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第十五辑)
- 《水利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编委会
- 1051字
- 2021-04-30 11:47:22
一、水利部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及考核工作现状
(一)部机关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
水利部机关公务员队伍层级结构呈 “橄榄型”分布,司局级干部占机关总人数的23%,处级干部占57%,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占18%,平均年龄44.1岁,女性占24%,少数民族占3%,中共党员占93%,研究生以上学历占57%,本科以上学历占97%。
(二)流域机构参公人员队伍基本情况
七个流域机构参公人员队伍层级结构呈“金字塔”形分布,司局级干部占总人数的4%,处级干部占29%,科级以下干部占67%,平均年龄44.9岁,女性占29%,少数民族占2%,中共党员占78%。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7%,本科以上学历占85%。
(三)水利部公务员考核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目前,水利部公务员考核主要以定期考核(年度考核)为主。每年年末,按照个人述职述廉、年终民主测评、拟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反馈考核结果等程序组织进行,特别是对司局级公务员实施了360度的全方位测评。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水利部年度考核制度在干部管理监督和队伍建设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施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1)考核评价机制难以体现过程管理。现行的年度考核方式为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开展一次。这种突出“点”淡化“线”的考核机制缺少对公务员平时表现的记录和评估,考核评价时容易受到公务员近期工作状态等情况的影响,使得评价结果不能充分反映公务员整年的真实表现。
(2)考核内容与指标设计不尽合理。一是考核指标定性多、定量少,考核标准宽泛,考核人在评价时随意性比较大,难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二是考核内容导向性和针对性不突出。笼统地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评价,貌似综合全面,但是没有体现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之间的特殊性,造成考核内容重点不突出,目标不明确,难以对公务员的行为改进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3)考核激励效果不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但在实际评价中,除20%的优秀名额和极个别因违纪违法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以外,约80%的公务员的考核等次都是称职,难以进一步区分工作表现和成绩的优劣,从而给予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
(4)缺乏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虽然《公务员考核规定》要求定期考核按照述职总结、民主测评、推优公示、确定等次、考核反馈等程序进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考核反馈环节多数只停留在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并由考核对象签署意见层面。组织部门、考核人和考核对象之间缺乏更深入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