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之十 西周

约始于公元前11世纪时,

周武王伐纣灭商开始,

终于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覆亡止,

中国统一王朝统治。

在这一时期内,

全国大小诸侯圴向王朝负担一定义务行使,

周朝维持着统一局面。

由于周居于西方的都城宗周地域,

故西周称之。

一丶西周的兴亡

周人是古老的农业部落群体,

兴起于今陕甘一带地区。

传说其始祖名弃,

为姜姓有邰氏女姜讠曾所生,

在尧丶舜时任农师之职,

受封于邰(今陕西武功西),

号后稷。弃死后时,

子孙世代为夏朝农官职。

传至不匜,因夏政衰,

失官而奔于戌丶狄之间地区。

其孙公刘率族人定居于豳(今陕西旬邑西),

发展农耕,渐兴势力。

后又传九世,到古公亶父时,

因受薰粥,戎狄的进攻压力,|

从豳迁徙到岐山之下的周原(今陕西扶风丶岐山间)地区。

周原肥美土地,

宜于农耕作。商代晚期,

古公在那里兴建城郭房屋,

划分邑落区域,

设立了官吏机构组织,

国号为周称之。

古公后被周人追称太王。

古公卒,少子季历继位统治,

是为公季,后周人追称王季。

周发展国势,

季历同商朝属下的任姓挚氏通婚,

加强了与商朝的关系。

商王武乙末年时,

季历入朝,武乙赐以土地及玉丶马等物品物质。

随后季历征伐西落鬼戎,

俘获十二翟(狄)王”。

商王文丁时,

季历进一步对诸戎作战伐击,

除伐燕京之戎受挫外,

伐余无之戎丶始呼之戎丶翳徒之戎都得胜利,

使周的势力深入今山西境内地区。

文丁(一说帝乙)封季历为牧师(即方伯)。

可能是由于周的強大势力,

引起同商朝的矛盾激起,

季历终为商王所杀而死。

季历之子昌继位继职,

即周人追称的周文王。

文王曾与九侯(一作鬼候)丶鄂侯(一作邗侯)一起为商王纣的朝臣职吏,

九侯`鄂侯遭纣杀害,

文王也被囚楚牢狱。

他得释放向纣献洛河以西土地,

请除炮烙酷刑,为纣所许,

封为西伯。诸侯多叛纣归周而去。

文王连续征伐犬戎丶密须{在今甘肃灵台西)丶黎(在今山西长治西南)丶邗(在今河南沁阳西北)地,

最后攻灭崇国(在今陕西长安西北)地区,

在其地沣水西岸兴造丰邑,

迁都到那里。文王时期,

周已相当强大势力,

但在名义上仍是商朝属下的一个诸侯国地。

文王长子伯邑考被纣所杀。

文王死后时,

由后立的太子发继位统治,

即周武王。武王即位的笫二年时,

兴师东至孟津伐商,

但因不够成熟时机,

只得暂时还师。

后来商王纣更加暴虐趋势,

杀比干,囚箕子,

商朝矛盾激化急剧。

周武王又率军东征进击,

渡孟津,与诸侯相会一起,

作誓声讨纣的罪行。

在甲子日清晨时,

周军进至商郊地区,

与纣兵于牧野决战攻击。

牧野之战役,

周军全胜,纣被迫自梦而死,

商朝亡之。武王进入商都地,

分商的饪畿内为邶丶寻阝丶卫三国,以邶封纣子禄父(即武庚)管理,

寻阝丶卫则由武王之弟管叔鲜丶蔡叔度分别管理,

合称三监(一说管叔监卫丶蔡叔监寻阝丶霍叔监邶)。

随后派兵征伐尚未臣服的商朝诸侯势力,

据记载被征服者有九十九国之多计。

克商后时,武王西归还师,

在他新迁的都邑镐京(即宗周,今陕西长安西北沣水东)举行盛大典礼,

正式宣告周朝的建立。

武王死后,太子诵继立,

是为成王。成王年幼时,

曾辅佐克商的武王之弟周公旦摄政朝事。

管叔丶蔡叔怀疑周公将篡取王位,

传播流言蜚语,

武庚也谋划复国,与管丶蔡结合叛周起事,

纠集徐(在今江西泗洪)丶奄(在今山东曲阜)丶薄姑(在今山东博兴东南)和熊丶盈方部落作乱一起。

周公奉成王命东征反击,经过三年战争战役,

终于平定叛乱势力。

武庚和管叔被诛,

蔡叔被流放处治。

为了诮弭殷商残余势力叛周的隐患,

周朝首先命令诸侯在伊洛地区合力营建新邑工势,

即周朝的东都洛邑(成周)。

东都既成时,

遂迁曾反对周朝的“殷顽民”于此,加以控制。

同时,封降周的商贵族微子于商朝故都宋(今河南商丘)地,

以代理殷商之后:封武王少弟康叔于纣都地,

成立卫国,赐以殷民七族系︰

封周公长子伯禽以奄国旧地,

成立鲁国,赐以殷民六族系。

这样,殷商余民遂被分制,

逐渐服从于周朝的统治。

东都成周建成时,

周公还政成王,

