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渔政管理

一、渔业管理

1968年,县水电局始设专业管理人员指导养鱼,养鱼业逐步兴起,但管理比较粗放。1976年办起蓝田县鱼种场,供应鱼苗,并成立捕捞队。1984年成立蓝田县水产工作站,为水电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的指导培训,防病治病,管理水平明显提高。1990年全县养鱼水面203.1公顷,列入陕西省成鱼年产过百吨的县份。1995年后水库、陂塘大部淤积干涸,养鱼水面减少。

2000年,成立蓝田县渔政监督管理站,渔业生产稳步发展。2003年县水产站对水产养殖业进行全面普查,全县养殖水面240公顷,其中池塘75公顷,水库165公顷,养殖户239户,年产成品鱼680吨,产值396万元。是年县鱼种场进行了经营改制,实行个人承包。2004年制定《蓝田县渔业发展规划大纲》,将发展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2007年开展大鲵(娃娃鱼)和鲇鱼(绵鱼)生存环境调查,在此基础上,做好保护基地的建设和救护工作。2007年11月,成立西安市蓝田县水生动物防疫点,蓝田渔业生产、鱼种示范推广、安全检疫、无公害水产地认定等逐步走向法制轨道。2009年9月,国家确定“蓝田县辋川河鲇鱼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渔政执法

2000年蓝田县渔政监督管理站成立,渔政执法工作正式起步。当年在全县开展养殖水产使用证的审核发证工作,核发水面170.5公顷,58户养殖户换发了使用证,对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行专项整治。从2005年开始,渔政监督管理站坚持水产品监督检查,对全县水产销售市场和休闲渔业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残留药物、病疫成鱼、违禁鱼种上市。2008年,对2家鱼饲料厂、10户鱼资经营户、20个水库、40个养殖场、2个鱼苗生产基地、30户休闲渔业户和4户鲜鱼销售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中符合要求的签发合格证书。至2008年,西安市累计认定蓝田县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222.7公顷。其间,渔政监督管理站查处、打击毒鱼、电鱼、炸鱼、网鱼等违法事件4起,收缴渔船、渔网、电瓶等作案工具13件,包括查处小寨乡核桃皮污染水域事件,白杨寨污染死鱼事件,辋河电鱼、炸鱼事件等。2009年,先后查处灞河、辋川河网鱼、电鱼事件,没收电瓶网2套,处理污水致死鱼案一起,促进了水产养殖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