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整理好书包时,阮家的汽车就来接她了。
乘坐汽车到了阮公馆,叶轻昭在门口遇到了阮致远,他正要出门,汽车就停在旁边。
阮致远一直都是穿长衫,儒雅温润,今天却不知怎么,突然换了套西装。
他的外套拿在手里,穿着丝绸白衬衫,两颗纽扣松开,鬓角裁剪得很整齐,发如墨染。
天气有点热,阮致远挽起了袖子,黑曜石的纽扣,泛出温润的光。
他穿西装,亦是俊朗不凡。
“阮爷。”叶轻昭打了招呼。
阮致远摘了眼睛,眸光仍是精锐:“轻昭来了?”
他知道轻昭要来给他妹妹补课,却不知道是今天。
“您这是要出门?”叶轻昭问道。
“是啊,有个朋友的喜酒。”阮致远笑道,“快进去玩吧,外头这么热。”
叶轻昭道是。
她往里走了几步,却听到阮致远突然喊她:“轻昭?”
他喊得有点急。
叶轻昭微讶,回头却见阮致远停在原地,似乎在考虑说什么。
犹豫了下,他说:“上次送你的手链,怎么不见你戴?你不喜欢钻石首饰吗?”
叶轻昭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任何首饰的装点。
她习惯了。
从前年纪小,不适合戴;如今也就不太喜欢戴,总感觉累赘。
“我很喜欢啊,那么贵重的首饰,万一弄丢了怎么办?”叶轻昭笑道,“我存起来了。”
阮致远微笑。
他转身走了。
叶轻昭有点狐惑,总感觉他不是要说这句话的。
继续往里走,叶轻昭的余光却感觉暗处有双眸子,带着愤怒的光芒,一寸不让盯紧了她。
她心中一愣,停步望过去,果然发现了一个人。
阮公馆的大门口,有一处精致的池塘,池塘中央修了凉亭。
夏末时节,满池荷叶亭亭,一陂碧水绕荷身,艳波涟涟。
远处的凉亭,雕梁画栋,倒映在水波里,锦鲤一跃而起,泠泠水声不绝于耳。
叶轻昭感觉有目光似利箭,正从那个方向射过来。
她望了过去。
有个女子坐在凉亭,一双美目全是锋芒,紧紧盯着叶轻昭,以及和叶轻昭说话的阮致远。
她斜坐在石椅上,一段嫩白修长的美腿,从旗袍底下伸出来,腰身格外妖娆,眉梢就暗携了几缕妩媚。
“哦,是她。”叶轻昭微微一笑,喊了一声,“姨太太!”
盯着叶轻昭看的,是阮致远的小妾周媛,让她的目光让叶轻昭芒刺在背。
之前叶轻昭登门看病时,周媛说了很多阻拦的话,叶轻昭并不在意。当时不太舒服,过后就忘记了,毕竟周媛也是关心阮致远。
可周媛一直放在心上。
她看叶轻昭的眼神,透出叶轻昭无法理解的诡异,好像叶轻昭是个入侵者。
入侵哪里?
难道姨太太担心叶轻昭抢了阮致远,分夺了她的宠爱吗?
她不知叶轻昭是督军的准儿媳妇、沈长安的未婚妻?
