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科消化系统疾病药物治疗学
- 李德爱 陈强 游洁玉 邱晓春
- 1315字
- 2020-08-29 04:55:59
第二节 儿科各期生理与合理用药的关系
由于儿童处在不断发育的时期,新陈代谢旺盛,身体各个器官如肝、肾等功能尚不成熟,一般来说对药物排泄较快,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器官功能不断完善,对药物的转运、分布、解毒、排泄等也日趋完善,因此对于儿童安全、有效、合理用药来说,并不是简单的“按年龄折算剂量”即可,而是依据儿童生长发育分期特点合理用药。
一、胎儿期用药特点
孕期用药,药物可透过血胎屏障进入羊水和胎儿循环,对胎儿产生影响,特别是妊娠前3个月是胎儿各器官发育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对药物最为敏感的时期。有些药物进入胎膜少或对胚胎危害较轻,有些药物有较强的危害胚胎的作用,属致畸药物,比如沙利度胺、具有细胞毒性的抗肿瘤药物、维生素D(高剂量)、华法林、异维生素A、多数抗癫痫药、雄激素、孕激素、己烯雌酚、放射性药物、活疫苗、四环素类等。不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各不相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险,颁布了《妊娠期使用药物危险性等级》,将药物分为A、B、C、D、X五个等级,其危险性依次升高。
二、新生儿期用药特点
乳母用药可通过乳汁作用于新生儿。根据给药途径不同,新生儿对药物的吸收不同:①新生儿口服给药胃肠道吸收的差别很大,给药剂量难以估计,比如氯霉素吸收慢,而磺胺类药物可全部吸收。②直肠给药比较方便,避免了肝脏的首过效应。③新生儿皮肤薄,体表面积相对较大,药物透皮的速度和程度高于成人,应注意防止引起中毒。④新生儿由于肌肉组织和皮下脂肪少,周围血液循环不足,皮下和肌内注射往往影响药物吸收和分布,而静脉吸收最快,药效可靠,危重患儿需静脉给药。新生儿肝脏、肾脏发育不成熟,会出现某些药物的代谢酶类缺乏或药物排泄缓慢,如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婴综合征。有些药物如磺胺类药物应用后,可加重新生儿黄疸,甚至侵入脑组织造成胆红素脑病(核黄疸),因此,此类药物不宜用于新生儿。总之,一般新生儿用药量应较成人少,用药间隔时间应适当延长,否则易发生中毒。
三、婴幼儿期用药特点
婴幼儿肝脏、肾脏发育尚不健全,药物代谢率低,个体差异大,因此对药物的选择、剂量的掌握和给药方式的选择都非常重要。婴幼儿期大多数不会自服药品,所以口服给药要注意不要误入气管,以免引起吸入性肺炎。婴幼儿期的腹泻不要过早应用止泻剂,以免肠内毒素吸收增加,病情加重,也不必常规使用抗生素,以免诱发菌群失调;便秘时应注意改善饮食,加些纤维素丰富的蔬菜、水果等,不要立即使用泻药。婴幼儿应避免使用吗啡、哌替啶等药物,因为此类药物抑制呼吸,容易引起中毒;相反,婴幼儿对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等镇静药耐受性都较大。
四、学龄前及学龄期儿童用药特点
学龄前及学龄期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但机体尚未成熟,应慎重选择新药特药,并且用药种类不宜过多,特别应谨慎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这一时期的儿童对药物的反应有其特殊性,比如:对镇静药、阿托品、磺胺类药物、激素等的耐受性较大;对酸碱类药物较易发生酸中毒或碱中毒;应用利尿药较易引起低血钾、低血钠现象;7岁以内儿童忌用四环素,因其可使儿童牙釉发育不良、牙龈发黄。学龄前及学龄期儿童用药时必须熟悉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和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