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来中国:侦探小说在中国的跨文化传播
- 魏艳
- 6545字
- 2024-10-31 20:21:53
三 博物学与知识论:周作人与《玉虫缘》
与林纾、周桂笙的多产相比,周作人只翻译过一篇侦探小说,即美国作家爱伦·坡的《金甲虫》(“The Gold-Bug”),然而这唯一之作在文学翻译史上却十分有意义,因为这是爱伦·坡小说的最早中译。[88]周作人晚年回忆,在南京读书期间,他所有的外文本文学书,“就只有一册英文天方夜谈,八册英文雨果选集,和美国朗斐罗的什么诗,坡的中篇小说‘黄金甲虫’的翻印本罢了”[89]。1904年12月周作人将《天方夜谭》中的一篇约三千字的故事《侠女奴》译出,寄给《女子世界》主编丁祖荫。紧接着就将爱伦·坡的“The Gold-Bug”翻译成一万八千字的小说,同样交由丁祖荫,“至(注:1905年)二月初四得到初我回信,允出版后以书五十部见酬”[90]。这里周作人提到的“‘黄金甲虫’的翻印本”指的是日本人山悬五十雄所编写《英文学研究》中《掘宝》一册所使用的英文译注本,周译文最初的译名是《山羊图》,后由丁祖荫改为《玉虫缘》,由上海小说林社1905年4月初版,1906年4月再版。作者碧罗及作序者萍云均是周作人本人,至于翻译侦探小说的原因,周作人晚年回忆道是受到当时福尔摩斯探案热的影响。[91]
程小青在30年代撰文介绍侦探小说的历史时曾指出“坡是侦探小说的创始者……不能不把那《杜宾侦探案》第一篇——《麦格路的凶案》认作是开天辟地的第一篇”[92]。正如程小青所言,虽然爱伦·坡一生只写了五篇短篇侦探小说,却因篇篇奠定了以后侦探小说中常见的叙事模式和主题,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塑造了世界上第一个知名的安乐椅侦探(armchair detective)杜宾(Dupin),并为其配备了助手,这个模式影响了日后的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搭配的系列创作。“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1841)出现了密室谋杀的谜题。“The Mystery of Marie Roget”的故事基于报纸的真实案例,并在故事中夹杂了新闻报道和杜宾的推测。“The Purloined Letter”中利用心理学推测的手法影响了日后侦探小说中常出现的“最明显的地方往往是人们的视觉盲点”这一主题。“Thou Art the Man”中出现了最不可能的人(The least-likely person)往往是罪犯这一日后侦探小说创作中的常用公式。
“The Gold Bug”发表于1843年,当时整个社会对秘密书写(secret writing)颇为热衷,加上坡本人非常着迷于刚发明的摩斯密码,故以破解密码为主题创作了这部小说,参加了Philadelphia Dollar Newspaper举行的写作竞赛,并获得大奖。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卡罗来纳(South Carolina)州边上的苏里文岛(Sullivan Island),只出现了三个人物,分别是具有法国贵族血统的莱(William Legrand)、他的黑人老奴伽别(Jupiter)以及叙述者“我”。莱是这篇故事中的侦探,他被形容为“well educated, with unusual powers of mind, but infected with misanthropy, and subject to perverse moods of alternate enthusiasm and melancholy”。(周译:莱之为人,以曾受高等之教育,且其神经敏活心力精锐异常人,时时有睥睨一世之概。以是寡交游,而索居之时为多。居恒每因一事而发热衷之状,或终日覃思沉虑,亦不知其何故。[93])
