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对象、任务与目标

一、税务会计对象

在企业中,涉税事项都是税务会计对象。因此,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罚款等经济活动就是税务会计对象。

(一)计税基础、计税依据

1.流转额(金额、数额)

流转额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销售(购进)量、销售(购进)额等,是各种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也是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和前提。

2.成本、费用额

成本、费用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耗费和支出。它包括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费用和流通过程中的流通费用。成本、费用主要反映企业资金的垫支和耗费,是企业资金补偿的尺度。一定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总额与同期经营收入总额相比,可以反映出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财务会计记录的成本、费用额中,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部分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

3.利润额与收益额

财务会计核算的经营利润、投资收益都需要按税法的规定调整、确认为应税利润、应税收益,这是正确计税的基础。

4.财产额(金额、数额)

对各种财产税,如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需要在财务会计对各类资产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的税种,正确确认应税财产金额或数额。

5.行为计税额

对行为税(如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应以财务会计确认、记录的应税行为交易额或应税标准为课税依据。

(二)税款的计算与核算

按税法规定的应缴税种,在正确确认计税依据的基础上,正确计算各种应缴税金,并做相应的会计记录。

(三)税款的缴纳、退补与减免

由于各种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法不同,对于同一种税,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的会计记录也有所不同,因此,反映各种税款的缴纳方法也不尽一致。企业应按税法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正确进行税款缴纳的会计记录。对企业多缴税款、按规定应该退回的税款或应该补缴的税款,要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减税、免税可体现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因此对减、免税款,企业应正确进行会计记录。

(四)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

企业因逾期缴纳税款或违反税法规定而支付的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也属税务会计对象,应该如实记录和反映。

二、税务会计的任务

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既要以国家税法为准绳,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在国家税法的允许范围内寻求企业税收利益。税务会计的任务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反映和监督企业对国家税收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使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2)按照国家现行税法所规定的税种、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税目、税率等,正确计算企业在纳税期内的各种应缴税款,并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

(3)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各种税金,并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

(4)正确编制、及时报送税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认真执行税务机关的审查意见。

(5)及时进行税务分析,提高涉税核算和税务管理水平,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纳税成本。

(6)充分利用税收法规制度赋予企业的权利,积极进行税务筹划,努力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争取企业税收利益。

三、税务会计的目标

税务会计的基本目标是税法遵从,即合法和不违法,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风险;具体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其进行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

税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首先是各级税务机关,使用者可以凭税务会计信息进行税款征收、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税收立法的主要依据;其次是企业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可以从中了解企业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和税收负担,并为其进行经营决策、投融资决策等提供涉税因素的会计信息,以最大限度地争取企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主体来说,税务会计的目标就是实现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或税后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