周朝进入巩固的时期。

传说周公制礼作乐,

即指王朝各种制度的推行和创立。

其中以周初分封最具

深远影响意义。

周的分封诸侯,

在武王时即已开始,

但大规模分封是买成王及其子

康王(名钊)的时期。

据传周初所封有七十一国,

其中与周王同为姬姓的占四十。

王季之兄太伯丶仲雍的后人封于吴(今江苏苏州)地区:

文王之弟虢仲丶虢叔分别封于

东虢(今河南荥阳东北)地丶西虢(今陕西宝鸡东)地︰

文王之子分别封于管(今河南郑州、早灭)丶蔡(今河南上蔡西南)地丶犭壹(今山东汶上西北)地丶霍(今山西霍县西南)地丶卫(今河南淇县)地丶毛(今地未详)记丶聃(今湖北荆门东南)地丶郜(今山东成武东南)地丶

雍(今河南修武西)地丶

曹(今山东定陶西)丶

滕(今山东滕县西南)地丶

毕(今陕西咸阳西北)地区丶

原(今河南济源西北)地区丶

酆(今陕西长安西北)地区丶

郇(今山西临猗西南)地区:

武王之子分别封于躤丶

晋(始封在今山东翼城西)丶

应(今河南平顶山)地区丶

韩(今山西河津东北)地区:

周公之子分别封于鲁(今山东曲阜)地丶

凡(今河南辉县西南)地区丶

蒋(今河南固始西北)地区丶

邢(今河北邢台)地区丶

茅(今山东金乡西北)地区丶

胙(今河南延津北)地区丶

祭(今河南郑州东北)地区︰

召公之子则就封于燕

(今北京)地区。

此外还有许多异姓诸侯国,

如姜姓之齐(今山东临淄北)地丶

子姓之宋等等封地。

西周分封,以宋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关系,

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体系,

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的统治。

分封制还为维护天子丶诸侯丶卿丶大夫丶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的产生,

提供了重要前提。

周初所封诸侯,均由中央控制。

成王之时,

周公丶召公是朝中最重要的大臣职吏。

自陕(今河南陕县)以西诸侯由召公管理,

以东诸侯由

周公管理(周公死于成王在位时,

召公则活到康王的时期)。

康王之世,

周曾命诸侯对边远方国进行战争,

例如小盂鼎铭文所记对鬼方的征讨战役。

斩获众多,

仅俘人即数以万计。

成康时期,

周朝最为强盛时期。

康王死后时,

子昭王瑕继位。昭王十六年时,

他欲继承成康事业,

继续扩大周的疆域,

亲率大军南征楚刑地,

经由唐(今湖北随县西北)丶厉(今湖北随县)地区丶曾(今湖北随县)的丶夔(今湖北秭归东)地区丶直至江汉地区。南征共经三年,

昭王还师渡过汉水时,

相传当地人用以胶粘接的船乘载昭王,

到中流船体分解解体,

军队遭覆没,昭王溺死,

使周朝蒙受前所未有的挫折损失。

继昭王而立的是其子穆王满,

在位长达五十五年时。

他好大喜功,

仍想向四方发展实力。

曾因游牧民族戎狄不向周朝进贡,

西征犬戎地,

获其五王,并把戌人迁到太原(今甘肃镇原一带)地区。

穆王好游行,致使朝政松弛。

东方的徐国率夷侵周地,

甚至西至河上。穆王南征进击,

通过联合楚国的力量,

才得以平定局势。

后进流行穆王西征的故事,

如晋代汲冢出土战国竹筒《穆天子传》所载记,

虽多不真实,

但反映了当时穆王意欲

周游天下,以及与西北方囯部落往来的心里。

周穆王卒后时,

依次即位的是共王臿(或作伊)扈丶懿王替(或作坚)丶孝王辟方丶夷王夑。经过穆王时,

周朝削弱实力,

中期四王仅能守成而已。

但共王曾灭姬姓的密国(在今甘肃灵台)地区,

夷王初年曾招致诸侯,

把齐哀公置于鼎中烹死,

可知王朝还有较大的权威实力。

这一时期,

西北地区的戎狄逐渐兴盛而起。

懿王时,出现“戎狄交侵,

暴虐中国”的局势,

周人深为所苦。

夷王命虢公率师征伐太原之戌时,

获马千匹,

但这一胜利未能挽回王室的颓势,

戎狄成为周朝的严重威胁继续。

夷王卒,子厉王胡立。

厉王在位期间,

西周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加剧,

终于达到爆发的境地。

西北戎狄,特别是囲狁势力,

进一步加强对周朝的压力,

不时入侵扰袭:

曾臣服于周的东南淮夷不堪承受沉重压榨,

奋起反抗反击。

厉王命虢仲征伐进击,结果败绩。

连年战乱不止,

给民间带来深重的疾苦。

与此同时,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

实行“专利”,将社会资源和财富垄断一起。

为压制国人的不满情绪,

历王命卫巫监视,

有“谤王”者即加杀戮处治。

结果人人自危,

终于酿成国人起义。

公元前881年时,

国人大规模暴动而起,

厉王被迫奔到彘(今山西霍县)地。朝中由召公(召穆公虎)丶周公(周定公)两大臣行政管理,

号为“共和”(一说由诸侯共伯和摄行政事)。

国人起义时,

厉王太子静藏在召穆公家中,

召公以自己的儿子代之,脱险得以。

共和十四年(828)时,

厉王死于彘地。次年时,

太子静即位,是为周宣王称之,

在位共四十六年时。

宣王在召穆公等大臣辅佐下,

励精图治,朝政有明显起色有序。

在国人支持下,

宣王着手对西北囲狁防御,

对东南讨淮夷。

宣王初期,因国力不足,

曾依靠附属周朝的秦人抵御西戎(即囲狁)势力。

宣王以秦仲为大夫之职,

命其进攻西戎势力。

宣王四年(前824)时,

秦仲被西戎所杀之。

宣王又召见其子秦庄公等五人,

给七千兵士攻伐西戎地,

取得胜利,

封秦庄公为西垂大夫之职。

五年三月时,

宣王还曾亲自率军在彭衙(今陕西澄城西北)同囲狁交战,

有所斩获收益。之后时,

宣王转而经营东南地区。

他命尹吉甫(金文中名兮甲丶兮伯吉父)管理四方贡财物资,

包括淮夷的贡纳管理,

要求淮夷依照王朝规定入贡布帛丶粮草和服役的人众,

限制淮夷商贾必须在指定市场与周朝方面贸易,

以便为日后大举进攻囲狁做准备,

经过一段时间的力量积蓄,

宣王命尹吉甫丶南仲等出军征伐囲狁势力。

这次征伐较长历史,

得到显著成功战绩。

例如宣王十二年所作虢季子白盘铭文所说示,

虢季子白率兵在洛河北岸同囲狁战斗时,

一次就斩首五百之,

俘敌五十,周军一直深入到太原地,迫使囲狁远去。

可能是因周朝的榨取,

淮夷叛周而犯江汉地区。

宣王命穆公前往平定伐击,

又名南仲丶皇父丶程伯休父等

率军沿淮东下,征伐徐国地,

终于迫使徐国服从周朝统治。

为巩固南土,宣王将王舅申伯徙封于谢(今河南南阳)地区。

宣王时期的这些胜利,

并未解决西周社会的根本矛盾问题,

所谓中兴只能是暂时的。

宣王晚年时,

周王朝重新出现了衰象趋势。

三十一年时,

宣王派军征伐太原之戎时,

未能获取胜利。次年时,

宣王干涉鲁国的君位继承问题,

周武力强立鲁孝公承继,

引起诸侯不睦。三十六年时,

征伐条戎丶奔戎,惨遭败绩。

三十九年时,

与西戎别支姜氏之戎战于千亩(今山西介休南)地,

遭到严重失败结局,

丧失了随同作战的南国之师。

为了防御囲狁继续,

宣王不得不在太原民数统计,

加以整编控制。

这表明周朝的实力已趋于空虚。

公元前781年时,

幽王宫囗(或作生丶浧)继位,

任用好利的虢石父执政管理,

朝政腐败激起国人怨恨心理:

三年(前779)年时,

伐六济之戎失败:同时天灾频仍各地,

周朝统治内外交困境地。

引致西周灭亡的导火线是幽王废掉正后申侯之女及宣臼太子,

改以嬖宠美人褒姒为后,

其子伯服(一作伯盘)为太子。

宣臼逃奔中国,

申侯联合缯国和西方的犬戎进攻幽王地。

幽王与伯服均被犬戎杀死于戏(今陕西临潼东)地。

公元前771年时,西周覆亡之。

幽王死后时,申侯丶曹侯丶许文公等共立原太子宜臼于申地,

虢公翰文另立王子余臣于携(今地不详),形成两王并立。

宜臼为避犬戎,迁都到洛邑地,

是为周平王。

余臣在公元前760年被晋文侯所杀之。

二.西周的土地制度

周族克商以后,

一面把商代的国有土地,

转化为王的所有制,

另一方面,把商代的奴隶及自由民转化为农奴管理:

同时,把残存于其他势力范围之内的诸氏族的土地与人民群体,

也依照封建制的原理而改变其原来的属性。

在周人的史诗上于是,

便歌颂这一历史的胜利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但是土地的所有与人民的隶属关系,

只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象征表示,

为了使象征的权力转化为真实的权力,

就必须使这种作为权力象征的土地与人民群体,

相互结合以发挥其经济上的效能。

于是天子以之分封于诸侯各地,

诸侯以之分封于家臣,

而“作邑”丶“作采”的时期开始。

自此以后时,

商代的村落公社转化为无数的领邑和封区。

在封区与封区之间,

有极其严格的疆界地域,

此种疆界,皆系利用自然的地理形势,

如河流丶溪涧丶山岗丶森林及草原,

以为彼此之区别标识。

并且在疆界上封植树木,

以为标志,

有-封再封以至于三封者有之。

于是这些封建领主自镇固封疆域,分土而守之。

西周的各级领主,

在受民受疆土以后时,

各在其自己领地,

度其原隰,陂陵规其,

申划郊圻,川河顺其,

开始庄园经济的生计。

他们以自己的城堡或邸宅为中心,

把自己所属的土地,

划分为若干大小相差不远的区域,

把自己所属的人民,

平均地编制于这些区域之内去,

给以仅足维持其最低生活之

-定量的土地,

使之以无报偿地为领主耕种这个区域以内的土地。

这样,就把过去的自由民奴隶乃至氏族成员都转化为农奴群体,

从而把过去的奴隶制经济乃至氏族制经济,

转化为封建主义的庄园经济之。

在西周有两种形态的庄园方式:

一种是领主直辖的庄园,

另一种是领主委托或派遣家臣经营的庄园式。

是环绕在领土的城堡或邸宅的周围之地

后者则分布于苴辖的四周之全领区。

直辖庄园是每一封区内的庄园组织之中心。

在这里是领主城堡所在地之地。

在城堡中,

有领主的堂皇的宫殿丶宽敞的院落丶仓库丶农器作坊丶日用器具作坊丶磨面坊丶酒和油的作坊丶仆从和农奴的小舍丶家畜的厩栏,

也有法庭和监狱。

总之压榨农奴所应有的一切设备,

无不周全。在城堡的附近之地,

有广大的园圃,较远则为牧场地,

更远则间有森林或荒地。

这里,是封区的中心之地,

也是庄园组织的总办公厅。

至于委托或庄园代理,

其组织与直接庄园相同一致,

不过具体较微而已。

这样的庄园组织,

即中国古代的“井田制”。

《孟子》书中对此描述为:“方里而井,井九百亩,

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

然后敢治私事,

所以别野人也。此其丈略也”之。

实际上“井”字的命意,

即使是表示划分之土地,

并非谓即划分为正方形式,

更非谓即以一方里为单位而九等分之,

这由金文中疆字作豊(颂簋)丶作(盂鼎)亦可证明其。

至于土地的分配,

谓领主仅占九分之一,

而农奴仅占九分之八,

则更不会有这样的事实。

虽然如此,

我们从孟轲的这段话中,

却可以看出在所谓井田制中有“公田”制,

也有“私田”情势︰

有“治野人”的“君子”,

也有“养君子”的“野人”群体︰

“君子”则坐收九一之助与

什一之赋之,

而“野人”则须同养“公田”去。

这种土地所有的关系与“君子”丶“野人”之间的等级从属的关系,

却正是暗示庄园制度的内容实质。

孟轲所谓“公田”者,

乃直辖庄园地,

而所谓“私田”者,

当为委托或代理庄园管理。

至于“君子”之为领主之意,

“野人”之为农奴,

则更为孟轲所明示。

由此而知所谓“井田制”的传说,

并非孟轲凭空造谣揑事,

而是以庄园制为其历史的素地加以理想化的一种传说而已。

西周的庄园式,

大概都施行“三圃制”的耕种法式。

所谓“三圃制”者,

即将全庄的耕地划为三个面积相等的部分土地,

每年轮流休耕种植,

每年耕种的土地,

只有三分之二,

其他三分之一的土地,

则在休耕中。此种在休耕中的土地,

则开放为牧场地。

“三圃制”的出现实施,

乃是初期封建社会必然应有之事实。

因为一方面是,

在当时农业技术知识,

虽较奴隶社会较为进步,

但仍然是初期封建社会必然应有之事实。

在历史上之幼稚阶段时期,

因另一方面是,

在当时农业的技术,

虽较奴隶社会为进步得但仍然是在历史上幼稚阶段,

用人工恢复土地肥腴的方法方式,

还不能大规模地实行各地。

另一方面儿的。

由于土地之封建的收夺,

以前的许多荒地及公有地,

大半都转化为私有制,

但畜牧经济在社会经济中,

仍有其意义,

因而感到牧场的缺乏限制。

在这两种情形之下,

于是出现了“三圃制”的耕种法式。

在西周庄园中各圃之地,

皆划分为若干面积相同之垄,

垄与垄间距,

皆有田径或沟道以为区分之。

合若干垄则为亩计,

合若干亩则为圃计之,

合三圃则为一个庄园。

亩与亩间距,圃与圃间距,

亦有宽度不同之沟道或田径以为区分标示。

至于庄园与庄园之间距,

则多以天然之河流溪涧或山陵与草原为分界标识。

关于这一点,《考工记·匠人》及《地官·遂人》两篇中谓示,

曾作具体的叙述载记:

在西周的史诗中,

亦有划分垄亩的载记,

如《信南山》云示:

“土土原隰,曾孙田之,

我疆我理,

南东其亩”。《载芟》亦云示︰

“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之。

这里所谓“亩”或“畛”意,

都是当时田野的区分。

又从《诗·周颂·噫嘻》所云示:

“骏发尔私,终三十里。

亦服尔耕,十千惟耦”看来,

则当时田亩,亦用“里”计算。由此,

足证西周庄园中的田土制,

实有各种单位的区分,

《周礼》所述记,

又适为这一事实之侧面的说明表示。

此外如古代英国的庄园,

其土地的划分形式,

亦有一定大小之规定的,

古代罗马,亦有“千步方亩”之法方式,

则《周礼》所述示,

又适有类似之处。

在封建庄园制度之下的,

所有的人民,皆被剥夺了土地:

所有的土地,

都属于封建领主之所有。

失掉土地之人民群体,

则不得不转而依于领主所赐之一小块的分有地。

这一小块分有地,

就决定了他们对领主之人格的隶属关系,

而转化为农奴,同时,

亦即领主迫使农奴交出其剩余劳动及剩余劳动生产物之唯一的根据。

西周的领主就在土地所有的基础上,

展开了超经济强制的剥削实施,

这种剥削实质,

在法律上,称之曰“赋”曰“役”。

“赋”者,田赋:“役”者,

徭役之意。

不过在西周,田赋的征收方式,

也是采取力役的形态形势。

在西周,农民于一年中须为领主服务多少时日,

文献无所记,

但他们必须“同养公田”,

而且必须“公事毕,

然后敢治私事”,

则为无可置疑之事。

金文中所谓“贮廿家”“贮屮田”即系赋取其领地上的农奴之剩余劳动的意义。

在西周的庄园中,农奴的农具,

都是由领主发给。《诗》云示:

“以我(领主)覃相,

耒蜀载南亩,播厥百谷”之。

或者由农奴向领主的农器作坊购买。

《诗》云示:“命我众人(农奴),嫠乃钱镈,奄观傜艾。”

但是如果领主颁发之牛马或大农具,

如有损伤,则不但必须赔偿损失,

而且还有一定的刑罚处治。

《书》云示:“今帷淫舍牿牛马……无敢伤牿。

牿之伤,汝则有常刑”处治。

农奴在领主的庄园使用人“田媒”的督促与监视,

成千成万地走进了田野里。

他们“实亩实藉”,“或耘或耔”,

展开了前所未有的“千耦其耘”的伟观景势。

为了提高农奴劳动的强度,

领主们也经常走到田野之地,

亲临巡视。

《诗》云:“曾孙(领主)来止,

以其妇子”,

“曾孙不怒,农夫克敏”之。

同时西周的天子,

为了他的“经人”,每年也举行

一次天子亲耕的典礼,以示鼓励。

《籍田鼎铭》所谓“王大藉农于雅田”,正是此意。

固然王耕只“一镈”。

但以天子之尊,而亲服于畎亩,

当然要使“民用莫不震动”之,

而更加“恪恭于农,修其疆畔,

日服其镈,不解(懈)于时”。

由于“田媟”的监督与领主的鼓励,

于是领主的庄园,

当然会“既方既皂,既坚既好,”不稂不莠。

既无螟镈,亦无蟊贼行迹。

因而“曾孙之稼,如茨如梁”之。

从而“曾孙之庚,如坻如京。”

“千斯仓,”“万斯箱”于是,

都装满了“黍稷稻梁”之。

当领主“万亿及秭”之时,

而农奴们所剩下来的,

只是明年的劳动而已:

然而当时的史诗却大书

“农夫之庆”典礼。

西周的农奴除无报偿地

为领主耕种土地,

还有无数种类的徭役。

在徭役中最主要的是兵役。

由“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一语,

则说明兵役已占有一年时间的四分之一比例。

实际上,当时务农之时,

亦须讲武《诗.唐风.鸨羽》云示:“王事靡监,不能褶稷黍。”

可为证明证实。

为了准备随时应征作战,

所以当时的领主命令农奴群体,

“缎乃戈矛,砺乃锋刃,

无敢不善”之。

西周是一亇新旧两种秩序对立斗争的时代时期,

所以表现在政治上,

便是战争的频繁而起。

据史诗所记,

当时的农奴或“大车绹啕,

毳衣如豝,”开赴东北战场而“襋襋不归”之:

或“出车彭彭,旗簠央央”而去,

开赴东北战场而“严允于襄”:

或二月初吉”,

“日月方奥”,开赴西战场而

“载离寒暑”节气:

或从征申伯于“江汉之浒”,

开赴南战场而“用逖蛮方”之。

在当时,诚如《诗.小雅.何草不黄》所云示,

正是一个“何草不黄,

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的时代时期。

因此,害得当时一般农奴载机载渴之极,

驰驱道路:靡室靡家,不遑启处之。

他们岂不怀归,畏此简书。

“岂不怀归,畏此罪罟之。”

因而,或则“陟彼岵兮,

瞻望父兮:”或则“陟彼屺兮,

瞻望毌兮”:或则“陟彼冈兮,

瞻望兄兮。”

他们仿佛既听到

“父曰嗟予子行役”,

“母曰嗟予季行役”,

“兄曰嗟子弟役役”:

又听到“上慎旃哉,犹来无死。”

于是,不觉“眷眷怀顾”,

“涕零如雨。”

“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同时,这些农奴的父母和妻子,

守着矮小破烂的土屋,

过着无衣无食的日子,

每当“日之夕矣,羊牛下来,”

便想望他们的儿子或丈夫的归来家里。

战争-年年的延长时日,

农奴们大半都死于战场之地,

这种死亡之大的数目数据,

使领主们发出了“人之云亡,

邦国殄瘁”的呼号声嘶。

其幸而生还者,

情景亦极为凄惨至极。

当他们在蒙蒙细雨之中,

走到家园之时,

他们所看到的家园中,

是“果赢之实,亦施于宇。

伊威在室,鍱蛸在戸。

町疃鹿场,囗耀宵行”之。

他们偶尔看见,“有敦瓜苦,

丞在栗薪”之。

于是慨然而叹曰:“自我不见,于今三年”时。

他们听到“妇叹于室”的声音时,

才知道他们的家里,

还有未死的眷属。

然而这在西周的史诗,

却写上了“自西自东,自南自北,

无思不服”的记功的诗句。

除兵役外,农奴还要为领主服土木的徭役。

如建筑城堡和宫室。

若不应役,则有大刑处置。

除土木徭役外,

农奴还要服领主家庭的杂役。

《诗》云示:“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

昼尔于茅,宵尔索陶”之。

所谓“于茅”,“索绹”者,

即刈草搓索等杂役。

此外,尚须服务于领主的狩猎,

按狩猎在商代已失去其经济上的意义,

到西周时,

已成为领主们娱乐之事。

据史诗所记,

大概当“东有甫草”之时,

领主们便“驾言行狩”。

他们“田车既好,四牡孔阜。”

“执辔如组,两骖如舞”之。

当领主出猎之时,所到之地,

农奴都要替他服役,

所以“巷无居人”。同时,

农民也不敢饮酒,乘马,

所以“巷无饮酒”,“巷无服马”情势,

农奴们替领主在森林的周围纵火而起,

把禽兽驱赶到领主的面前之地,

然后领主便能“弋凫与雁”,

甚至“壹发五豝”获取,最后时,

农奴们“袒裼暴虎”,

把暴虎“献于公所”之地,

算是领主狩猎的胜利。

除开一切剩余劳动的榨取以外,

农奴对领主还要提供额外

贡纳钱资,这种贡纳钱资,

没有一定的规定,

而是依照各地领主的嗜好决定的,

但是久之便成了惯例。

据西周的史诗所述记,

当时的贡纳物质,

在食物方面大概为猪肉丶羊肉丶野味丶蔬菜之类。

农奴们把这些东西,

“炮之燔之,”献于领主。于是“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在衣服方面,大概为虎皮丶貔皮及赤豹丶黄罴之皮等物质,

