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卫南运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
- 张胜红主编 李瑞江 于伟东副主编
- 2317字
- 2021-04-30 20:06:23
4.3 水资源监测系统
漳卫南运河水资源监测系统由水文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组成。
4.3.1 水文监测系统
流域内共有132个常规雨量站及水文站,漳卫南局还有内部报汛系统,气象云图卫星接收系统,岳城水库以上水文遥测系统、中下游河道遥测系统总计45个站点,此外还有7个水闸管理单位常年观测水位。
地表水水量监测系统中,具有水量监测功能的主要水文站:
(1)漳河:浊漳河石梁、清漳河匡门口、漳河观台、岳城水库坝下。
(2)卫河:淇河新村、卫河淇门、共渠刘庄闸、元村。
(3)卫运河:南陶、临清、四女寺、庆云。
其余为水库、拦河闸水量观测:岳城水库、刘庄闸、祝官屯闸、四女寺闸、袁桥闸、吴桥闸、王营盘闸、罗寨闸、庆云闸、辛集闸。
水文站主要为报汛站点,对水量观测仅限于汛期,水库和拦河闸依靠传统的观测方法进行水量观测,测量精度、测次均难以满足水资源管理要求。另外,漳卫南局管辖范围内现有较大取水口200多个,可以进行水量监测,测次不确定。
4.3.2 水质监测系统
(1)水质监测发展历程。
漳卫南运河流域水质监测始于20世纪50年代,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6—1970年)为天然水化学成分监测,主要对8大离子进行监测;第二阶段(1970—1985年)为水质污染项目监测,增加了“五毒”及耗氧有机物的监测;第三阶段(1985年至今)为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阶段,该阶段为水质监测工作的快速发展时期,优化调整了监测站网,并结合水文断面,做到了水质水量并重,建立了覆盖全流域的水质监测网络。监测工作基本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建立完善了实验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1993年开始,水系内各省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均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从而使水质监测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目前,流域内水质监测项目涵盖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源、水源地、水体沉降物等5大类80多项,基本实现了全流域水质的有效监测。
(2)水质监测范围。
水质监测范围包括流域内的主要河流、湖泊、水库、重要供水水源地、重点岩溶大泉、主要的流域背景、地下水、入河排污口、重要的水利工程、河流的地(市)交界河段、取退水口、主要旅游水域,共监测61条河流、湖库,覆盖漳卫南运河流域51个水功能区,监测河长约3500km。
(3)监测机构。
漳卫南运河流域水质监测主要由漳卫南运河水环境监测分中心,河南省中心、安阳分中心,山西省长治、晋中分中心,山东省德州、聊城分中心,河北省衡水、邢台、沧州、邯郸分中心,天津市中心等单位承担。
漳卫南运河分中心负责卫河以下干流省界水体、重要水域、跨流域调水的监测,各省中心和分中心负责各辖区内干支流和地下水监测。
(4)监测能力。
漳卫南运河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受海委委托,承担漳卫南运河干流水质监测任务。漳卫南运河水环境监测分中心水质监测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主要从事漳卫南运河拦河闸及河道、水库的水质监测工作,先后完成了漳卫南运河流域水质监测和水污染调查、引黄济津水质监测、引黄济冀水质监测、南水北调输水干线规划水质实验、入河排污口调查、重点城市水源地调查等工作,同时为南水北调东线黄河以北输水干线规划提供水质监测和污染源基础资料。
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漳卫南运河分中心是1994年成立,与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引滦工程分中心组成计量认证网点单位,1994年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考核获得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1999年、2004年、2009年、2012年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换证。
漳卫南运河水环境监测分中心水质监测范围为:岳城水库及其以下漳河、卫河滑县及其以下、卫运河、南运河四女寺至安陵、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目前常设断面局管范围24个,按首要功能划分省界断面11个,水源地断面2个,水功能区断面9个,其他断面2个,涉及的水功能区16个。实验室总面积360m2,具备水质、土壤(底质)等7大类76个项目的监测能力。实验室监测人员共9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2人,具有较强的研究和监测技术实力。
(5)设施、设备。
主要设备包括连续流动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全自动滴定仪等实验室检测设备,并配置有采样车、移动监测车和便携式多参数监测仪、COD快速测定仪等现场监测设备,目前在用设备主要是通过2012—2013年“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和“十五”“十一五”“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购置。
漳卫南局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有岳城水库坝前站和卫河龙王庙省界站,并在2015—2016年通过“海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及5处自动监测站改建”“漳河及岳城水库水源地水资源实时监测工程”项目实施改建,同时将新建岳城水库观台自动站,工程完成后,将为岳城水库供水安全、河南—河北省界重点区域水污染监控提供坚实保障。
(6)监测参数及频率。
监测类型和参数,见表4.3.1。
表4.3.1 水质监测参数表
监测频率:
1)全国重点水质站或作为大中城市饮用水源地的供水水源站及大型调水工程水质站,每月监测1次,全年测12次。
2)地市界水质站全年监测6次,丰、平、枯水期各2次。目前,一般监测断面均每月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24个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岳城水库2个断面增加监测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4—11月增加监测富营养化监测项目1次,并每年监测8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1次。
3)流域背景站、水质较好的大中型水库及作为渔业、工业、农业、景观娱乐用水的供水水源站,全年监测3次,丰、平、枯水期各1次。在河流、湖泊(水库)最低水位时,适当增加监测次数。
4)入河排污口水质站监测频率,一般为每年2次,于枯水期进行测定。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增加测次。
目前,一般监测断面均每月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24个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岳城水库2个断面增加监测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4—11月增加监测富营养化监测项目1次,并每年监测8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