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精神疾病诊断

精神疾病是一类以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的异常改变为特征,并伴有痛苦体验和(或)功能损害的疾病。精神疾病是相对于精神健康而言的,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一个移行谱。正确诊断对于精神科医师制定治疗方案、预测疾病变化以及帮助患者获得良好疾病转归至关重要。

精神疾病诊断在临床医学诊断所遵循的 “病因学分类原则”基础上,更加侧重 “症状学分类原则”。因为精神疾病分类仍处在根据 “临床现象”来描述 “症状群”的分类水平。精神疾病诊断依赖于全面准确临床资料收集、精神状况检查,难以通过病理生理改变和实验室辅助检查来阐明病因和评估预后。临床中只有某些器质性精神障碍及中毒性精神障碍才可以找到病因。因此,精神科医师具备临床医学诊断思维的基础上,还需要训练精神科临床诊断思维。如何培养精神科临床诊断思维?首先,精神科医师需具备扎实的临床功底(熟知精神疾病专业知识和全面准确收集病史、精神状况检查的能力),其次,精神科医师需训练自身逻辑思维能力,澄清复杂多变的精神症状来源和归类,以明确诊断,避免误诊误治。

如何培养精神科医师的临床功底以及临床诊断思维能力是本章节所要阐述的关键内容。为此,本章将逐一介绍精神疾病的病史采集技巧、具有心理技巧的精神状况检查方法及其注意事项、精神疾病诊断中常用的实验室和心理学诊断方法,以及精神疾病的临床诊断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