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

快件,这里特指商业快件。实践中,快件很容易被误认为是邮件中的特快专递。

商业快件由于商业化运作,效率高,收费也高,同时采取清单式全面申报,相较于邮包的抽查式监管,企业及收件人的风险相对较低。特别是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号修改了快件类别后,明确个人物品可以通过快件通关,此后快件成为跨境电商进出的渠道之一。

通过快件渠道进出,一方面可以完成与海关系统对接、实现三单比对,从而满足9610监管模式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未实现系统对接、三单比对时由快件运营人在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代为推送数据,也可以通过9610监管模式进境。如果上述条件都不能满足,则可以直接以个人物品方式申报。

快件渠道进出境中,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是一个重要的主体。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B类快件)和货物类(C类快件)三类:

A类快件是指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和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征税的除外)。A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A类快件报关单、总运单(复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B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B类快件报关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关于邮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相关规定。

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费、保险费、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除外)。C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C类快件报关单、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并按照进出境货物规定缴纳税款。进出境C类快件的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或者“货样广告品A”,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

通过快件渠道进出境的其他货物、物品,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跨境电商通过快件系统进出可以按照B或C类来申报。对于申报为B类,即个人物品的,由于是清单式全面申报且按照个人物品申报,税率一般实际上要高于跨境电商综合税,一般来说风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