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学一本通(新版)
- 栾振芳
- 1941字
- 2020-11-18 16:13:50
拥有剩余所有权的小店老板
我国伟大的史学家和文学家司马迁在其不朽巨著《史记》里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语道破了自古以来生产者(现在统称为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赢利、赢利、再赢利。对此,马克思有更加精辟的论述,他说:“资本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当你正在逛街时,看到正好有一家店在出售打折的衬衣,而且你也很喜欢,你就买了一件最满意的。到家以后,你发现衬衣的一角有个破了的洞。当你原路返回时,却发现刚才有样东西被你疏忽了——就在汗衫旁边,挂着一块写着“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巨大标志。
找店员协调的最终结果是,他也给不了你满意的答案——他无权违背老板的意思,帮你退换货。显然,你很郁闷甚至有些气愤,已经在这家店里花了很多钱,买到的东西却是这个样子。在你的一再坚持下,店员只好说:“你去和店长说吧。”
“我要见你们老板”这个要求意味着从非全盘视角向全盘视角的诉求。你想和这样的人谈话:他需要全盘考虑与业务有关的所有事情,要预测未来所有的事,并在盈亏之间建立一种总体的平衡;而且他有权作出决定。只有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人满足这些描述。
为什么你会坚持去见老板?因为在店员也无法给予顾客满意答复的情况下,只有老板能决定一切。老板对企业所有的成本和所有的收益负责,他有剩余索取权。
“经济人”假定是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基本人格假设。在这一假设下的人,给定成本,追求收益最大;给定收益,追求成本最小。尽管在西方经济学学界内部对这一假定的质疑从未间断,这一假定更是国内部分经济学家批判西方经济学理论的逻辑起点,但我们无妨认同“经济人”假定,在与西方经济学逻辑一致的基础上讨论问题。剩余索取者的“经济人”本性决定了他们一定会利用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竭尽全力为个人谋取经济利益,对企业经营者的任何激励手段都会恶变为经营者牺牲公众利益换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行使合约中未经指定权利的相机抉择权是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获取由企业总收益与总成本的之差构成之剩余(利润)的权利是剩余索取权。所有者是剩余索取权的天然拥有者,占有剩余的动机促使所有者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在以个人企业为代表的古典企业之中,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身份的统一内生地解决了经营者的激励问题;而公司制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由所有者完全占有剩余的制度产生了对企业的经营者的激励不足:所有者追求的是剩余最大,经营者追求的是自身报酬最优;在给定企业收益,二者的利益相互侵蚀。如何有效地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维护所有者的利益,就成为企业所有权制度安排的核心。
剩余索取权是一个激励与约束并存的工具,它既是对应于剩余控制权的剩余分享权利激励,也是对应于剩余控制权的风险承担责任约束。剩余为正数,剩余索取者占有剩余;剩余为负数,剩余索取者要以自己对企业的投入承担损失。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应不仅是“剩余索取”与“剩余创造”的对应,也是剩余索取权的拥有者以“风险承担”对应“风险制造”的约束。仅仅将剩余索取权理解为获得剩余收入的权利而忽略对剩余控制权有效约束,实现剩余索取权的具体的剩余分享制度安排就将成为占有剩余控制权的风险制造者转嫁风险实现剩余控制权报酬的途径,剩余索取权的激励必然失效。
在所有以交换为特征和高度专业化的社会里,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人都是关键人物。如果一个组织中没有人拥有剩余索取权,这个组织就不能像存在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人的组织那样有效地运作。
以排队购物为例,排队是一种无谓成本。对于买方来说,排队是成本,但同时对卖方却不是一种收益。因为这种成本对买方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成本,于是需求量就减少了。你有多少次都是因为队伍太长,就转身到别处去了?为什么卖方不采取措施把队伍变短一点呢?大概是因为这么做的预期边际成本超过了企业预期的边际收益吧。但是,也可能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拥有剩余索取权。没有人愿意通盘考虑所有的成本和收益,也没有人有权按此行事。
对待排队这一问题上,邮局职员可能跟食品店的收银员持有完全不同的态度,之所以有这种差别,是因为政策不同。食品店的老板有剩余索取权,他会估算排长队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成本,也会估算增加一个收银员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成本,同时又能权根据成本比较的结果进行决策。在邮局里没有人拥有剩余索取权。
在非营利机构中没有人拥有剩余索取权。
在非营利机构中,谁有愿望和权力来估算公费旅游和额外的物资对整个组织的收益大小,并按照需要来分配这1000块钱呢?跟大型政府机构以及其他非营利机构的领导一样,大学的校长们当然知道存在浪费现象。但是在没有人拥有剩余索取权时,有心改变这些状况的人没有权力作出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