这种出生名门、思维敏捷、性格孤僻、时而热情时而倦怠的性格日后成为了福尔摩斯等以降侦探的“标配”。故事讲述了莱无意中抓住了一只金甲虫,并把它背上的花纹用随手拣的一张羊皮纸记录下来,“我”偶然将羊皮纸靠近火炉时,莱发现了羊皮纸中隐藏的密码,他成功地破解了它并找到了海盗埋藏的财宝。小说诞生后一度推动了在当时报纸和杂志上流行的解谜游戏(cryptography),也影响了两类创作,一是寻宝主题的故事,如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的《金银岛》(The Treasure Island, 1883),一类是解谜类侦探小说,如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故事《马斯格雷夫仪礼》(The Adventure of the Musgrave Ritual,1893)和《跳舞的人》(The Adventure of the Dancing Men, 1903)等。
周作人此时的翻译仍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故在“序”与“译者附识”中均加入一些文以载道的说法。[94]在“译者附识”中,周撇清侦探小说与“诲淫诲盗”的不良关系,他希望读者不可以读了这部小说以后产生投机心理:“请读者不要以为是提倡发财主义。而是提倡人应该如Legrand一样,有智识,细心和忍耐。三者皆具,即不掘藏亦致富。”[95]而“绪言”及“译者附叙”中又反对均财主义,强调依靠合理手法致富的正当性:“夫人之贫富,天地之一大缺陷也。然而贫者必有其所以贫之故,富者亦必有其所以富之故。逸者,贫之代价也。劳者,富之代价也……顷者,碧罗女士之译述苏格兰事也,叙其以一月获百五十万之巨金,然而无足异也。彼其一月之间,绞脑汁,竭心血,焦心苦思,以探索此事者,其价值已不下百五十万金也。”[96]“果均财主义行,而人力将何有也?贫富者,心力之媒介也。心力者,贫富之代价也。”[97]
语言技巧上周作人模仿林纾的古文翻译,第一人称以“予”标明,人物间的直接对话采取林译中加入“某某曰”的做法,但不同于林纾的是,周作人还添加了说话者的身份、语气及情绪,使得译文更显生动。[98]与林纾一样,周作人使用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古文,而是林译中常见的有弹性的文言,有些语言已经接近白话文,正如张丽华所概括,此时周作人追求的是“妥帖的汉文”,执着于文章的意趣。[99]
但由于这篇小说语言上的特殊性,一些对话如以古朴文言翻译倒显得过于文雅,与原文精神不符。例如原著中的黑人仆人迦别是个文盲,不能表达流利的英语。出生于南部的爱伦·坡故意以这一情节来嘲弄黑奴,此点也多次被日后读者诟病为爱伦·坡的种族主义体现。周作人选择用文言进行翻译,无论是直译还是意译,这层意图均难以表达。作者在例言中也承认:“书中形容黑人愚蠢,竭尽其致。其用语多误,至以There为dar, it is not为taint,译时颇觉困难。须以意逆,乃能得之。惟其在英文中可显黑人之误,及加以移译,则不复能分矣。”[100]试比较原文与周作人的译文:
“Dey aint no tin in him, Massa Wil, I keep a tellin on you,”here interrupted Jupiter;“de bug is a good bug, solid, ebery bit of him, inside and all, sep him wing-neber feel half so hebby a bug in my life.”[101]