这就有点不知所谓了。
周媛的敌意,让叶轻昭稀里糊涂。
“叶小姐,好些日子不见您。”姨太太听到叶轻昭喊她,缓缓站起身,斜长美目一转,已经是风情款款的娇媚,远远回答叶轻昭。
她朝叶轻昭走了过来。
阮致远有事出门,早已乘车离开了。
姨太太朝着叶轻昭来了,叶轻昭也不好擅自离开,显得不礼貌。
她立在原地等周媛。
周媛是阮公馆的小半个女主人,叶轻昭对她不礼貌,就带着挑衅的成分,更是叫周媛误会。
她不想被误会。
来阮公馆,叶轻昭是坦坦荡荡的,不需要遮掩什么。
而周媛的敌意,叶轻昭也看得很淡,她不太在乎陌生人的看法。
周媛穿着软绸旗袍,步履婀娜,倩影款款。
“叶小姐,您是来看老爷的,还是看大小姐的?”周媛笑问。
周媛平常称呼阮静初为静初,可在外人面前,她好似很敬重阮静初,直接叫“大小姐”。
叶轻昭把周媛当小半女主人,其实是抬举了她,阮致远和阮静初从未这么想过。
在阮家人眼里,周媛只是阮致远恩人的女女儿,阮致远重情重义,给她一个容身的地位和身份。
她都不算阮致远的女人。
阮静初是大小姐,她邀请朋友来补课,是不会支会哥哥的小妾的。
又不是她嫂子。
周媛就真不知道叶轻昭的来意,只当叶轻昭是平常做客。
“是来看静初的。”叶轻昭盈眸柔软,看上去稚嫩无害,没什么攻击性。
姨太太仍是紧张盯着她。
“大小姐是哪里不舒服吗?”姨太太问。
说罢,她就挽住了叶轻昭的胳膊,想跟叶轻昭一起去看阮静初。
盛夏穿着短袖旗袍,叶轻昭的胳膊贴在周媛的胳膊上,她特别不舒服。
陌生人这样贴着肌肤,实在太怪了,叶轻昭微微用力,抽出胳膊抚摸了下头发,装作不经意离周媛远了几分。
“大小姐是不是生病了?”周媛追问,同时也对叶轻昭抽出胳膊感到恼怒,心想什么东西,你以为我愿意贴着你吗!
她把叶轻昭当行医的。
“不是,静初快要复学了,我来陪她温习功课。”叶轻昭说。
周媛圆溜溜的眼珠子在眼眶里打了下转,情绪遮掩不住:“温习?”
这姨太太是欢场出身的,最擅长尔虞我诈,待人都带着三分警惕。叶轻昭的话,已经在她心中过了上百遍。
来温习功课?
那也不是一两天能温习完的,叶轻昭会在阮家呆很长一段时间!
姨太太脚步微顿:“是不是要温习很久啊?”
“大概二十天吧。”叶轻昭道,然后故作疑惑,停步看着她。
姨太太心中震撼。
二十天!
那阮致远岂不是常能见到她?
姨太太心中煎熬,半晌才勉强挤出温柔笑容:“叶小姐,您先去吧,我想起厨房还炖了燕窝,我去瞧瞧火候,佣人总是笨手笨脚。”
“那我先过去了。”叶轻昭微笑,和姨太太挥手告别。
看着她的背影,周媛的表情越发阴刻。
周媛已经快二十七了,她很讨厌年轻的女孩子:明明满腹心机,可世人只当她们是天真娇憨。
越是年轻的少女,勾搭男人越是卖力,失败了也有遮羞布,世人只当她们不懂事。
姨太太雪白修长的手指,紧紧攥了起来,指甲几乎要刺破掌心。
“看来,我要提前做点什么了。”周媛太太心想。
叶轻昭的眉头也蹙起。
一路缓步而行,叶轻昭到了阮静初的院子时,已经一身的薄汗。
女佣准备好了温水。
“我以前你会提前半个小时到。”阮静初道,“是不是司机又懈怠?”
“这倒不是,方才在门口遇到了阮爷,也遇到了姨太太。”叶轻昭道。
阮静初就不再说什么。
打开课本,她们先温习了国学。
半个小时之后,女佣端了茶点进来,提醒她们:“大小姐,叶小姐,歇息一会儿吧。”
阮静初大概是念不进去,闻言轻轻舒了口气,少女的娇憨一展无遗。
叶轻昭失笑。
女佣端进来的是果汁,其中就有樱桃汁。
叶轻昭倒了半杯,慢腾腾啜着。
想起那位姨太太,叶轻昭问阮静初:“静初,你们家的姨太太,进门多少年了?”
