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来中国:侦探小说在中国的跨文化传播
- 魏艳
- 9049字
- 2024-10-31 20:21:53
二 新文明与旧道德:周桂笙、吴趼人与《毒蛇圈》
周桂笙在晚清时期翻译的西方侦探小说,以较早使用浅近文言和白话翻译而闻名,译著有《毒蛇圈》《失女案》《双公使》《海底沉珠》《红痣案》及《福尔摩斯再生案》(部分)等中短篇侦探小说不等,大多数发表在《新小说》杂志[54],被阿英称为当时侦探小说的“译作能手”,但人们对其译笔水平评价并不高。[55]《毒蛇圈》这篇译作,原作者鲍福在侦探小说史上并不算是一流的小说家,小说本身也只是一个密谋骗取女继承人遗产的普通故事,但叙事技巧上对中国现代小说转型阶段有一定影响,它由周桂笙翻译、吴趼人点评,是以传统中国小说评点本的形式翻译西方侦探小说的范例,并直接启发了一些晚清小说的叙事结构,如吴趼人创作的《九命奇案》就仿效了其开篇以不署名的直接对话形式来设置悬念。过去对于这篇译作的研究并无底本,只是根据吴趼人的评语来判断周桂笙的翻译哪些是如实翻译,哪些是自行演绎。[56]故我在下文着重将周的翻译与其英文翻译底本In the Serpents' Coils(1885)比对,以便更加清楚准确的判断周桂笙的翻译特色,吴趼人选本的原因及他的点评在这篇译作中所起的文化协商作用。
1903年7月至1906年1月,周桂笙翻译法国侦探小说家鲍福的侦探小说Margot La Balafrée,发表于吴趼人主编的《新小说》第8—24号,并由吴趼人点评。原作的标题Margot La Balafrée意为“Margot的刀疤”,指贼党女首领Margot脸上有一个刀疤,她虽然后来伪装成歌唱家,并用化妆遮掩疤痕,但眼盲的Gerfaut利用制作石膏像的机会摸到她脸上的伤疤进而证实了她的真实身份。周桂笙的译本依据的是英文译本In the Serpents' Coils,吴趼人的解题为“《毒蛇圈》言其圈套之毒如蛇也,此为瑞福入围之始”[57]。英文译本含十一回及一个尾声,共二百零四页。周桂笙只译到第四回的开篇,并未完成,可能是为了适应报纸连载的需要,他将小说重新划分章节,以章回体小说的形式拟定各章标题,增加了“且待下文分说”“却说”等章回体小说惯用的说书人口吻,连载到第二十三回时因《新小说》的终刊而戛然中止。该书1905年时亦有另外一套译本《母夜叉》,由上海小说林社出版,根据日本黑岩泪香的日译本《如夜叉》翻译,译者不详,而黑岩泪香的底本则是另外一套英译本The Sculptor's Daughter(London, 1884)。
《毒蛇圈》的作者鲍福算不上一流的侦探小说家,但著作颇丰,出版了六十余部作品。他的父母均是法国贵族,鲍福社交广阔,曾到访过非洲和东方,作品中经常出现外国的描写以及法国社会中各类女性婚姻的种种烦恼等。鲍福在文坛的成名有赖于报纸的连载——他通常被看作最流行的feuilleton作家之一[58],擅长写作言情与侦探交织的作品,侦探成分不强,更像是肥皂剧。[59]鲍福的作品在晚清时非常流行,多有中文译本,与周桂笙译的《毒蛇圈》差不多同时发表的,就有《美人手》(La Main Froide, 1889),出现在《新民丛报》上(1903年7月—1906年8月),译者是香叶阁凤仙女史,根据日本黑岩泪香的日译本《美人の手》转译而成。[60]鲍福的名字自周桂笙译《毒蛇圈》后再没有出现,在晚清时更常见的译法为朱保高比,还有波殊古碧、白华哥比不等。[61]由于此时作品的中文翻译多由黑岩泪香的日译本转译,且多不标明原著者,有时更被误认为是日本小说。[62]