迦别突然接口曰:麦撒威而,此虫空中无物,然甚重。除羽之外,殆皆为纯金所成。纯金之玉虫,予平生未见玉虫有如是之重者。[102]
此外,周译中将原著中的“我”理解为小说作者爱伦·坡,将原文中“My dear”译为“安介爱兄”,后文中又加入“坡君”,而原文并无指涉。《玉虫缘》的序中也写道:“且此百五十万金,非彼之智慧,亦莫能支配也。故如安介坡之不屑于此事,则不得也。”[103]可见晚清时期读者对于西方小说中第一人称叙事的技法仍较陌生,将书中的第一人称等同于作者。
但总体而言,周作人的译文内容准确,偶有添加个别字句,也是为了让故事叙述得更加完整,符合中国旧小说的叙事口吻。例如文中当莱挖到珍宝并致富后,周作人添加了一句“于是荒岛森林中之贫士,一跃而为富家翁,从此享顺遂之生涯矣”[104]。与原文相比,周作人的古文笔法传达了白描的意境,以至他晚年重阅时亦认为“但以侦探小说论,这却不能说很通俗,因为它的中心在于暗码的解释,而其趣味乃全在英文的组织上;因此虽然这篇小说虽是写得颇为巧妙,可是得不到很多的外国读者,实在是为内容所限,也是难怪的。因为敝帚自珍的关系,现在重阅,觉得在起首地方有些描写也还不错”[105]。为了说明,周作人特意将这段文字重新引用了一遍:
此岛在南楷罗林那省查理士顿府之左边,形状甚奇特,全岛系砂砾所成,长约三英里,广不过四分一。岛与大陆毗连之处,有一狭江隔之,江中茅苇之属甚茂盛,水流迂缓,白鹭水凫多栖息其处,时时出没于荻花芦叶间。岛中树木稀少,一望旷漠无际,岛西端尽处,墨而忒列炮台在焉。其旁有古朴小屋数橡,每当盛夏之交,查理士顿府士女之来避尘嚣与热病者,多僦居之。屋外棕榈数株,绿叶森森,一见立辨。全岛除西端及沿海一带砂石结成之堤岸外,其余地面皆为一种英国园艺家所最珍重之麦妥儿树浓阴所蔽,岛中此种灌木,生长每达十五尺至二十尺之高,枝叶蓊郁,成一森密之矮林;花时游此,芬芳袭人,四围空气中,皆充满此香味。[106]
张丽华在对比过原文后认为这段文字没有声调的讲究,也不避偶对,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古文,甚至有些句子是当时流行的日语文体,已经接近白话文,其中“白鹭水凫多栖息其处,时时出没于荻花芦叶间”“其旁有古朴小屋数橡”等文字一改原文的荒凉图景,而润饰成颇有诗意的画面。[107]除了文字意境之外,这段景物描写之后暗含的知识论也值得注意,寥寥数笔,却已描绘了这个小岛的地貌、植物、气候以及建筑,颇与周作人一直以来对名物学的兴趣相投。顺着这个线索,如果我们仔细阅读《玉虫缘》这个小说,会发现也许周作人对这篇作品产生兴趣,除了顺应当时侦探小说热的潮流之外,与这篇作品中展现的博杂趣味知识也大有关联。
与《歇洛克奇案开场》《毒蛇圈》这些情节性强的作品相比,《玉虫缘》更像是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性展示,大致上文中有五类知识:解谜的符号学知识、将羊皮纸上的地图显示出来的化学知识、地理知识、关于海盗的历史知识以及莱作为昆虫学家的博物学知识。这些知识中,博物学的知识似乎最能得到周作人的共鸣。小说中莱“藏书甚多,而取读之时则甚少。平常惟以铳猎及鱼钓为乐。又常喜逍遥于海滨草原间,采集贝壳昆虫之类,以作博物学之标本。其所藏昆虫标本之伙,陆离斑驳,直足令山某谭见之垂涎”[108]。他的乐趣在于发现新的物种,我一日见到莱“面有喜色,似深喜予之至者。观其举动,知其热心病复作。盖彼于今日新发见一种不经见之贝壳,在二子壳属中可定其为一新种类。又发见一奇形之甲虫,借迦别之助而捕得者。彼自信此玉虫全属新种”[109]。
因为甲虫被G大尉所借走,莱在羊皮纸上将甲虫的样貌画给我看,而“我”却觉得像一个骷髅:
如以俗人之观察,又必以此图为关于生理学的,而疑为骷髅之最佳标本矣。君之玉虫,如信能似之,则可定其为世界上最奇妙之玉虫。吾思君可直名此玉虫与其同类之物,为人头形甲虫,博物学中如此之称号颇不少也。[110]
