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91上市

曼聯1991年5月上市,背景是馬田愛德華士家族持過半數的大股近半個世紀。圖為馬田愛德華士。
(Getty Images)

上市集資,對任何企業而言,都是一個龐大項目工程,由拍板、執行到最後的實現,分分鐘要花一年半載,絞盡腦汁,翻箱倒櫃,才可勉強湊合。許多中小企業,上市前習慣老闆一言堂,行事沒有基本的規章制度,到上市前才匆匆準備,結果往往弄巧反拙,得不償失,搞不好還會把公司拖垮。曼聯和熱刺,正好是正反的例子。

曼聯1991年5月上市,背景是馬田愛德華士家族持過半數的大股近半個世紀。經歷了兩代的承傳,到上市之前持股50.1%,剛好過半。唯二代的馬田可能已有倦意,尤其他不像他爸,老爸路易士是屠宰工場出身,工人氣味濃烈,獨愛足球。可是他兒子馬田便不一樣了,家境好了,所讀的學校也不同,其興趣亦與老爸不一樣,喜歡貴族的玩意:欖球。以至許多球迷投訴,說他經常在週六下午3點時份,跑去打欖球,而不是到奧脫福替紅魔鬼打氣。[1]

1980年當主席之後,馬田也曾下了多番苦功,希望挽回紅魔失落的聲勢,不致落後利物浦太多,奈何除了盃賽上有點成績外,聯賽苦無板斧。這也讓他注意到,同樣是以盃賽為成績指標的熱刺,其1983年的上市,雖然未能一炮而紅,但也令馬田提前上了一課。馬田曾如此說:

「我沒有打算一輩子欠銀行的錢,替他們打工。不過這可麻煩了,我是佔過半數的大股東,怎能隨便套現呢?總不能隨便賣給任何一個人,沒辦法故只能上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