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宗教与神话传说
平常所说的神话传说,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民族在原始社会时期产生的神话和传说,即上古神话,其中主要是生活在黄河流域的华夏族神话,这是本来意义上的神话;二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产生的神话和传说。第二类神话传说有些产生较早,在奴隶社会的夏、商时期,有些较晚,已到封建社会,如嫦娥奔月、牛郎织女等。从神话的本来意义上看,其实它们已不算是神话,仅仅是对神话的有意无意的模拟,可称之为仿神话,但一般说法仍以神话视之,我们自然也从旧例。本书主要以上古神话和传说为探讨对象,后起者亦间有涉及。
还要说明的是所谓传说。在实际使用中,传说有广狭二义。广义的传说包括各种各样的非真实传闻和故事,如历史传说、民间传说以及我们提到过的宗教迷信传说、地理博物传说。狭义的传说则单指经常和神话连用的传说,也就是神话式的传说,主人公通常不再是神,而常常是英雄之类的世间人物,只是都被不同程度神化了。一般来说虽和神话有区别,产生较神话晚些,但常常不大容易把二者分得清,所以常常是笼而统之称作神话传说。当我们单说神话时,实际上常包括了这种传说在内。我们要讨论的上古神话,也包括上古传说在内。关于传说,后边还要谈到。
上古神话产生于原始宗教,与原始宗教有着血肉关系。对此黑格尔曾有过精辟的说明:“从客体或对象方面来看,艺术的起源与宗教的联系最密切。最早的艺术作品都属于神话一类。……所以只有艺术才是最早的对宗教观念的形象翻译”。神话包含着原始信仰,如对自然、神灵、祖先、图腾的崇拜等。它最初都应联系着一定的巫术仪式,但由于它以故事形态出现而长久口头流传,如同原始诗歌(也应当是巫歌)一样,这样它就可以脱去对巫术仪式的依附而取得独立性,和原始诗歌一起成为最早的艺术。
原始宗教是一种“自然宗教”,“自发的宗教”,它是古先民在自然力面前由于无力和无知,自然而然地产生的一种模糊认识和错误态度。恩格斯对原始宗教有过如下一段论述:
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经历了极为不同和极为复杂的人格化。……但是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这种力量和自然力量本身一样,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释的,它以同样的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着人。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象,现在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
由于生产劳动工具的极端落后,原始人对自然表现出极大的依赖性,他们的生存和生活置于自然力的控制之下,而他们对自然的支配能力处于微乎其微的程度上,这样他们在自然面前就不能不感到自己的无力和渺小,而产生畏惧感。同时,原始人的蒙昧无知使他们无法正确认识风云变幻、生老病死等自然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一切都被涂上神秘色彩,首先是在原始人生活视野所触及的范围内的自然现象和自然物,特别是他们所赖以生存发展的事物,统统被他们神化和人格化了。无生命和无意识的事物被赋予生命和意识以及超人的力量,自然力转化为神,成为世界的主宰。随着“这些关于自然界、关于人本身的本质,关于灵魂、魔力等等的形形色色的虚假观念”的产生,最早的宗教就形成了。原始宗教最先是自然崇拜,包括对天地日月、动物植物的崇拜等,然后是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上帝崇拜等,这中间自然力不仅被视为主宰,社会力量也不断渗入宗教而获得神性,因而神的身上具有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属性,以至完全取代了神的自然属性。
