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激发内生动力的内涵

(一)激发内生动力是扶贫脱贫的根本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既扶贫又扶志,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提高其发展能力,发挥其主体作用。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贫穷不是不可改变的宿命。人穷志不能短,扶贫必先扶志。要做好对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让他们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指导扶贫开发,丰富贫困地区文化活动,加强贫困地区社会建设,提升贫困群众教育、文化、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振奋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精神。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他们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要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源,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激活内生动力,加大教育、健康扶贫力度,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注重脱贫质量。

我们要始终强调发挥贫困人口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倡导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把内生动力激发、提升、培育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内容和根本目标,以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源式发展。

(二)尊重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干部和群众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攻坚的主体。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认为“扶贫是干部的事,反正干部立了军令状,完不成任务要撤职”。出现这种现象,既有群众的原因,也有干部的原因。一些地方工作还是老办法老路子,简单给钱给物,对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不到位,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上做得不够。群众动力是基础。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培育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要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我们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要采取系统性措施,从理念到落实,让贫困群众在项目选择、设计、实施、管理、监督、验收、后续管理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发挥主体作用,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和拥有感,最大限度地提升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获得感。

(三)多措并举激发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我们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让贫困地区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让他们同其他孩子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向着美好生活奋力奔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门诊统筹要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财政对贫困人口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要给予补贴。要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保障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医治。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要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源,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激活内生动力,加大教育、健康扶贫力度,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注重提高脱贫质量。要提高扶贫措施有效性,核心是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目前,脱贫的做法和手段有很多,如发展特色产业脱贫、组织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脱贫、异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低保兜底脱贫、社会公益脱贫等。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勤劳致富,勤俭持家。要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扶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家庭老少和顺。一个健康向上的民族,就应该鼓励劳动、鼓励就业、鼓励个人靠自己的努力养活家庭,服务社会,为国家做贡献。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我们要针对精神贫困的综合性成因,采取综合性举措。利用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转移,健康扶贫降低贫困脆弱性和因病致贫的风险性,发展产业就业增加收入,以“富口袋”为“富脑袋”提供支撑。

(四)外部帮扶与内生动力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是必须把握好的一对重要关系。对贫困地区来说,外力帮扶非常重要,但如果自身不努力、不作为,即使外力帮扶力度再大,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只有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才能形成合力。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只要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具有走出贫困的志向和内生动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我们就能凝聚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力量。要进一步调动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外部帮扶要与内生动力更好结合。随着外部支持力度的加大,在一些地方产生了“挤出效应”,许多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没有转变,有的甚至更加突出。要改变我们习惯的送钱送物方式,坚持“扶贫先扶智,扶贫先扶志”,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提高增收致富的能力,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意识贫困。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总结推广脱贫致富成功经验,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勤劳致富、扶贫济困是伟大光荣的事业。通过组织开展贫困识别和贫困退出工作以及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锻炼了机关干部,培养了农村人才。要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提倡多劳多得,不要包办代替和简单发钱发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各地要办好各种类型的农民夜校、讲习所,通过常态化宣讲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形式,促进群众比学赶超,提振精气神。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各类扶贫项目和扶贫活动都要紧紧围绕贫困群众需求来进行,支持贫困群众探索创新扶贫方式方法。上级部门要深入贫困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要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瞎指挥。贫困群众需要的项目没有扶持政策,而明眼人都知道不行的项目却被当作任务必须完成,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我们要用好外力、激发内力。从政策设计上,形成正向引导激励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典型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在外力帮助下实现自主脱贫、稳定脱贫;改变外在帮扶方式,创新各类更有利于调动贫困群众参与的途径方式,把扶贫脱贫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五)注重贫困地区基层干部的能力建设和素质培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在乡镇层面,要着力选好贫困乡镇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使整个班子和干部队伍具有较强的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在村级层面,要注重选派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致富不致富,关键看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基层干部在宣讲扶贫政策、整合扶贫资源、分配扶贫资金、推动扶贫项目落实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要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帮助西部地区提高当地人才队伍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人才队伍。要求基层扶贫干部拿出“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气概,鼓起“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攻坚克难,乘势前进。重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支持他们积极探索,为他们创造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环境和条件。

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特别是通过有效培训,帮助基层干部转变传统观念。帮助基层干部理解和掌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法和要求,理解和掌握“六个精准”的根本要求,“五个一批”的脱贫路径,解决“四个问题”的方式方法。帮助基层干部理解和掌握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参与的能力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