一个月后当我再次来访,莱向“我”展示了玉虫的外貌:
莱乃起,风度甚庄严,自一玻璃匣中,启盖取玉虫出,持至予前。予细视此虫,其形甚为美丽,确为博物学者所未知之一新种,而其为学术上一最可贵重之标本,则又不言可知。其背上有三黑斑,其一略长,甲之上鳞,非常坚致,且甚光泽,如一块磨过之黄金。全体之重度颇巨,令人惊异。[111]
以上四段引文生动地展示了莱对于昆虫学的浓厚兴趣与丰富知识。原文中有许多专有名词,例如“an unknown bivalve”“scarabaeus”“the bug scarabaeus caput hominis”,周作人均将其以“二子壳属”“玉虫”“人头形甲虫”等词准确译出,另一个周译中反复出现的“博物学”一词,原文中有时没有,有时写作“Natural Histories”。与林纾、周桂笙等不同,周作人对博物学怀有浓厚兴趣,他曾兴致勃勃地回忆幼时为了帮父亲捉药引,与鲁迅在百草园的菜地捉整对的蟋蟀,或是根据《花镜》中的描述寻访平地木。[112]阅读方面周作人自九岁起就开始接触日人冈元凤的《毛诗品物图考》、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等“闲书”,之后又看到西湖花隐翁的《秘存花镜》,称“他不像经学家的考名物,专坐在书斋里翻书,征引了一大堆,到底仍旧不知道原物是什么。他把这些木本、藤本、草本的东西一一加以考察,疏状其形色,说明其喜恶宜忌,指点培植之法,我们读了未必足为写文字的帮助,但是会得种花木,他给我们以对于自然的爱好”[113]。
外国的生物学著作中,周作人最早阅读过怀德(Gilbert White,1720—1793)的《塞耳彭的自然史》(The Natural History of Selborne),法勃耳(J. Fabre,1823—1915)的《昆虫记》(The Records about Insects)及汤木孙(John Arthur Thomson,1861—1933)的《动物生活的秘密》(Secrets of Animal Life)与《自然史研究》(The Outline of Science)。[114]至于周作人自己所著的科普短文,在《周作人文类编》第四卷《人与虫》第一辑中关于草木虫鱼的记叙就有一百多篇。周作人将“博物杂学”的文章视作科学小品,“内容说科学而有文章之美”[115]。文字上他从《秘存花镜》联想到李渔《闲情偶记》中的卷五种植部,认为它“有对于自然与人事的巧妙的观察,有平明而新颖的表现,少年读之可以医治作文之笨”[116]。而法布尔的《昆虫记》则可作小说读,而且“比看那些无聊的小说戏剧更有趣味,更有意义”。因为“他不去做解剖和分类的工夫(普通的昆虫学里已经说的够了),却用了观察与试验的方法,实地的纪录昆虫的生活现象,本能和习性之不可思议的神妙与愚蒙……他的叙述,又特别有文艺的趣味,更使他不愧有昆虫的史诗之称”[117]。有时,周作人亦在这些科学小品中读出人生的况味,他在两篇文章中均举过汤木孙谈落叶的文章表现出的生生之理:“每片树叶在将落之前,必先将所有糖分叶绿等贵重成分退还给树身,落在地上又经蚯蚓运入土中,化成植物性壤土,以供后代之用,在这自然的经济里可以看出别的意义,这便是树叶的忠荩,加入你要谈教训的话。”[118]从这些人生哲学和人生趣味的角度,周作人重新理解了《论语》中“小子何莫学夫诗”中“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概括。