原始宗教的特点是自发性和朴素性,它不是个别人持在手中用于恐吓欺骗的魔棍。因而它一方面固然表现出人们对自然力的恐惧、崇拜和依赖、屈服,包含许多消极因素,另一方面也反映着人们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朴素情感和良好愿望,又带有积极因素。这后一点突出表现在他们对神的创造上。原始人崇拜的多是同他们的物质生活密切相关,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自然物。《国语》卷四《鲁语上》云:“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神虽都是自然物和社会力量的幻化,但许多同时又被古先民依照自己的要求加以理想化,像补天治水的女娲即是,实际代表着人们摆脱自然束缚、改变自然面貌的积极愿望。
原始宗教虽出于古先民认识水平的低下,但毕竟又是人们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之后的产物。关于原始人的想象力,马克思论述道:
在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人的较高的特性就开始发展起来。……在宗教领域里发生了对自然力量的崇拜以及对人格化的神灵和伟大的主宰的模糊观念……想象力,这个十分强烈地促进人类发展的伟大天赋,这时候已经开始创造出了还不是用文字来记载的神话、传奇和传说的文学,并且给予了人类以强大的影响。
古先民尽管对于自然产生了许多错误的、歪曲的、模糊的观念,但在他们所创造的神的世界中却显示出他们的幻想才能。幻想和想象是一切艺术的基础,因而原始宗教也是一种艺术,诚如高尔基所云:“宗教和精神观察的哲学,照我看来,应当算是属于艺术的创造的,这是人企图把自己的经验,自己的情感和幻想化成形象,把自己的感想形成思想的一种艺术。”
原始宗教之所以为艺术创造,是因为它凭借幻想创造神,伴随神的出现,神话也就产生了,这更是一种真正的和高度的艺术。脱胎于原始宗教的神话,继承并发扬了原始宗教的积极因素,而很少带有原始宗教仪式(如祈祷、祭祀、葬礼等)和巫术所包含的消极观念和情绪,因而它不唯有艺术价值,也有极高的思想价值。
马克思指出,神话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因而神话广泛地反映了原始人的自然斗争和社会斗争以及原始人的各种生活状况和观念。其中对于自然的认识和征服自然的愿望,是神话的主要内容,因而马克思又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以我国神话而论,人类对人和天地万物的形成,民族的起源,人类文化的每一个进步,部落战争,婚姻制度等等,都有极形象的反映,而表现人们征服自然的意志和情感,显示文化进步的神话如开天辟地、补天治水、除兽灭害、取火、畜牧、种植、医药等,尤其大量存在。古先民把自己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巧妙地转化为神的世界,把自己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改造自然的要求和成就都渗透到对神的特性和业绩、神和神的关系的描写中。
这样,神话对自然和社会的反映既是虚幻的又是真实的,或者说是虚幻性和真实性的和谐统一。无可怀疑的真实性,使得神话成为后人研究原始社会的最可宝贵的文献资料;它的虚幻性,它的包含着积极精神的幻想,则使神话成为原始社会最美的艺术。作为艺术创造,神话是不自觉的,原始人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艺术虚构,神话和原始宗教都是被当作一件实实在在的可资使用的工具一样创造出来的,因而神话的幻想带有朴素的特征,但这并没有影响它的魅力,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种朴素美使它的魅力具有了永恒性。
我国现存的上古神话有些可能产生于母系社会,如女娲神话,多数大约产生在父系社会中后期和父系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也就是夏代初期。此期间还产生了许多传说。关于传说,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神话与传说》中论云:
殆神话演进,则为中枢者渐近于人性,凡所叙述,今谓之传说。传说之所道,或为神性之人,或为古英雄,其奇才异能神勇为凡人所不及,而由于天授,或有天相者,简狄吞燕卵而生商,刘媪得交龙而孕季,皆其例也。此外尚甚众。
下又举羿、姮娥(即嫦娥)、鲧、舜四例。
