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需要谈谈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念,尽管上述马克思主义者可能在其他方面不同,但是,这些核心观念却以某种基本确定的形态存在于所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存在于沿着这个传统而奋斗的斗士和理论家那里。当然,不同的理论家会对这些不同因素予以不同的强调和解读。卡尔·马克思与列宁之间,列宁与安东尼奥·葛兰西之间,葛兰西与毛泽东之间,都存在诸多不同;所有这些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家都拥有不同的理念,它们或多或少都包含着他们的偏向,而我无法将它们囊括在核心部分之中。不过,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接受某种形式的辩证法。他们都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观念;关于人类本质的观念(即,关于人类的需要和能力的观念,以及关于它们在人类生活中重要性的观念);关于经济活动之特殊重要性(它根据劳动价值论和经济的历史功能来解释)的观念;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意识形态及其阶级和阶级斗争批判的观念;关于革命必然性的观念;关于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观念;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观念;一种相信阶级斗争和特定历史因素必将导致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信念;以及,一种相信它的实现是值得欲求的信念。

我应当再次重复的是,这些观念受到非常不同的解读和强调。但是,经典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罗莎·卢森堡、普列汉诺夫、卢卡奇、葛兰西、毛泽东——仍然全都接受了这些观念。不过,尽管存在正统的核心部分,马克思主义却是一种不断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而不是铁板一块。这些核心要素中有些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抛弃,新的要素则加入进来。分析马克思主义者(比如,G·A·柯亨、理查德·米勒、马克斯·沃特福斯基[Marx Wartofsky]、罗伯特·保罗·沃尔夫[Robert Paul Wolff]、约翰·罗默,以及乔·埃尔斯特)就倾向于怀疑,辩证法——根据这种方法,我们应当坚决地寻求联系,采取更广的视野,注重历史发展,不仅要具备共时性的观点,还要具备历时性的观点——是不是有点迂腐。而且(就推动核心部分的发展而言,也许更深层次的情况是),有些人事实上已经拒绝接受劳动价值论,还有些人甚至因其不融贯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性质也逐渐表示出深刻的怀疑。在另外一些马克思主义者(比如,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转变。因此,“正统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这样的概念,都应该被当做陈旧理论的不幸残余而从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观念中清除出去。这种概念配不上那些合理地将自己视为科学社会主义者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如果我们打算根据马克思主义传统来捍卫社会主义,那么,科学社会主义者将是我们必定需要的一个概念。[4]

然而,我们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就是因为我们确实非常认真对待这些核心观念,我们的思维至少是从这些核心观念开始的。对此,我还愿意补充的是,如果这些核心观念有过多的内容被抛弃,那么,一个人就不再能够融贯而自觉地称自己为马克思主义者,尽管我们无法对什么是“过多的”予以精确定义。用比较老套的话来说,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结构开放的概念。

一旦承认了正统核心的既定性,我在这里就是要搞清楚,对于道德的何种表述可以与之最好地匹配;何种表述可以最好地理解我们——我们自己不仅是旁观者,而且是满怀对世界的希望、满怀实现这些希望的各种设想的行为者——关于道德及其在生活中作用的合理看法;以及,何种表述在我们的阶级斗争中拥有最大的解放潜力,而无需诉诸马克思主义或道德主义的神话。在这里,我会坚持我们在认真对待马克思主义核心并仔细思考道德时所表达的道德观念,同时,我不大会注重马克思和恩格斯或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对道德说了些什么。对此,我的理由是,尽管他们关于道德的论述常常富有启发,但这些论述却是碎片式的,可能矛盾的,必定无法通过长期细致的道德思考和道德理论而很好地解决或传播。(在马克思主义这里,我们既没有看到阿诺德·豪赛尔[Arnold Hauser]那样的道德哲学史,也没有看到马克思主义者像批判约翰·凯恩斯[John Keynes]那样对亨利·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展开批判。)然而,我并不打算拿这种情况来批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因为在我看来,最恰当的看法是意识到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而且,同样重要的是承认他们在这里确实没有想清楚他们的观点,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那些试图在这些碎片的基础上重建马克思、恩格斯道德观点的人们,摆出的都是一些极其冲突的表述。[5]情况也许就是如此,但我在本章不会再重复这种重建工作。而是从我所描述的那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统核心出发,力图对道德的生活功能清晰地提出一种合理的看法,并对它所能具备的解放潜力(如果有的话)予以思考。(一种必须直面的观点是,道德是否属于一种在既定时代通过或粗糙或复杂的方式来塑造某个既定阶级——尤其是统治阶级——的天生具有保守色彩的支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