农奴的妻女,

把这些兽皮献于领主去。于是,

“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载玄载黄,我朱孔阳,

为公子裳”之。

此外,领主可以任意破坏农奴的渔业和私有地的园艺,

而农民对于领主,则连一棍树枝,

也不敢动他的。

最后是,领主对农奴有任意转让(金文此例甚多)丶科罚乃至处死之权力。

至于任意奸污农奴妻女,

这在领主看来,

还是对农奴的荣宠表示。

当夫仲春之月,

领主们春心勃发之时,

他们的游车所至,

所有农奴的少女,

都可以属于之他们的闺房。

只要他们爱谁时,

谁就得被“载之后车”而去。

如果领主们高兴,

也可以同车而归之。

《诗云》示:“有女同车,颜如舜华”: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之。

又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

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而去。

这些史诗,正是描写农奴的少女,

在采集野菜时,

遇着了公子(领主)的游车,

要把她带走的情形时事。

这样看来,初夜权力,

在西周也是存在的,

而这到后来,农民们便用金钱赎

回自己的初夜权力,

这种赎金方式,至今还以婚姻税

的形态而被保存延续。

乾坤诗歌集

(第一集)之十一

三丶西周的手工业与商业

在西周的庄园内,除农奴以外的,

还有替领主生产各种日用必需品及奢侈品的手工业工人。

这种手工业工人个体或群体,

是从农奴中选拔出来的,

所以他们的身份和农奴一样的,

实际上,就是领主的工奴身士。

《令彝》中所谓“众百工”,

《书.酒诰》中所谓“百工”一词,

《立政》中所谓“艺人”意思,

《康诰》中与“播民”对称之

“百工”,都是指工奴而言指。

这种工奴,大概居住在领主城堡之内地,

他们的生活方式,

与农奴差不多,

也只能领到足以维持其生命的延续之最低的生活资料物资。

西周的手工业,

是以商代的手工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所以在手工业的任何部门,

都超越了商代的水准而上之。

这首先表现在青铜器的制作,

已经达到了高度的发展境地。

据各家的著录载记,

现已出土之两周青铜器,

已有二三千具以上数字,

其种类有钟丶铎丶鼎丶鬲丶盦丶簠丶簋丶秸丶豆丶盉丶尊丶壶丶罍丶彝丶卣丶爵丶觯丶

角丶斚丶卮丶盘丶盂丶洗丶匜丶舟等器具,

由此而知当时的日用器皿,

已完全用青铜造制。

尤其兵器的制造,

如戈丶矛丶镞丶矢,已完全使用青铜。

普遍地使用之青铜器,

就指示当时有更为发展之采矿的事业与冶炼的技术之技术知识。

惟西周时代始终没有铁地发现于世,

同时西周文献中,

亦无“铁”字的存在载记,

因而学者之间,

对于西周有无铁的应用问题,遂聚讼纷纭不一。

从西周之有繁盛的农业看来,

当时应该已经使用铁器:

因为只有铁犁和铁斧的出现,

才能成为农业发展之强有力的推动力,

从而强烈地破坏奴隶社会及氏族社会之旧的社会关系,

把个人的生产和私人占有,

推向历史之更高的发展阶段时期。

换言之,商周之际所体现的社会变革,

应该是铁器的劳动生产性质表现实际。

西周之有铁器的存在,

我们可以从春秋末叶时期,

特别是战国时代之有繁盛的冶铁事业的存在现实,

获得反证之词,

如前所述记,在春秋末期,

晋国的铁工,已能用铁铸刑书藉,

这已足证明当时冶铁技术之发展情势。

到战国时代的文献中,

便屡见铁字。如《墨子》中,有铁蝶丶铁矢丶铁鐟丶铁纂丶铁钅夬丶铁巨丶

铁锁丶铁校丶铁钩丶铁镈丶等出现的名词。

《韩非子》中有铁室,

《荀子》中有铁釶,《战国策》中有铁幕等词,

《吕氏春秋》中有铁甲丶铁杖,

《越绝书》中有铁剑丶铁钅历等载记。

而且铁《史记》所记,在战国时代时期,

以冶铁致富而埒于王侯者,

已大有人在之。

其“通邑大都……铁器……千石……”

此“千乘之家”者,比比皆是。

是指铁在春秋战国时,

已成为普遍发展之事业。

此种发达的冶铁事业决不能突然兴起,

必然是长期发展的结果结局。

至于西周铁器之未被发现,

则系考古学上之缺失,

我们固不应完全委之于铁在地层中易于消失的理由,

但亦不应以此而遂肯定其实际上之决然的不存在的定语。

铜铁的原料,都是比较贵重的,

因而当时一般农奴与工奴群体,

他们的日用器皿,

恐怕还是使用陶器,

而陶器也就在这一客观要求上,

获得继续发展的机会权力。

《考工记》上谓示,

周之手工业大别为六,

而塼填居其一,

在西周的庄园里,

有陶器作坊之存在,

想亦为当然之事。

适应于农业的发展,

当时纺织的手工业一定是很发展的,

《诗》云示:“八月载绩,

载玄载黄”之。

又云示;“小东大东,杼柚其空。”

