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刚刚谈及的那样,我在这里并不打算步入注解经典的丛林。我认为,至少在拥有某些强有力的论述可以用来反对诺曼·杰拉斯的注解方式之前,我们在这里起码能够合理地,而且也许是安全地将他的方式当做马克思研究的依靠基点。不过,我更关心的是这种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本身的正确性,而远远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可能或不可能说的那些有关正义和社会主义道德优越性的观点内容。在这里,我的兴趣在于,我们是否能够通过一种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部分相一致的方式来为下列主张提供很好的例证,即,资本主义体系是一种不公正的体系,即便在它最好的表现形式中也是如此,而真正的社会主义除了在别的方面具有优越性,在道德上也具有优越性。

有些人会说,考虑到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与实践的核心正统部分,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前后毫无矛盾地对资本主义提出道德批判,而且,无论马克思怎样考虑道德,只要我们希望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应当拒绝把道德观念当作制度批判的合理基础。[2]这些论证十分有力,我会在这里集中考察它们。但我也想考虑一下另外一些人的论证,他们认为,即便马克思主义道德具有某种前后一致的可能性,但无论是被视为一种关于解放的道德还是一种关于权利的道德,马克思主义道德都绝不会是一大堆道德信念或道德概念。[3]面对这种反对意见,我会尽力刻画一种至少可以充分表达某种姿态的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这种道德观是否应当同时被看做一种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或道德哲学,我在这里对此不下结论。也就是说,我会尽力给出一种具有某些合理恰当性的道德观点,它可以得到精致化的改造,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正确的观点;但它依然非常合乎包括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看法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核心部分,以至于,如果这种看法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不应错误地认为,道德观念只是意识形态的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