一般说来传说有历史的影子,有些以历史上的真实人物为依据,主人公是古英雄或神性之人,这是它和神话的区别。不过就我国上古时期的神话和传说来说,往往很难划清界限。原因是神话在流传中往往涂上历史色彩,而历史传说也常借用古神话的表现形式。而且,神下了地,在人间创造奇迹,甚至被某些民族奉为始祖,这样神变为人间英雄;英雄获得神性上了天,又转化为神。这样人神杂糅,也就使神话和传说混为一体,例如黄帝、羿、鲧、禹等就很难说是神话还是传说。当然产生较晚者、历史真实性较大者还是可以比较容易地判断出它们的传说性质的,如桀、汤、伊尹等等。
我国古神话传说极为丰富,但由于种种原因,并不系统,只是零星分散地记载在各种古书,而且常又受到歪曲或掺入后起的东西。先秦时期,《左传》、《国语》、《周书》、《楚辞》、《庄子》、《吕氏春秋》、《归藏》、《山海经》等有较丰富的神话传说资料,其中以《山海经》为最;汉代《淮南子》也较多。后世志怪书中亦时有记录。
下边具体分析一下上古神话和传说的主要内容。
首先,神话最突出的主题是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古先民歌颂和崇拜那些创造天地万物的神,在造物神身上寄托他们创造世界的宏伟志向。先看盘古神话:
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
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
任昉《述异记》(原名《新述异记》)云:“盘古氏,天地万物之祖也,然则生物始于盘古。”并记有盘古创万物神话,与上述相类。《事物纪原》卷一又引《帝王五运历年纪》云:“盘古之君,龙首蛇身”。可见盘古是原始社会动物崇拜的产品,不过这一形象包蕴的却是人类创造世界的雄心。
盘古神话首见于徐整书,徐整系三国吴人。又据《述异记》卷一载,“今南海有盘古氏墓,亘三百余里,俗云后人追葬盘古之魂也。桂林有盘古氏庙,今人祝祀。南海中盘古国,今人皆以盘古为姓”,是知盘古神话出自南方少数民族,直到现在尚在南方少数民族中流传。在其他地区也有关于其他造物神的神话。《山海经》、《天问》中的烛龙(一名烛阴)注1,《遁甲开山图》中的巨灵胡,都是盘古之类的造物大神。
注1《山海经·大荒北经》:“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谓烛龙。”郭璞注:“《离骚》曰:‘日安不到?烛龙何耀?’《诗含神雾》曰:‘天不足西北,无有阴阳消息,故有龙衘精,以往照天门中云。’《淮南子》曰:‘蔽于委羽之山,不见天日也。’”按:《离骚》乃《天问》之误。又《海外北经》:“锺山之神,名曰烛阴。视为昼,瞑为夜,吹为冬,呼为夏。不饮,不食,不息,息为风。身长千里。在无之东。其为物,人面,蛇身,赤色,居锺山下。”
女娲神话反映的则是世界遭到水火破坏后女娲重整乾坤的经过,因而她也是一位创世者。《说文解字》十二下女部“娲”字注称女娲是“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楚辞·天问》王逸注称“女娲人头蛇身”。这位大神是半人半兽,又为女性,明显是母系氏族蛇崇拜中的天神。女娲的第一件伟大功绩是补天和治水,《淮南子·览冥训》载: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背方州,抱圆天。当此之时,禽兽蝮蛇,无不匿其爪牙,藏其蟄毒,无有攫噬之心。
第二件是创造人类和化育万物。《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逸文记有“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的神话,《楚辞·天问》王逸注和《淮南子·说林训》都有女娲“一日七十化”的话。黄土造人反映着母系社会陶器制作的文明进步,我国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即以制造精美的彩陶和黑陶而著名。有意思的是古犹太、古希腊、古印第安人也都有类似神话,反映着共同的文化经历。
从盘古创世到女娲补天,虽然把世界万物包括人类的创造归之于天神,但盘古、女娲的文化含义并不同于阶级社会宗教中的主宰人类命运的上帝,他们是属于古先民的神。他们是古先民认识能力低下的“愚钝的头脑”所创造的寄托着自己全部愿望和热情的“锐利的头脑”。其余那些具有超人力量的神和英雄,也都是如此。这些神和英雄的特点是不怕牺牲、百折不挠,一心为人类谋求幸福,同时具有征服自然的非凡能力。他们的斗争对象往往是水旱灾害和毒蛇猛兽,这正是原始人经常碰到的严重威胁。这些神和英雄有羿、鲧、禹、夸父、精卫等,斗争业绩都非常壮伟。先看羿和鲧禹的神话:
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于是天下广狭、险易、远近,始有道里。
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这两个神话当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所以所表现的斗争是惊心动魄的。羿神话的出现同弓箭的发明和进步有关,而同洪水猛兽的斗争是原始人经常性的事业。羿和禹还有不少传说,他们是人们极为尊敬的英雄。
神话所赞美的英雄,还有的表现出不屈不挠、勇于牺牲的品格,例如精卫和夸父就是这样:
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神话传说中还有大量关于发明创造的内容。如女娲发明笙,燧人氏钻木取火,伏牺氏作八卦、结网和造瑟作曲,神农氏发明农具和制陶、冶炼、医药、种植等技术,伯余、胡曹发明衣服,句芒发明捕鸟罗网,伯益发明捕兽陷阱和驯养术,般发明弓箭,巧倕发明各种奇巧物事,苍颉发明文字,等等。黑格尔在谈到普罗米修士窃火烧肉时说:“希腊人就是用这种方式去解释人类文化的每一步发展,并且把它表现在神话里,在意识里保存下来。”上述神话传说也是如此,人们把人类在征服自然过程中的斗争结晶,把人类文化的每一步进展集中在神和英雄身上,这正是对自己的伟大创造力的礼赞,因而原始人在创造神和英雄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
上古神话传说还反映了氏族社会末期各氏族、部落间的斗争,斗争性质大都是争夺地域或争夺领导权(即所谓“争神”、“争帝”)。如黄帝与炎帝、蚩尤的战争,共工与颛顼的战争,禹与三苗的战争等。最壮观的数黄帝战蚩尤:
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妭,雨止,遂杀蚩尤。注2
注2《山海经》卷一七《大荒北经》。按:“妭”原作“魃”。《道藏》本作“妭”(前一字仍作“魃”),唐刘赓《稽瑞·应龙黄野》亦引作“妭”。《后汉书》卷五九《张衡传》李贤注及《太平御览》卷三五又卷七九并引作“妖”,“妖”即“妭”字,《张衡传》注:“妖亦魃也。”《艺文类聚》卷七九乃引作“”,亦即“妖”字。鲍崇城校本《御览》则引作“妭”。《广韵》入声“末”韵“妭”字释云:“鬼妇。《文字指归》云:女妭,秃无发。所居之处,天不雨。”又吴任臣《山海经广注》本郭璞注云:“音如旱魃之魃。”是则经文“魃”字应作“妭”,今正。女妭,黄帝女,旱神。《说文》女部:“妭,美妇也。”后演为旱魃,已非古之黄帝女妭,然其为旱神则一。《诗经·大雅·云汉》:“旱魃为虐。”毛传:“魃,旱神也。”孔颖达疏引《神异经》曰:“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一名旱母。”(按:与今本文异。)《说文》九上鬼部:“魃,旱鬼也。”“魃”字从鬼,故云“鬼妇”、“旱鬼”。
蚩尤属炎帝族,颇有势力,“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威震天下”。这场战争开始黄帝并不顺利,被搞得很狼狈。蚩尤不仅有风雨相助,还设大雾迷惑黄帝军队。黄帝连打九仗都不能获胜。同蚩尤一道反黄帝并同时被杀的还有夸父,夸父这位巨人神曾逐过日,也是一位好汉。更值得称道的是另一位反抗神刑天,陶渊明曾盛赞“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事载《山海经》卷七《海外西经》: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阳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还有一类神话传说是关于民族起源和始祖降生的,此之谓推原神话。如商族起源: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周族的起源:
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这两个神话的共同特点是女子感外物而孕,故而又称感生神话,显然是“民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的母系制社会的产物,不过在长期流传中附加上父系氏族社会及更晚的内容,以致成为不同时期文化因素的混合——现存上古神话的记录大抵如此。它们强调的是始祖的不平凡,是图腾神或其他神秘力量作用之下的神性之人。感生神话本来不具迷信色彩,但后世天命论者却用来有意制造“圣贤君王”的神圣性,特别是汉代谶纬家几乎把古来所有的大人物都搞出个奇怪出身来,《说文解字》十二下“姓”字释云:“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明显是制造“真命天子”的伪神话。将来我们还要谈到这一点。