当时的织物大概都以麻葛及丝为原料所织,

据史诗所记,

当时麻葛桑,皆大规模种植,

而被用以纺织。

《诗》云示:

“麻衣如雪”之。又云:“葛之覃兮,

施于中谷,维叶莫莫,

是刈是觔,为浬为涊,

服之无浥。”至于桑树种植,

则已成林地散布于各庄园之地,

《诗》云示: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兮。”

又云:“春日载阳,

有鸣仓庚,女执懿筐,

遵彼微行,爰求柔桑”之。

足见当时养蚕事业之普遍各地。

证之当时史诗中丝织物名称之多计,尤足征信之。

与纺织平行发展,

缝纫刺绣及染色的手工业发展亦极。

诗云:“掺掺女手,

可以缝裳”之。又云示:“衮衣绣裳”之。

此外,如云:“载玄载黄,我朱孔阳。”

“绿兮衣兮,

绿衣黄里”之类的。

又证明当时染色的技术之发达。

畜牧业在西周虽然已经达到农业之附庸位置,

但领主仍保有大批的畜群养殖。

诗云示:“谁谓尔无羊,三百惟群: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珪”之。

因此制革柔皮的工业,

还是发展继续。

此外适应于领主的奢侈欲望之提高无底,

建筑的技术及装饰品的缕刻的技术知识,

也当然提高无疑。

这从周代铜器上所体现的艺术可以看出技艺。

总之,在西周的庄园之地,

手工业生产,不仅技术提高继续,

而且部门也增多之,

特别是冶铁业和纺织,

成为这一时代的手工业之崭新的标志。

当时毎一个领主,

拥有自己御用的铜匠丶铁匠丶陶匠丶木匠丶石匠丶裁缝丶染匠丶纺织及刺绣的女工以及雕刻匠师,

以从事自给自足的手工业生产目的。

因而当时的庄园之地,

是农业的中心,也是手工业的中心之地,

这到后来时,

庄园便发展成为城市。

现在,说到西周的商业模式。

庄园制度时代的商业方式从表面看似,

比之奴隶社会,

似乎反而低落趋势,

但是这并不是历史的倒退,

而是历史的发展展示。

因为在奴隶社会时代之所以有繁盛的商业区域,

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尚不足以供应各奴隶所有者家族之自给自足能力,

因而必须由交换获得补充:

到庄园制时代则各个领主能仰给于自己庄园中的工奴之制造品物质,

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

这当然是生产力更高发展之表现形式。

不过,随着封建领主的奢侈欲望之逐渐提高趋势,

各封区间的特殊生产物及工艺品之交换贸易,

又在更高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展开之。

与交换的发展同时,

战争的掠夺也已开始。

过去曾经走遍中国的奴隶商人群体,

已经随着奴隶制经济之解体而没落而去,

现在代之而起的商人客体,

是封建领主所代之。

诗云:“如贾三倍,君子是识。”

这正说明当时的商贾是君子,

而君子者,正是治野人的领主别称之。

当然,当时赫赫威严的领主“君子,”

不会自己去“肇牵车牛远服贾”。

但是,为了“三倍”之利,

他们便派出了家臣和武士,

去从事这种发财的买卖经济。

当时主要的商业,

大概是奢侈品的买卖交易。

他们从东南诸民族获得“元龟象齿,大赂南金”去。

从西北诸民族获得羊皮丶狐裘丶“赤豹黄罴”等物资。

据《穆天子传》所述记,

他们甚至从今日之塔里木盆地的古代诸民族氏,

获得美丽的玉石及其他珍奇之。

当时交换的媒介物,据金文所示,

已经使用金属货币。此种货币,

以躣为单位计,

如《牧簋铭》云示:

“取囗囗躣”。《囗鼎铭》云示:“用囗埏买囗五夫,用百躣。”

《扬簋铭》云示:“取囗五躣”。

《番生簋铭》云示:“取囗二十躣”。

《毛公鼎铭》及《囗鼎铭》皆有“取口囗或五躣”之载记。

此外金文中赐金之记载亦多计,

如《禽簋铭》示:

“王锡金百躣”之。

但亦有赐贝者,

如《口卣铭》云示:“锡贝囗躣”之。

但这里所谓货币,

其意或指贝货而方,

因为它还是以躣为单位所计。

不过《诗经》上曾有“氓之蚩,抱布买丝”一语,

这里所谓“布”字,

如果不是金属货币的名称,

则是布帛之布字。

果用于后者之意义,

则当时庄园内部,

尚有存在之物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