阮静初很不喜欢周媛,闻言微讶,没想到叶轻昭会谈起她。
想了想,阮静初道:“四五年吧。阿哥将我从孤儿院接出来,我到了家里,听佣人说,姨太太是一两年了。”
阮静初的孤僻,只是对陌生人。
她早已跟叶轻昭混熟,很信任她,话匣子打开就关不住了。
她跟叶轻昭说起了阮致远和周媛的关系,甚至说起了她自己的身世。
“......阮家是苏北望族,我是我父亲到北平风流时跟舞女生的。我还没有出生,我父亲就被家里的太太拉了回去,不许他再出来交际。
我姆妈没存什么钱,遇人不淑,后来房租也交不起,生病之后将家里的口粮都留给我,自己活活饿死了。
她死的时候是冬天,我才两岁。听人说她死了五天,我还趴在她胸口睡觉,是房东来要债,发现了我们。
房东良心发现,捐了几块钱,将我送给孤儿院养,又将我姆妈用薄棺材埋了。
我父亲被拉回家,没过半年就病死了,他太太也生病,好像是瘟疫。那个太太,就是我阿哥的姆妈。
父母双亡,我阿哥才十岁,混在族里吃饭。可是族叔伯们狼心狗肺,将他的家产都夺了去,说要族里养他。
过了几年,又借口生意难做,不给我阿哥饭吃。我阿哥受不了闲气,十五岁就从家里跑到了北平。
他刚到北平的时候,年纪小,身无分文,重活做不了,轻巧活又轮不到他,差点饿死街头,是周媛的父亲救了我阿哥,用几个烧饼贴他。
我阿哥从十五岁到十七岁那两年,找不到门路,今天这里混混,明天那里混混,总没个定数,时常饿肚子,就去周家的烧饼摊子。
周媛的阿叔是个实心人,他生活也艰难,死了老婆,只有个女儿,每日出摊没挣几个钱,还贴我阿哥吃。
那时候周媛年纪不大,见我阿哥总是去蹭吃的,拿烧火的铁棍打我阿哥。有次是夏天,打得狠了,我阿哥被她打得皮开肉绽,高烧不退,差点就死了。
从那之后,我阿哥再也不敢去周家的摊子蹭吃的,后来就巴结上了青帮,开始能吃上饭。
我阿哥机灵,做事又有本事,慢慢就做上去了,龙头很喜欢他。十来年的功夫,他自己就成了龙头。
不过,他一直都不喜欢周媛,若不是周家阿叔临终托付,让我阿哥给周媛一口饭吃,我阿哥也不会收留她。”
阮静初一口气说完。
她说话的时候,叶轻昭没有打扰她,而是沉默喝着果汁。
殷红的樱桃汁,将她柔嫩的唇染得艳丽透亮。
听完这席话,叶轻昭就明白,为何周媛对其他女人防备这么紧!
她心中肯定清楚,阮致远是绝不会爱她的,对她只是一点恩情而已。
将来有个女人进来,就完全会压倒她,她那点恩情,完全不是她立足的根本。她需得伏低做小,才能继续在阮家生活。
而养尊处优的周媛,不想去谄媚讨好另一个女人。
连叶轻昭这等小丫头,她都要防备。
周媛争的,不是不知所谓的宠爱,而是生存的地位。
生存之争,是残酷而激烈的。
明白了这一点,叶轻昭觉得,她应该小心翼翼,免得着了姨太太的道。
既然姨太太认定叶轻昭是入侵者,那么她就会对叶轻昭下手。
“对阮爷有恩的,是她的父亲,不是她。”叶轻昭喃喃说了一句。
阮静初立马将她引为知己:“正是正是,我也是这么说的。你不知她多有过分,去年有件事,我至今还介怀!”
“何事?”叶轻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