上古神话传说在奇伟瑰丽的想象和幻想中融汇着崇高的理想,鲁迅云:“夫神话之作,本于古民,睹天地之奇觚,则逞神思而施以人化,想出古异,諔诡可观,虽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也。太古之民,神思如是,为后人者,当若何惊异瑰大也。”晚出的神话传说虽有不少渗透进去后来的社会意识和迷信思想,但其崇高浪漫的精神还有保留,它的诡可观的神思和幻想形式更是得到了继承发扬。
神话的诡可观之处,首先表现在对神灵的创造上。这种创造是在万物有灵的原始观念支配下进行的,神灵是宗教的愚昧和艺术的才智的辩证统一。
幻想赋予神灵以奇妙的神性和怪异的形体。盘古可以开天辟地,一日长一丈,女娲可以造人、补天,共工可以撞折天柱,羿可以射落太阳,夸父可以追赶太阳,夸娥氏二子可以背山,把它们移走,祝融可以乘龙而飞,天帝可以沿建木上天下地……神具有非常人所有的本领和才能。如果仔细考察一下各种神灵的神性就会发现,神灵的神性,有些是无限扩大了的人的才能的幻化,如造人、射日、登天等等,有些则是动物特性的借用和放大,如能飞、善走、勇猛有力等等。而且,有的神灵本身就是动物,神话采用拟人化方法赋予它们人类的某些特性,同时又大大扩展了它们本身所固有的力量,这样就使兽性转化为神性,当然它们常常又保持着兽的某些特征,形成了兽、人、神三位一体的特殊形态。例如“能言,达于万物之情”的白泽神兽,精通音乐的夔和注3,蓄水行雨、杀死蚩尤和夸父的应龙,填海报仇的精卫鸟,都是这样的。
注3夔是形状似牛(一说人面猴身)的独足兽。《说苑·君道》:“当尧之时,夔为乐正。”《尚书·舜典》:“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同鼍,即猪龙婆。《吕氏春秋·古乐篇》:“帝颛顼……乃令先为乐倡。乃偃寝,以其尾击鼓,其音英英。”
就神灵的形体来说,都呈现出一种怪异性。伏牺、女娲“人头蛇身”;黄帝四面,其子孙“人面蛇身,尾交首上”;炎帝“人身牛首”,蚩尤“人身牛蹄,四目六手”;窫窳“其状如牛,而赤身人面马足”;相繇“九首,蛇身自环”。凡此等等,大都是人兽的嵌合体,光怪陆离,惊心诧骨。神灵的这种人兽嵌合的怪异形体结构,体现着先民的审美观念。他们有过长期存在的动植物崇拜和图腾崇拜,动物的凶猛有力和人类所不具备的其他特性,在他们眼中都体现着伟大崇高之美,因而他们不仅按照动物的形象美化自己,而且要据以创造他们所敬畏的神灵形象。而从根本上说,这也恰是自然崇拜与图腾崇拜的生动反映。崇拜蛇的,自然会把自己所奉之神幻想成人蛇嵌合体;崇拜牛的,则是人牛嵌合体。上文所言诸般神性动物的大批出现,实际反映的也是动物崇拜和图腾崇拜。神灵的奇谲形貌和被神化了的人性或兽性,成了智慧和力量的象征,丝毫没有恐吓意味。胡应麟说《山海经》“所记人物率禽兽其形,以骇庸俗”,那是基于后人的观念作出的错误解释。
从上述分析来看,上古神话的神具有自然的、质朴的特点。神身上的自然属性较多。半人半兽的神不仅在形体上表现为人和动物的焊接,在其内在特性上也是人性和兽性的混合,即便是非半人半兽的神灵也大多“只是人与自然这两个因素的怪诞的混合”。这里的拟人化或曰人格化不是出自于自觉的艺术思维,而是出自于幼稚的原始信仰,因此“只是形式的和表面的”,“只以纯然一般的力量和自然活动(作用)为它的内容”。具体说,人格化主要不表现在人的性格和感情上,而一般只限于诸如言语、思维、动作和行为这些人的部分特性上。这说明原始人的幻想是直接由眼前事实出发的朴素的幻想。和后世彻底人格化的神怪相比,神话的幻想手段尚属幼稚。不过唯其幼稚,愈发显示出它那种独特的稚拙美。
其次,上古神话还有着关于变化的丰富幻想。变化观念的形成,是自然的启示。风雨雷电的消长,日月星辰的出没,人的生老病死,动植物的生态变化,自然界的有规律的运动,使原始人形成类比联想的思维,这也就给他们插上了幻想之翼。他们把自然变化归之于神的意志和力量的体现,在幻想中使变化采取了违反常理的、超自然的虚幻形式。正如毛泽东所说,神话中的变化“乃是无数复杂的现实矛盾的互相变化对于人们所引起的一种幼稚的、想象的、主观幻想的变化”。
