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谏观鱼 隐公五年

左传

【题解】

古代史家认为,国君的一举一动都要符合礼法,作为臣下和民众的表率。鲁隐公为了个人享乐,不听臧僖伯的忠告,终于在历史上留下了“矢鱼于棠”的记载。

[1],公将如棠观鱼者[2]

臧僖伯谏曰[3]:“凡物不足以讲大事[4],其材不足以备器用[5],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6]。故讲事以度轨量[7],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8],所以败也。故春蒐[9],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10],入而振旅,归而饮至[11],以数军实[12]。昭文章[13],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14],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15],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

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于棠[16]。”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注释】

[1]春:指鲁隐公五年(前718年)春季。

[2]公:指鲁隐公,前722年至前712年在位。棠:也写作唐,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北。鱼:通“渔”,动词,捕鱼。

[3]臧僖伯:鲁国公子姬(kōu),封于臧,僖是谥号。

[4]物:物品,这里指下文所说的鸟兽一类的东西。讲:讲习。大事:指祭祀和军事。

[5]材:材料。这里指下文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一类东西。器用:和下文的“器”都是指军用物资。

[6]纳:纳入。轨物:法度与礼制。

[7]度(duó):动词,衡量。

[8]亟(qì):屡次。

[9]蒐(sōu):“蒐”和下文的“苗”“狝”(xiǎn)、“狩”,分别为春夏秋冬四季狩猎的称谓。蒐,搜索,猎取没有怀胎的禽兽;苗,猎取残害庄稼的禽兽;狝,秋猎,可杀伤禽兽;狩,围猎,不加区分,都可猎取。

[10]治兵:与下文的“振旅”都是整治队伍的意思,是古代的一种军事演习活动。外出称治兵,归来称振旅。外出时少者在前,归来时少者在后。

[11]饮至:古代的一种典礼。诸侯朝拜、会盟、征伐完毕,回到宗庙里饮酒庆贺。

[12]军实:这里指车徒器械和猎获物。

[13]昭:表明。文章:这里指不同的车服旌旗。

[14]登:装入。俎:古代祭祀时盛祭品的礼器。

[15]皂隶:古代对贱役的称呼。

[16]矢:通“施”,陈设。

【译文】

隐公五年春季,鲁隐公打算到棠邑去观赏捕鱼。

臧僖伯进谏说:“凡是物品,如果不能用于讲习祭祀和军事,材料不能用于制造军用器物,那么君主就不必亲自去办理。国君的职责,就是使人民的行为符合法度与礼制的规定。所以,用讲习大事的行动来检验法度的差等,就称为法度;用材料来表明器物的文采,就称为礼制。既不合乎法度,又不合乎礼制,这就称为乱政。乱政屡次出现,就是导致衰败的原因。因此,春猎称蒐,夏猎称苗,秋猎称狝,冬猎称狩,都是为了在农闲的时间用这些方式来讲习大事的。每隔三年,还要整治军队,出去举行大演习,演习完毕,再整治队伍回来,到庙堂里饮酒庆贺,祭祀祖宗,清点军用器物。表明器物的文采,分清贵贱的区别,辨别等第伦次,安排少年和老人的顺序,这都是为了熟悉这种表示威仪的礼制的。如果鸟兽之肉不是用于祭祀,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是用于军用器物,国君就不亲自去猎取,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至于那些山林川泽中的资源,固然都是制造器物所需要的,但那是贱役的小事,有关官吏的职责,不是国君要亲自过问的。”

鲁隐公说:“我要去巡视边境。”于是前往棠邑,在那里陈设捕鱼的器具,加以观赏。

臧僖伯托病,没有随从前往。

史官记载说:“鲁隐公在棠邑陈设捕鱼器具。”意思是说,鲁隐公这一行动不合礼法,并且讥讽他跑到远离国都的棠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