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冤集录译注
- (宋)宋慈著 高随捷 祝林森译注
- 1594字
- 2020-08-29 19:39:48
十二 验未埋瘗尸
未埋尸首,或在屋内地上,或床上,或屋后露天地上,或山岭、溪涧、草木上,并先打量顿尸所在四至、高低,所离某处若干。在溪涧之内,上去山脚或岸几许,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若屋内,系在何处,及上下有无物色盖簟。讫,方可尸出验〔1〕。
先剥脱在身衣服,或妇人首饰,自头上至鞋袜,逐一抄劄;或是随身行李,亦具名件。讫,且以温水洗尸一遍了,验。未要便用酒、醋。
剥烂衣服,洗了,先看其尸有无军号〔2〕,或额角、面脸上所刺大小字体,计几行或几字,是何军人。若系配隶人〔3〕,所配隶何州。军字亦须计行数。如经刺环〔4〕,或方或圆,或在手背、项上,亦计几个;内是刺字或环子,曾艾灸〔5〕或用药取,痕迹黯漤及成疤瘢,可取竹削一篦子,于灸处挞之,可见。辨验色目人讫,即看死人身上甚处有雕青〔6〕、有灸瘢,系新旧疮疤,有无脓血,计共几个;及新旧官杖疮疤,或背或臀;并新旧荆杖子痕,或腿或脚底;甚处有旧疮疖瘢,甚处是见患,须量见分寸;及何处有黯记之类,尽行声说。如无,亦开写。打量尸首,身长若干,发长若干,年颜若干〔7〕。
【注释】
〔1〕这种现场勘验尸体的做法,相当现代的静勘,即用视、听、嗅感觉器官对现场原始情况表象的认识。不动现场东西,现代的静勘辅于照相、录像,把现场原始状况固定。
〔2〕军号:军队番号。宋代,为防止强征来的士兵逃跑,在他们的脸上或手背上刺上军队番号。
〔3〕配隶:即配军、配役。犯人被充军发配边远地方的军队中管制服役。
〔4〕刺环:宋代沿袭前代的黥刑,对罪犯视罪行程度、情节在特定部位刺字或环,用墨涂之,永不能去掉,使之终生受辱,并防范他们逃跑。所刺的环有方有圆,有刺在脸上、耳后,有刺在手背、颈项,以此区别罪犯罪行程度的不同。
〔5〕艾灸:艾为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茎、叶含芳香油,可作杀虫、杀菌剂,叶入药。还可制成艾绒,用于熏灸治病。刺字,一般用醋加墨,把墨色针刺入真皮,形成色素沉积。艾熏表皮焦赤,使刺字模糊,把焦赤表皮刮除,刺字明显。
〔6〕雕青:即文身。在身上刺上花纹并涂上青颜色,这种风俗在宋代极为盛行。
〔7〕发长:量头发长度。本段内容与现代法医学的个人识别相似。检验尸体上各种能供辨认的特征,为查明尸体身份提供资料。
【译文】
没有埋葬的尸首,有的在屋内的地上,有的在床上,有的在房屋前后的露天地上,有的在山岭上、溪涧旁、草木丛里。检验时,都要先观察尸体倒卧的地方至四周界物的距离、地势的高低,约略估计距离某处[对照物]远近多少等。如果尸体倒在溪涧之内,溪涧上至山脚或崖岸高低有多少,位于什么人的土地上,地名叫什么。如果尸体在屋内,则是位于什么地区,以及尸体的上面、下面有没有东西盖垫。待一切都观察好了,才可以抬尸出来检验。
检验时,先要剥掉尸身上的衣服,或妇女首饰,从头上到鞋袜,一件一件地记录登记;或者是随身行李,也要开列有名称、件数的清单。这项工作完毕后,就用温水冲洗尸体一遍,洗好了,就检验,不要马上就用酒醋拥敷。
剥完衣服洗好尸体,先要看尸身上有没有刺军号,又,额角、脸面上所刺字的大小、字体,共有几行或者有几个字,是什么军的军人。如果是配隶人,配隶的是哪个州。所刺军号字也要计看行数。如有刺环,要看是方的还是圆的,是刺在手背上还是在项部,也要计看有几个。刺字或环子曾经用艾叶熏灸过或用药涂过的,痕迹暗淡不清以及变成疤瘢的,可取竹子削成一片竹篦子,在熏灸过的地方刮打,原来刺的字或环子就可以看出来了。验明死者的身份后,就要验看死人身上什么地方有雕青、有灸瘢;是新疮痕还是旧伤疤,有没有流脓出血,共计是几个;以及有没有新旧官杖疮疤,是在背上还是在臀部;还要看是不是有荆条棍打的新旧伤痕,是在大腿上还是在脚底上;什么部位有旧的疮疖瘢,哪些部位是现在正患着的疮疖,必须量出尺寸;以及什么部位有暗记之类,全都要报说清楚。如果没有,也要分别写清楚。还要估量尸首身长多少、发长多少、年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