神话中,有神体自身的变化和神体转化为他物的变化。我们已经知道了盘古的“一日九变”和“垂死化身”以及女娲的“一日七十化”;《山海经·大荒西经》又称“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是则神体不唯化为自然万物,神还可变出神来。此外,炎帝女儿女娃死后化为精卫,另一个女儿瑶姬变成草,鲧死化为三足鳖注4,涂山氏变成石头等等,例子甚多。
注4《左传》昭公七年:“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陆德明《释文》:“熊,音雄,兽名。亦作‘能’,如字,一音奴。能,三足鳖也。解者云:兽非入水之物,故是鳖也。一曰既为神,何妨是兽。案《说文》及《字林》皆云:‘能,熊属,足似鹿。’然则能既熊属,又为鳖类,今本作‘能’者,胜也。东海人祭禹庙,不用熊白及鳖为膳,斯岂鲧化为二物乎?”按:《尔雅·释鱼》:“鳖三足,能。”《山海经·中次十一经》从水有三足鳖。能,本作“”。《史记》卷二《夏本纪》张守节《正义》曰:“鲧之羽山,化为黄,入于羽渊。‘’音乃来反,下三点为三足也。束晳《发蒙记》云:‘鳖三足曰。’”此外尚有化黄龙(《山海经·海内经》注引《开筮》)、玄鱼(《拾遗记》卷二)等说。
还有此物变彼物的变化,如夸父的杖变为桃林,蚩尤的桎梏变为枫木,蛇变成鱼,马皮裹着一位姑娘变成了蚕,如此等等,都属此类。人类也是变出来的,盘古神话说人是盘古身上的虫子变的,女娲神话说是泥土制成的。人的出生也奇幻莫测,鲧的肚子开裂生了禹,涂山氏化石开裂生了启,陆终的六个儿子是从他们母亲的两胁生出来的,一面各三个。人也可以生其他东西,帝俊妻羲和生十日,另一个妻子常羲生十二个月亮。真是奇思妙想!
关于变化的观念和幻想也具有质朴的特征。一般来说,大抵属单向变化,就是说只是一物变成另一物,不能再返回原形。神话中有河伯化白龙游于水滨,大禹化熊开山是例外,不过这种随意性变化乃是后起的观念,这些神话要么产生较晚,要么是已经发生了演化。
神话的奇丽幻想,使古板的人感到很不好理解。鲁迅云神话“虽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也”,而“嘲之”者正大有人在。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孟子以一切传说为“好事者为之”的“齐东野人之语”,不屑一顾;荀子亦称“万物之怪,《书》不说”。这就是后来扬雄说的:“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司马迁也说过“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他自己也是对《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不敢言之”。东汉王充作《论衡》以“疾虚妄”,许多都是针对神话传说的。不语、不言、不信尚可,但有人却硬要把本来是幻想的东西曲解成真人真事就迂得可笑。《尸子》、《韩非子》、《吕氏春秋》、《孔丛子》、《大戴礼记》、《风俗通义》等书中记载孔子曲解“黄帝三百年”、“黄帝四面”、“夔一足”等神话,就是典型的例证。直到明代,还有杨升庵对羿射九日、简狄吞玄鸟卵生商、帝俊生十日等神话进行歪曲解释。清人钱泳也对炼石补天、后羿射日作了极可笑的穿凿附会。
这种情况的出现当然主要是由于他们想把神话历史化,但也反映出他们不理解神话的本质,不理解神话的美学价值,不理解神话的幻想形式。但是神话的精神和表现方法却被民间和文人的艺术创造继承了下来,并发扬光大。从小说角度讲,它成为志怪发育的重要源泉,并作为丰富的营养,一直哺育着志怪的发展。
具体言之,首先,神话开创了神怪题材,没有神话根本不会有后来的志怪小说。其次,它的关于神灵变化的观念和表现形式,大抵具有原型意义,为志怪奠定了幻想基础和范式,对志怪不仅起着启示作用,而且直接为志怪所吸收。志怪小说中的神仙妖怪等都同神话中的各种神人神兽在表现上有渊源关系,只是它们的人格化程度提高了,体现着新的审美观念。神话变化观念也启示着后代阴阳五行学和道教的变化观。神怪的变化愈来愈成为情节构成的重要因素,虽趋于丰富,但仍以神话的变化为基础。再次,上古神话的直系后裔是后代产生的各种神话故事,这些又都成为历代志怪小说的题材来源。最后一点是,神话记录虽然过于简单,但许多神话传说中的神灵不是一个静止的图腾符号,带有事迹的演绎,表现为叙事的动态流程,都有一定的叙事结构,这也显现出神话在小说叙事学上的某些范式意义。总之,神话传说无论在艺术思维上,在题材上,在虚构性、形象性和叙事性的把握上,都和小说一脉相通,是小说尤其是志怪小说起源的古老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