《毒蛇圈》是鲍福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雕刻匠Tiburce Gerfaut(周译铁瑞福)一次酒醉途中受人所托帮助其推车去医院,但后来委托人借故离开,警察更发现车上是一具女尸。Gerfaut不甘自己被无端陷害,按照模糊的记忆找到初次遇见委托人的公寓,不料刚推开门便被神秘女子泼了硫酸,双目失明。Gerfaut的学徒Jean Carnac(陈家鼐)调查后发现原来是伯爵Philippe de Charny(贾尔谊)与贼党女首领Margot(麦尔高)觑觎Gerfaut女儿Camille(妙儿)的六万法郎家产,打算让伯爵与Camille先结婚,然后谋杀她来夺取其嫁妆。与英美侦探小说相比,法国侦探小说中对警察的无能多有嘲讽,热衷表现匪党这一群体的无所不在和对于社会秩序的威胁,侦探经常陷于和贼党首领周旋的过程中。这篇小说也不例外,其中的警察不是傲慢无礼就是毫无线索,唯一一位同情Gerfaut的好警察Graindorge(葛兰德)也被匪徒从天台上推落而亡。书中真正的侦探是雕刻家的学徒Carnac及他的艺术家朋友,他们收集了一系列证据让Gerfaut确信Margot就是害自己眼盲的神秘女子,阻止了Camille步入婚姻陷阱。
原著叙事的一大特色是依靠人物之间的大量直接对话来透露各种信息,例如开篇Gerfaut和Camille父女的对话就有三页之长,这对习惯于注明说话人身份的晚清读者无疑是一大阅读挑战。前文谈到林纾的翻译时就曾指出,林纾的方法是以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相交错的形式改写原文,并增加“某某曰”来提示不同说话人之间的转换,但这种做法缺点是显得死板,不能准确还原原作中人物说话时的神采。周桂笙在翻译这篇小说时已意识到这种长篇对话恰恰是西洋小说的特色:
我国小说体裁,往往先将书中主人翁之姓氏、来历叙述一番,然后详其事迹于后;或亦有用楔子、引子、词章、言论之属以为之冠者。盖非如是则无下手处矣。陈陈相因,几于千篇一律,当为读者所共知。此篇为法国小说巨子鲍福所著。其起笔处即就父母问答之词,凭空落墨;恍如奇峰突兀,从天外飞来;又如燃放花炮,火星乱起。然细察之,皆有条理,自非能手,不敢出此。[63]
他的译本基本上保留了原作的对话特色,并不标明说话人的身份,例如开篇的四段:
“Your cravat is all awry, father.”
“It is quite your own fault, my dear child. You know very well that I have never been able to dress myself without help.”
“But you declined my assistance this evening, on the plea that you were in a hurry, and that I should only hinder you.”
“Nothing of the kind. You pouted and were sulky, because you did not like the idea of my going to this dinner.”[64]
周译:
爹爹。你的领子怎么穿得全是歪的。
儿呀。这都是你的不是呢。你知道没有人帮忙。我是从来穿不好的。
话虽如此。然而今天晚上。是你自己不要我帮。你的神气慌慌忙忙。好像我一动手就要耽搁你的好时候似的。
没有的话。这都因为你不愿意我去赴这回席。所以努起了嘴。什么都不高兴了。[65](注:标点与断句均来自周译)
这段引文只是父女之间来回冗长对话的最初片段,后续的类似对话交代了Gerfaut晚上要去赴宴,他的妻子去世前,姑母留下了六万法郎的巨额遗产,一旦女儿Camille结婚后就会交给丈夫执掌,Camille有个表姐Brigitte,Gerfaut与Camille住在一个三层楼高的公寓,Camille在Madame Stenay的沙龙上遇到了伯爵Count de Charny并决定与他结婚等重要线索,甚至连父女两人的名字都是在对话中揭示的。吴趼人已留意到了这种利用对话不经意地吐露信息、层层推进的叙事技巧的妙处,在第四回的总评中他赞赏道:“一个贾尔谊,一个史太太,不过从妙儿口中闲闲提出;白路义与瑞福二人虽亦谈及,然并未详叙其人如何。谁知却是全书关目,此是变幻处。”[66]周桂笙的翻译将类似所有的长篇对话如实保留,例如小说原文第一章中在父女俩第一段冗长的对话结束时写道:
The father was standing in front of the looking-glass engaged in fruitless efforts to adjust the knot of his white cravat. [67]
周译:
且说当时他父亲站在大镜子面前。望着自己的影儿。在那里整理他那胸前白衬领上的带结儿。就是方才他女儿说他穿得不正的东西。[68]
这里,周桂笙用古代白话小说中常见的“且说”一词做叙述上的过渡,并添加了“方才他女儿说他穿得不正的东西”与小说的第一句女儿的说话呼应来提示读者前文都是父女之间的对话。这种对话技巧吴趼人非常欣赏,他在第三回的眉评中批注:“以下无叙事处,所有问答,仅别以界线,不赘明其谁道。虽是西文如此,亦省笔之一法也。”[69]并迅速将这一省笔技巧挪用到自己的小说中,《新小说》的第12号开始连载他所作的三十六回小说《九命奇冤》,小说开篇直接模仿《毒蛇圈》,由一群攻打石室的人之间的直接对话开始,且并不注明说话人的身份,对话完后才重新交代:
嗳!看官们,看我这没头没脑的忽然叙了这么一段强盗打劫的故事。那个主使的甚么凌大爷,又是家有铜山金穴的。志不在钱财,只想弄杀石室中人,这又是甚么缘故?想看官们看了,必定纳闷。我要是照这样没头没脑的叙下去,只怕看完了这部书,还不得明白呢!待我且把这部书的来历,以及这件事的时代、出处表叙出来,庶免看官们纳闷。[70]
从林纾的译本靠增加“某某曰”来提示说话人身份,到周桂笙译本中基本上保留所有原有直接对话特色,再到几个月后吴趼人在自己小说中的运用,可见晚清作家对西方小说中直接引语对话叙事技巧的迅速接受过程。
周桂笙的译本整体上采取了归化式的翻译法,将西洋人名本地化,例如雕刻家Tiburce Gerfaut译为铁瑞福,其女Camille译为妙儿,Madame Stenay译为史太太,伯爵Philippe de Charny更是标明“姓贾,名尔谊,号斐礼”等。在称谓上,周桂笙还加入北京的口语如“爹爹、贤侄、世交、儿、老人家”等词来加强人物关系的亲密感。吴趼人在眉批中特意向南方不同读者解释周桂笙翻译中的京腔,如“死胡同,京话也。江南人谓之宝窒弄,广东人谓之崛头巷。此书译者多用京师语,故从之”[71]。为了与中国读者拉近距离,周桂笙也会在一些细节上作出改动,例如原作中侦探陈家鼎的肤色被形容为“as brown as a mulatto”,即“黑白混血”,而周将其译为“面色带黄,犹如黄种人一般”。故事中第十九回陈家鼎参加化妆舞会,原作中只提到有日本道具,而周桂笙则增加了中国衣服,吴趼人还在眉批中调侃:“不知可有红顶花翎朝珠补服。”
译本保留了故事的发生地法国巴黎,所以有时一些过于本土化的翻译不免闹出笑话。例如原著中Camille的母亲擅长弹钢琴,周桂笙将其改为“拉得一手好胡琴”,在巴黎拉胡琴不免显得不伦不类。故事中另一位少年Marcel Brunier(白路义)是一位银行职员,暇时写一些戏剧(plays),周桂笙译成“谱了几套曲子”。而女盗匪Margot假扮歌唱家Marguerite de Carouge(顾兰如),周桂笙将歌剧中的首席女高音(prima donna)译为“大词曲家、词章领袖,仕女班头”,亦与原文有所出入。周桂笙的翻译保留了一些基本地名、建筑物名或国名,如腊八街(the Rue Labat)、大书院(Collège Ladadens)、相馆(the studio)、日耳曼,但也省略了一些不重要的特定地名,或简写了某些段落。总体而言,周桂笙的这个译本个别句子有一些错译,但基本内容是忠实于原著的。
周桂笙的译本与原作的最大不同就是他增加了大量衍文,与原作比较冷静、简洁、尽量隐藏叙事者声音的笔调相比,周译中叙事者的声音十分突出,他或调侃、或评论时事,再加上吴趼人的点评,使得整个译本充满了强烈的说书人的感情色彩。这些衍文大致可归为四种。第一种是解释情节,包括按照章回体小说的惯例,在每一章的第一段以“却说”“话说”等方法简述上一章结尾处的情节,或插入“看官”等句子与读者交流,或向读者解释人物心理活动。例如第十三回,白路义的妹妹白爱媛(Annette)邀请陈家鼎去博物院(the Louvre)看美术展时,原文仅写道:
“You can rely upon me, mademoiselle. Ah, if you only knew the pleasure you were giving me,”stammered Carnac, who was quite unprepared for so much happiness.“I am your brother's most devoted friend for life. Ah, if I could only persuade my master to give him Mademoiselle Gerfaut in marriage!”[72]
而周桂笙的译文则添加了陈家鼎的心理描写:
原来家鼎自从看见爱媛小姐之后,心里很有妄想的意思。但是不知道那边心思何如,所以不敢贸然巴结上去。如今不提防倒是那边亲近过来,所以一下子把他喜得甚么似的,要想出一句好话去巴结他。想了半天,才说道:“我同你的哥哥是好朋友,我总要竭力劝我师父,把女儿嫁给他。”[73]
第二种是向读者解释书中的一些西方风俗。例如第十一回中陈家鼎初次登场,他是雕刻匠瑞福的学徒,开始学艺时雕刻一些墓碑上的装饰(he had begun by carving urns and other funereal emblems for contractors in tombstones)。紧接着周桂笙增加了一大段对西方墓葬方式避免了重男轻女现象的解释:
原来文明国人的坟墓很是考究,并不是就这么一堆土就算了的。他们在这上头,也是用的合群主义。大抵一处地方,有一处的公坟。这种公坟,就由大家公举了董事经理,永远栽培得花木芬芳,就如公园一般。这个法子,比了交托自己的子孙还可靠的万倍呢。因为自己子孙,保不定有断绝的日子;即不然,也有败坏的日子。那董事却是随时可以公举,更换的更换,补充的补充,永远不会败坏的。有了这么一个大大的原因,所以他们欧美的人,看得自己的子孙是个国中的公产,同他自己倒是没有甚么大关系的了。所以无论男也罢,女也罢,生下来都是一样的看待,不分轩轾的。倘是不用这个法子,死了之后,除了子孙,请教还有那个来管你呢?所以就要看重子孙了。闲话少提。[74]
也有时周桂笙只是如实翻译,依靠吴趼人的眉批来比较中西习俗不同。如第十八到十九回描述法国的化装舞会,包括化着小丑妆的人自由出入酒馆、舞厅中男女共舞等,周桂笙在文中偶有说明“西人戏院中不准吸烟,故来者往往丢之于门外”、跳舞时“此是法国的风俗如此,并无生熟男女的界限”,但吴趼人在眉评中却屡次对这种中西方娱乐习俗的不同大发议论,如“煞是好看!然亦可以觇笺各处风俗不同。扮成此等鬼脸,徜徉于众目睽睽之下,吾中国惟罪贱最下流之乞人或偶一为之,虽优孟下场不为也”[75]。
第三种衍文是就故事中的某些现象插入本国习俗的比较,来嘲讽中国的一些文化陋俗。例如第二回说瑞福之所以想参加酒会,是为了在那里遇到官员,帮他们雕刻石像后获得荣誉勋章。原文写道:
Now, in his secret heart Gerfaut was weak enough to long for a decoration-for one of those strips of red ribbon which proclaim that the wearer is a Knight of the Legion of Honour. None of us are perfect, let it be remembered. [76]
这里的最后一句,周桂笙译出了大意:“这也是世界上人的通病,大凡贫的要想求富,富的却又想求贵了,那里还有心足的一日呢!”但他在这句话之前加入了对晚清捐官制度的抨击,认为小说中瑞福至少是想靠技艺来获得荣誉,而晚清时期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到:
而且又不比中国的名器,只要有上了几个臭铜钱,任凭你甚么红顶子绿顶子,都可以捐得来的。这个却是非有当道的赏识了自己的技艺不可。[77]
同样对捐官制度的讽刺在第五回又再度出现,有人请瑞福将一张床抬到医院,周桂笙在这里直接加入一段瑞福的心理活动。原文为:
