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 对“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理解

《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了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无正当理由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这里的“正当理由”,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不可归因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可归因于行政机关、法院或第三人的原因等事由。起诉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可归因于行政机关或第三人行为的情况。第二,可归因于起诉人但被法院认为正当的其他理由。

解读依据:本解释第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