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冤集录译注
- (宋)宋慈著 高随捷 祝林森译注
- 1708字
- 2020-08-29 19:39:48
十一 洗罨〔1〕
宜多备糟、醋。衬尸纸惟有藤连纸、白抄纸可用,若竹纸〔2〕,见盐醋多烂,恐侵损尸体。
尸于平稳光明地上,先干检一遍,用水冲洗。次挼皂角洗涤尸垢腻,又以水冲荡洁净。洗时下用门扇、簟席衬,不惹尘土。洗了,如法用糟、醋拥罨尸首。仍以死人衣物尽盖,用煮醋淋,又以荐席罨一时久,候尸体透软,即去盖物,以水冲去糟、醋,方验。不得信行人说,只将酒、醋泼过,痕损不出。
初春与冬月,宜热煮醋及炒糟令热。仲春与残冬,宜微热。夏秋之内,糟、醋微热,以天气炎热,恐伤皮肉。秋将深,则用热,尸左右手、肋相去三四尺,加火熁,以气候差凉。冬雪寒凛,尸首僵冻,糟、醋虽极热,被衣重叠拥罨,亦不得尸体透软。当掘坑,长阔于尸,深三尺,取炭及木柴遍铺坑内,以火烧令通红,多以醋沃之,气勃勃然,方连拥罨法物、衬簟尸置于坑内,仍用衣被覆盖,再用热醋淋遍。坑两边相去二三尺,复以火烘。约透,去火,移尸出验〔3〕。冬残春初,不必掘坑,只用火烘两边。看节候详度。
湖南风俗,检死人皆于尸旁开一深坑,用火烧红,去火入尸在坑内,泼上糟、醋,又四面用火逼,良久,扛出尸。或行凶人争痕损,或死人骨属相争不肯认,至于有三四次扛入火坑重检者。人尸至三四次经火,肉色皆焦赤,痕损愈不分明,行吏因此为奸。未至一两月间,肉皆溃烂。及其家有论诉,差到复检官时,已是数月,止有骨殖,肉上痕损并不得而知。火坑法独湖南如此,守官者宜知之。
【注释】
〔1〕洗罨(yǎn):古代验尸时使尸体变软、显示伤痕的方法。一般用热敷,用酒、醋洗。热的作用能使尸体僵硬(死后肌肉僵硬、关节固定的现象)缓解,利于检验。热还能加快分子活动,促进化学变化。醋、酒能使表皮膨胀,透射性增加,皮下出血酸化变性,颜色加深,从而使有皮下出血的伤痕更加明显。
〔2〕藤连纸、白抄纸、竹纸:纸的名称。
〔3〕烧坑热尸,是一种使尸体周身均匀地热透、变软的方法。这种土方法只适用于寒冬。如果温热季节也这样做,会加速腐败,或把尸体烤干。
【译文】
洗敷尸体,应当多准备酒糟与醋。衬尸纸只有藤连纸、白抄纸可以用,如用竹纸,遇到盐、醋就都要烂掉,恐怕会损坏尸体。
把尸体抬放到平稳、亮堂的地上,洗涤之前,先对死尸检验一遍,然后才用水冲洗;其次擦皂角洗涤尸体上的污垢油腻,用水冲洗干净。洗涤时,在尸身下用门板、竹席等衬垫,使尸体不沾上尘土。洗完后,按规定的方法用酒糟、醋拥敷尸首,仍用死者的衣服把尸体全部盖严实,将煮热的醋浇淋,再用草席紧盖一个时辰。等到尸体全变软了,就拿掉盖在上面的东西,用水冲掉酒糟与醋,才开始检验。不能听信检验工作人员的话,只用酒与醋浇泼完事,这样,伤痕不会显现出来。
初春与冬月,应当用煮热的醋和炒过的酒糟使尸体变热。仲春与冬末,适宜用微热的醋、酒糟。夏天、初秋,酒糟与醋稍热即可,因为天气炎热,过热的酒糟与醋恐怕会损伤皮肉。将至深秋,就要用较热的酒糟与醋了,并且在距离尸体的左右手、胁肋三四尺的地方,加火烘烤,这是因为气候较冷的缘故。冬天雪地,寒风凛冽,尸体冻僵,即使使用的酒糟、醋极热,用被子衣服重重叠叠裹上,拥敷也无法使尸体软透。那就应当挖掘一个土坑,坑比尸体略长略阔些,深三尺,将木炭及木柴遍铺在坑内,点火燃烧直至土坑通红。然后多用醋浇泼,在坑内热气腾腾,这才将敷裹尸身的物件、衬尸的竹席与尸体一起放置在坑内。仍旧用衣服被子覆盖,再用热醋全身淋遍,在坑两侧距离二三尺远的地方,烧火烘烤。估计尸体软透了,去掉火,再抬出尸体出来检验。残冬、初春,就不必挖掘土坑,只要用火在尸体两边烘烤。这要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异来仔细考虑决定。
湖南的风俗,检验死尸都在尸体旁开挖一个深坑,用火烧红,去掉火,把尸体放入坑内,浇泼上酒糟与醋,再在四面用火烘烤很久,才扛出尸体。遇到有些凶犯对伤痕有争议,或者死者亲属竞相争执不肯认可,以至于有三四次扛尸入火坑重新检验的。人的尸体经过三四次烘烤,皮肉都烤得焦赤了,伤痕愈加看不清楚,行人吏役便趁机舞弊。不到一两个月的时间,肉都溃烂了。等到死者家属有争议上诉,再派复检官到来时已是几个月后的事,这时只有骨头,肉上伤痕已不能再检验出来。这种火坑验尸的方法只有湖南是这样,掌管刑狱的官员应该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