Gerfaut obeyed orders. He was delighted to have an opportunity to show his strength and render a service. The sick woman was not heavy; besides, as he had foreseen, the very act of carrying a litter steadies the bearer of it, by obliging him to walk with his legs somewhat apart, like a sailor on the deck of a vessel. [78]
周译:
瑞福嘴里答应着,心里想:“我还是头一回当奴才呢,从来没有抬过东西。怎么抬起来两条腿不由的要分开了,走路好像轮船上水手在舱面行走似的。想来这个抬法,总算得法的了。往常听得人家说,东方支那国的官员,不是由国民公举的,只要有了钱,就可以到皇帝那里去买个官来做做。[眉]你还不知道,有捐局做间接的交易呢。做了官,可以任着性子刻剥百姓。百姓没奈他何,反而要怕他。他出来拜客,还坐着轿子,叫百姓抬着他跑路,抬得不好还要打屁股。我今夜这种抬法,如果到了支那去,不知合式不合式?可惜没有去看过。[79]
类似的例子在全书还有很多,其实整本原作无一处提到过中国,是一部典型的法国侦探小说,但周桂笙的大量衍文及吴趼人附和的眉批将一个巴黎故事与中国语境结合起来,甚至还让故事中人直接想到同样的行动在中国会有怎样的下场,使得一个普通的侦探小说具有了针砭时弊的新小说功能。
第四种类型的衍文是增加情节,或丰富人物形象,或突出慈孝等伦理道德。小说第四回写Gerfault醉酒,原文只简单写道:“Gerfaut's senses had nearly or quite deserted him.”而周桂笙则加入了许多醉态描写:“不知为了甚事,要立起来,却把身子一歪,几乎跌倒,重又坐下”“蒙眬着一双半开半合的眼”“说起话来,好像含着个甚么东西在嘴里似的”。原文中Gerfault决定在街上走走来醒酒(A walk in the open air will do me good),但周桂笙加入了与白路义斗气的成分:“他想:‘今夜白路义岂有此理!说话当中,总疑惑我喝醉了。我若坐了车子回去,不见我的本事。不如走了回去,明天好向他说嘴,显显我的酒量,叫他不敢小觑了我。’”吴趼人对这些醉酒的衍文十分欣赏,写了许多眉批评价:“醉态可掬”“偏说自家不醉,偏说人家醉了,写醉话传神”“是醉后主意,谁小觑了你来?”连总评中也不忘:“写醉人迷离徜恍,胡思乱想,顷刻千变,极尽能事。”多半是醉酒这段引起了周桂笙的共鸣,所以他也借机对酒桌文化、酒后斗气等场景添油加醋,作为周桂笙好友的吴趼人也感同身受,在批注中充分肯定,这些闲笔也都让小说中的Gerfault不断地“中国化”起来,行为举止都有中国人的人情世故,晚清时期富有译者感情色彩的主观性翻译特色可见一斑。
除了借题发挥、人物性格微调外,周桂笙与吴趼人也改写原作情节。小说第五回Gerfault醉酒后想到Camille会担心自己迟迟不归,为了与之对称,在吴趼人建议下,周桂笙在第九回增加了Camille在家思念父亲的段落。吴趼人在总评处解释过原因:
后半回妙儿思念瑞福一段文字,为原著所无。偶以为上文写瑞福处处牵念女儿,如此之殷且挚;此处若不略写妙儿之思念父亲,则以“慈孝”两字相衡,未免似有缺点。且近时专主破坏秩序,将“家庭革命”者,日见其众,此等伦常之蝥贼,不可以不有以纠正之,特商于译者,插入此段。虽然,原著虽缺此点,而在妙儿当夜,吾知其断不缺此思想也,故虽杜撰,亦非蛇足。[80]
原作第一章记述了从Gerfault外出赴宴到被硫酸泼瞎了眼睛这一完整的事件。第二章开篇已是一星期之后,外科医生宣布Gerfault的眼睛永久失明。接着以倒叙的方式简要交代了Camille当晚看到父亲时的悲痛:
She nearly died of greif when Graindorge brought her father home to her on the fatal night when a wicked hand destroyed his sight for ever. She had not retired to rest, but was sitting up waiting for him, for she had a presentiment that the dinner at the Grand Hotel would have some unfortunate result. It was she who met her father and Graindorge at the foot of the stairs. [81]
周桂笙的译文改为顺叙,加入了许多Camille等候父亲时的心理及动作描写,表现其“坐立不安、神魂无定”的心态及孝顺的本性:“唉!我这位父亲百般的疼爱我,就当我是掌上明珠一般。我非但不能尽点孝道,并且不能设个法儿,劝我父亲少喝点酒,这也是我的不孝呢!”第十回又增加了大幅文字来写Camille的懊悔及对父亲无微不至的照顾,例如:
“唉!妙儿啊!这才是你的大大的不是呢!怎么应该撒娇的时候,你却不撒呢?此刻害得爹爹瞎了,这才是你大大的不孝呢!他心里提着自己的名儿,在那里懊悔。又是手里攥紧了十个纤纤玉指,嘴里错碎了三十二个银牙,巴不得能够自家一头撞死了,或者可以稍谢不孝之罪。”
……
从此,妙儿天天亲自服侍父亲服药、洗药,至于一切茶水、饭食、起卧,一切都是必恭必亲的,日夕都是眼巴巴的望他父亲双眼复明。谁知过了七天后,那医生却回绝了。[82]
类似的描写还有许多,“孝”是这两回中的一个高频字,吴趼人也在眉批里大呼感动:“此事与他何干?却能引为己咎。虽欲谓其非纯孝,不可得也。”“此之谓天性,我读至此,几欲代妙儿堕泪也。”其实原文中Camille并无任何自责的内心愧疚,虽也提到“孝”,但却是简单的一笔带过:
He had already been trying to persuade her that he could get on very well without her, and that she must not think of sacrificing all her former pleasures in order to remain constantly with him. But Camille would not even listen to these expostulations, and firmly declared her intention of devoting herself entirely to her filial duties, even if she were compelled to renounce all her hopes of happiness. [83]
原作中的Camille基本上是一个单纯、容易受骗上当的次要角色,而在吴趼人的建议下,周桂笙给她增加了许多戏份,成为一个至情至孝的人物。这里对Camille“孝”的一面的强调,正如吴趼人所解释的,一是呼应前文中父亲的“慈”,符合二元对称的传统小说结构,二是强调亲情,反对时下不顾一切的家庭革命。甚至可以这样认为,除了表面上的直接对话叙事技巧,《毒蛇圈》这篇作品中对良好家庭关系及健康婚姻的强调才是吸引吴趼人推广这部小说的最主要原因。
《新小说》由梁启超创办,但自吴趼人于第1卷第8号(1903年10月)接替主编后,就成为了一部具有强烈吴趼人色彩的杂志。《毒蛇圈》即是他任主编后刊登的第一部翻译小说,虽是周桂笙翻译,但从第三回开始有吴趼人的点评,而且从之前引文可见,小说内容的增减也受到吴趼人的建议。同期连载的还有《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电术奇谈》等,均是吴趼人本人的创作或衍义作品。从《毒蛇圈》中种种提示读者留意某些情节的眉批中可以推断吴趼人与周桂笙已大致掌握了原作的基本内容。
