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大制造业测算结果及分析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划分标准(2001),大制造业包括“B(采掘业), C(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第二产业相对应。

2007年第一季度以来,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价值创造额指数及价值创造效率指数的编制结果见表2-3。为了检验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指数和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反映效果,延续前期指数报告的方法,我们以单季度的第二产业GDP为基础,运用前环比指数计算法构建了第二产业GDP指数。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指数、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和第二产业GDP指数的波动趋势见图2-4。

表2-3 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价值创造额指数、价值创造效率指数的编制结果

图2-4 大制造业指数总体变动趋势分析

结合表2-3和图2-4可以看到,2013年第四季度,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指数达到历史高点207,这说明自2007年第一季度以来,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累计涨幅已达107%,总量已达到2007年第一季度的2倍。但是,价值创造效率方面,与全样本价值创造效率指数类似,2012年第四季度至2014年第一季度,大制造业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延续前期下跌趋势,最近一个季度的价值创造效率达到金融危机后的最低点。从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指数和价值创造效率指数的相对走势来看,二者之间的差距仍然在拉大,这说明我国大制造业新增投资效率较低的现象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未来大制造业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严重。

对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的构成进行分析,可以反映大制造业股东、债权人、政府及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分配所得在企业新创造价值中所占的比重及变化趋势,为政府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税收政策等提供参考。图2-5是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构成分析图。可以看到,与2007年四个季度相比,2013年大制造业季均员工薪酬所得、政府税收所得和债权人利息所得占比均有上升,股东获利所得占比略有下降。其中,员工薪酬所得占比上升幅度最大,由2007年的22.90%上升到2013年季均28.78%,这与近期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宏观经济背景一致。股东获利所得占比由2007年的30.77%下降至2013年的23.50%,降幅近8个百分点。2007年第一季度至今,政府税收所得占比逐步下降,债权人利息所得占比基本稳定,员工薪酬所得和股东获利所得占比则略有上升。但是,这种小幅变动并未改变价值创造额在四类利益主体之间分配的总体态势,政府税收所得季均占比仍然最高,达到42.26%,高于全样本中政府税收所得占比水平;员工薪酬所得占比次之,达到26.74%,低于全样本中员工薪酬所得占比水平;接下来是股东获利所得占比,为25.1%,比全样本中股东获利所得占比低1个百分点;最后是债权人利息所得占比,为5.91%,比全样本中债权人利息所得占比略高0.1个百分点。

图2-5 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构成分析

对大制造业价值创造额按股东、政府、员工和债权人占比进行构成分析,可以揭示各类主体的分配格局。但是,分配结构分析相当于存量静态分析,并不能展现大制造业各类主体所获价值创造额在时序上的动态变化趋势,不能揭示各类主体分配所得在不同宏观经济形势下的波动规律。为此,本部分对大制造业中四类分配主体所获价值创造额进行了指数化处理,得到四类大制造业价值创造构成指数:大制造业股东获利指数、大制造业政府税收指数、大制造业员工薪酬指数和大制造业债权人利息指数。表2-4和图2-6描述了大制造业四类分配主体价值创造构成指数的变动趋势。可以看到,从总体趋势来看,2007年第一季度以来,大制造业员工薪酬指数和债权人利息指数呈上升趋势,其中,员工薪酬指数上升最快,2014年第一季度达到296点,与2007年第一季度相比,员工薪酬上涨了196%;2014年之前,债权人利息指数升速仅次于员工薪酬指数,自2014年第一季度开始,债权人所获价值创造额指数有了一个明显的跃升,导致债权人指数曲线的整体趋势发生了改变,预计未来制造业融资成本的上升会持续一段时间。这说明,银行对制造业企业要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了贷款利率。同时,也可能反映出,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方式发生了改变,仅仅依靠传统银行贷款已经不能满足行业资本扩张的需要,融资成本更高的信托资金成为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政府税收指数前期呈现上升趋势,近期相对稳定。股东获利指数在2008年第四季度降至最低点,此后出现恢复性上升,至2011年第二季度达到最高点,随后呈现出下降趋势。从近期走势来看,2013年第二季度至2014年第一季度,大制造业员工薪酬指数延续前期上升势头,大制造业债权人利息指数出现跃升,政府税收指数逐步下降,股东获利指数在经历了2013年的小幅攀升之后,在最近一个季度又有所下降。

表2-4 大制造业四类分配主体所获价值创造额指数变化趋势比较

图2-6 大制造业四类分配主体所获价值创造额指数变化趋势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