在谈到怀德的《塞耳彭自然史》一书时,周作人还特别提到他对昆虫的兴趣:“书中所说虽以生物为主,却亦涉及他事……生物中又以鸟类为主,兽及虫鱼草木次之,这些事情读了都有趣味,但我个人所喜的还是在昆虫,而其中尤以讲田蟋蟀即油葫芦,家蟋蟀,土拨鼠蟋蟀即蝼蛄的三篇为佳,即下卷第四六到四八也。”[119]从这些字语可以推论爱伦·坡的这篇小说篇名“The Gold-Bug”吸引了周作人阅读下去,并在侦探小说热中就势翻译。[120]如果说周作人是靠书本来了解名物学的知识,这篇小说中的莱则提供了一种想象的实践化身,他整日逍遥于海滨,收集贝类昆虫,称玉虫为“世界上最美丽之物”,并从画图纸上的蛛丝马迹以化学知识让地图现形,并靠符号学的演算找到了海盗的宝藏,可以说是另一种“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比喻。
除了昆虫学,小说中还有不少化学、语言学及统计学的描写,例如莱依靠化学药液显示出羊皮纸上的骷髅图:
君当尚忆有一种化学之药液,以之写字于各种之纸或羊皮纸上,字隐不见,以火烤之乃现。有时用不纯酸化苛败而脱溶化于王水(硝酸与盐酸之混合液,其力甚猛,能化黄金)中,而参入以四倍重之水,用以写字,则现绿色。又以不纯之苛败而脱与硝酸溶液合用之,则现赤色。[121]
以及从法语、西班牙语与英语中准确判断暗号中数字密码对应的语种,并运用统计学知识:
通例凡译暗号文字,必先施以实验。以己所知之数国文字,遍行尝试,始可知其为何国之文。
……
予于是只得用比较之法,将暗号书中之符号,逐一计算,依其出现次数之多寡,统计之……予乃转考英文中常见之字母,惟e字为最多。其余用之多寡,大率如下,所列如aoidhnustuycfglmwbk pqxz是也。[122]
由以上引文可以看出,周作人虽然仍采取林译小说中的古文笔法,但选材的兴趣却与林译小说中追寻古代精神的意趣大相径庭。《玉虫缘》中埋在过去的海盗的宝藏是要靠现代的科学知识才能出土,文中使用了不少西方科学术语名词,提倡实验精神,分析西方字母语言的特性及组合规律,这些“科学”的一面是林译小说中所没有的。此时的周作人就读江南水师学堂,“学校的课程也是‘中西合璧’:学科分洋文、汉文两大类。一星期中五天上洋文课,一天上汉文课。洋文中间包括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中学课程,以至驾驶、管轮各班专业知识,因为用的都是英文,所以总名如此”[123]。这种授课模式固然被鲁迅讽刺为“上午‘声光化电’,下午‘子曰诗云’的折衷”,但周作人所译的《玉虫缘》中某种程度上却表现了两者调和后的和谐,既有古文的意境,又有西式的科学,还有收藏家对花草虫鱼的生活乐趣,以这种方式,爱伦·坡这篇以解谜著称的作品也自然地转化成了一篇非常周作人式的侦探小品。
由以上三篇翻译侦探小说的分析可见,晚清时期翻译活动的一大特点是翻译家的一种“作者论”,即他们透过翻译活动积极介入此时的中西文化协商。了解了这个特殊性,我们在研究晚清翻译时就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从具体翻译技巧的层面来分析当时的读者是如何接受西方小说的[124],而更需要从一种“作者论”的角度来重新评价晚清翻译活动,包括翻译所使用的文体、归化式的用语、前后的序跋、作品选材、甚至是翻译者的生平及文化主张等,这样才能更全面地理解晚清翻译中的“错意”现象。例如,本章中对三篇侦探小说翻译的分析就证明了晚清译者对侦探小说的解读与西方作家的创作初衷是有分别的。有的是从新小说中看到了旧,例如林纾和他的朋友在福尔摩斯故事中罪犯杰弗逊的身上看到了久违的史传文学中的卧薪尝胆、坚定复仇的精神,而将福尔摩斯边缘化为杰弗逊事迹的记录者;吴趼人在《毒蛇圈》的评点中发现中西社会的通病,用此佐证提倡旧道德之必要。有的则是用新文明来揭露中国旧习俗的弊端,如周桂笙在《毒蛇圈》中的大段衍文。还有的表现出一种新旧调和下的和谐,例如周作人的翻译既通过古文的笔法来表现自然环境的雅趣,又揭示出侦探小说作为百科知识全书的功能,译出了一段使用西方科学知识发现旧财富的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