是基本失实。譬如说,参劾说吴棠家眷赴川(吴棠本人由京抵任,家眷自扬州另行)时,用夫3000余名,轿100余顶,一路上任情需索;而李鸿章查报,其随行亲丁仆从共50余人,用大轿24乘,小轿27乘,连挑抬夫共雇用580余名,这均自行付费,只是沿途过岭,使用由州县加备的纤夫170余名,过境亦无扰索情事。参劾说云南巡抚岑毓英数月间差官入川七八次,每次必有馈贻,为数甚巨;李鸿章查报,是岑毓英派人来川催饷,共有三次,所送用今天的话说只是些“土特产”之类的小礼品,这为“例所不禁,亦礼所常有”;参劾说吴棠到任时收受各属礼规十余万,以及有卖官卖差等情;李鸿章查报实际亦无其事。如此等等。在其复奏最后,李鸿章这样总结:“详查事实,密察舆论,该督被参各款,毫无证据,断不敢徇隐,自甘疚戾,亦不敢误信谣言,紊乱是非。”即使真的如此吧,仅从当时吴棠家眷出行这一事看,动静岂不已是够大的吗?在“难于上青天”的蜀道上,她们此行虽未必轻松,但一定说得上排场。

更值得注意的是,李鸿章写给哥哥的这封信中,明言对吴棠的参劾,是“必有人想夺此席(指四川总督官位),媒孽而成”,这也反映出当时官场上明争暗斗的严重弊端。再联系李鸿章此信中说到的,疆吏“近多习疲软一派,内意亦愿用圆滑一流,若有大事恐撑持不住”,更可见吏治的弊情。李鸿章劝哥哥“不应无故求退”,说到他们兄弟的权位虽为人忌,而自信“设施不在人下”,意思是还得在职坚持,应该说,这并非全是贪权恋位,实有些“当仁不让”的劲儿。李鸿章也确实敢作敢为,按他所说,几个月里就参劾了湖南布政使、湖北提督、荆州将军及府、县官多人,当是想革除庸劣,改善吏治,尽管表示自己对此“不放厨刀”的做法也不免“悚惧”。而随后所言“眉生见面,米汤并不甚浓,可见传言失实”一语,只知道“眉生”是川籍人士李鸿裔字,“浓米汤”是湖南方言“好话、奉承话”的意思,而“米汤并不甚浓”,意则似为未过度奉承,那失实的“传言”何指,不得其详。

至于此信中的家事内容,无甚紧要者,只是所说经世侄儿“科甲可望,但无用耳”的话,值得注意。在科甲对绝多读书人及其家庭依然是趋之若鹜一途的当年,李鸿章能有“无用”之判,识见上得说超乎寻常,这与他热衷洋务、明了时势分不开。当然,其家弟子也并未能全然舍弃于此途上尝试,传统的裹挟力量对他们来说也是难以完全摆脱的。也许,只要不再陷入“迷狂”或靠特权舞弊赢取,就已说得上难能可贵了。

注释

[1]疑当为“经世”,李鸿章四弟李蕴章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