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灌溉管理

明、清时,蓝田灌渠一般设“经理”“水老娃”“水总”负责巡渠、放水、堵水。民国期间各乡、联、保都设有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各级管理机构健全,县政府多次颁发灌溉管理文件,库、井、渠、站有专人管理灌溉排涝。改革开放以后管理体制变化,加之基本无大的旱涝灾害,灌溉管理出现松弛,多数村、组无专管人员,使用设施临时拼凑。小型水利工程比较混乱,用水时互相发生争执,有的经常不使用,放任自流。大型水利工程继续延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管理制度。2000年国家出台惠农政策,水利投入不断加大,汤峪水库、岱峪水库、辋灞渠等县管三大灌区干旱时实行零水费,深井灌溉向群众补贴电费1000元。2008年以后,国家对农业支持力度加大,水利投资增加,辋灞渠灌溉不收水费,每亩地灌溉补贴5~10元,但依然出现无人灌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