原作中的女匪徒Margot是法国侦探小说和电影中常见的尤物(femme fatale),之后类似形象还有法国导演Louis Feuillade在1915年拍摄的侦探长片Les Vampires等。这类作品中的femme fatale常在大剧院或舞会出现,能歌善舞,其能动性与诱惑性与深闺的“良家妇女”的被动性形成强烈对比,表现了此时的男性对日渐兴起的女权运动的焦虑,鲍福的小说可谓这一主题的先驱。《毒蛇圈》还有其他的喻世信息,例如小说里的Camille不经父亲的同意,私下答应与人结婚,之后才告知父亲,强求他的同意。她对婚姻的草率使她差点落入骗钱的婚姻陷阱。Camille有两种婚姻选择,她心仪的伯爵Philippe de Charny虽然风度翩翩、能歌善舞,但实际上巧言令色,沉迷赌博,一掷千金,为了财产而故意接近她,小说借他写出上流社会的虚伪,Madame Stenay家的沙龙实际上是变相的婚姻介绍所。而真正仰慕Camille的Marcel Brunier虽只是普通职员,但心地善良且有才华,对人不卑不亢。与书中的正面人物Gerfault,Carnac,Annette一样,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出身贫寒,依靠自己的劳动与自身才华获得成功,这样的人才是女孩子更好的婚姻归宿。借此侦探小说也宣扬了中产阶级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也是以家庭为核心的,小说中除了不同爱情的对比,还有不同家庭关系的对比,Gerfault父女俩相互关心,Carnac破案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师父的家庭,Brunier兄妹俩也感情真挚,而对比之下,伯爵Philippe de Charny为了金钱谋杀自己的情人,匪徒Adrien(阿林)面对上门的妻子恶语相向,无情无义。
周桂笙的译本固然应吴趼人的要求,对“父慈子孝”“师生之谊”等元素大幅强化,但也正是小说本身就含有的对自由恋爱危险性的警告、对夫妻和睦重要性的描绘与吴趼人对时弊的看法不谋而合,吸引了他在《新小说》上连载这部作品。他在评点中多次指出这种中西社会的通病,例如在第十八回中借匪徒阿林抛弃妻子的情节大发议论:
吾闻诸新学少年之口头禅矣,曰“文明”,曰“自由”。一若一文明,则无往而不文明,一自由,则无往而不自由者。然吾骤闻之,吾心醉之,吾崇拜之。又曰“自由结婚”,吾骤闻之,吾心醉之,吾崇拜之。窃以为夫妇为人伦之始,使得自由,自可终身无脱辐之占,家庭之雍睦,可由是而起也。乃观于此回,而为之嗒然……自由国之人民,岂犹有同名、纳彩、父母命、媒妁言之缛节,以束其自由耶?岂犹彼此未相习即结婚耶?今而后,知文野之别,仅可以别个人,而断不能举以例一国。[84]
第二十二回总评中又再度以Camille的例子抨击自由婚姻的危险:
欧洲素略男女嫌疑之别,女子得与男子酬应往还,自非绝无阅历者可比,犹有妙儿其人。况吾国女子严于界限,以深闺不出为贤,于人情世故,如坠五里雾中,轻言自由婚姻者,何不一念及之也。[85]
晚清时期的侦探小说常被时人作为“新小说”的代表,虽然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率先提出了“新小说”的社会动员力量,但不同作家因不同立场对“新小说”中的旨意的理解不尽相同。以《毒蛇圈》为例可以看出译者周桂笙与评点者吴趼人就对这部作品的社会启蒙作用有两种不同层次的理解,正如韩南提出的:“(周桂笙)尽量利用Boisgobey原著来提倡中国的社会变革,而(吴趼人)试图警告读者采取西方的做法的后果会有多么可怕。”[86]换句话说,周桂笙在这部小说中看到了西方文明的优越性,并对比中国传统习俗的弊端,暗示社会西式改良之必要,而吴趼人则在这部新小说中读出了中西文明的通病,认为“文野之别,仅可以别个人,而断不能举以例一国”,西方侦探小说中反映的社会问题,如破碎的家庭人伦、女性进入社会后面临的危险等,都是中西社会中共同存在的,这反倒证明了维护旧道德之必要。[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