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政策建议

目前,在职业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过程中所反映出的问题,既有理念层面的,又有办学模式层面的,还有政策层面的。

第一,职业教育的“低层次”认知。就社会观念而言,因职业院校录取分数较低,职业教育被视为“低层次”教育;就职校学生本身而言,往往自视为“失败者”,多数比较自卑,自信心不足。这种偏见制约了学生创新力与创造力的发挥。

第二,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僵化。一是因袭普通教育“流水线”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抑制了学生的多样性选择,不利于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二是职业院校的开放性不足,国际化程度较低;三是职业院校在社会资源的利用与共享上也远远不足,在校企合作上存在障碍,校企没有形成天然纽带关系,企业缺乏合作动力和愿望,加之缺乏法律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在职业院校主动贴近行业企业时,容易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现象,未形成产教相融、校企互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共生局面。

第三,教师的创新性思维与创造力不足。职业院校师资薄弱,制约了创新人才培养的成效。多数教师来源于普通高校,虽有博士、硕士学位,但缺乏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真正来自企业一线的“双师”比例较小;即使是“双师”,有一定的基层实践经验,但缺乏创新性思维的训练和教学经验。

第四,政府有关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还有待完善。需要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市场,增强办学的自主性、灵活性、创新性;解决好配套政策支持问题。

如何搞好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我有如下建议:

第一,营造“创新为本,技能为王”的社会氛围和职业教育文化。全社会,包含职业院校自身,要认同“创新型工匠”的价值,营造适合大批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制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风尚;在职业院校中,要通过创新教学模式、举办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第二,改变职业教育体制,即改变职业院校低分录取政策取向。北京市创新推出“贯通培养”职业教育模式,是一个大胆的改革试验,从初中毕业生中吸收部分较高分数的学生进入高职院校,与国内外普通高校(应用技术型大学)和著名企业合作,协力贯通培养高精尖应用人才。这种改革试验为职业院校搞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高端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第三,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解决好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权责利问题,在建设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校企合作育人的激励政策,鼓励建立企业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课题申报机制。加大对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职业院校进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探索。

第四,职业教育要改变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对职业技术应是“七分传承,三分创新”。改变单一的知识与技能传授的教学方法,把学生从教学“流水线”上解放出来,开发多种创新课程和创新项目,搭建各种创新平台,建立各种创新机制,在学籍管理、学分管理、实习实训管理中,给学生更多自由选择、体验创新的机会。同时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推进校企文化相融。

第五,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中外联合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对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政府应加大对高职院校国际合作教育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层面鼓励扶持职业院校开放办学。作为高职院校,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教学资源;另一方面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如通过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去办海外分校,建立海外实习基地,与国外职业学校联合研发实践创新课程,国内职教集团与跨国企业及国外院校合作培养等方式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展望未来,职业教育面临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和多元化等多重挑战,必须承担起应对技术快速变化、产业升级,推动世界经济走出低谷,实现创新发展、健康发展的使命。我坚信,职业院校只要努力探索,深化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就一定能够培养出更多的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的“创新型工匠”,甚至播撒创业的种子,孕育培养出一批新型企业家。


(1)根据2016年9月21日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和11月24日在中丹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