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谏宠州吁 隐公三年

左传

【题解】

隐公四年(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杀死卫桓公,自立为国君。本篇记述的是此事件发生以前的事情。

当时,卫大夫石碏已经敏锐地看到了这种潜在的危机,因此劝说卫庄公不要过分宠爱州吁。但卫庄公对于这种逆耳忠言却听不进去,终于造成了卫公室内讧的严重后果。

这里记载的虽然是两千年前的事,但对于今天做父母的人来说,仍有启发和借鉴的意义。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1],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2]

又娶于陈[3],曰厉妫。生孝伯,蚤死[4]。其娣戴妫生桓公[5],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6]。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7]:“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8]。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9],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注释】

[1]卫庄公:前757年至前735年在位。卫,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一带。齐:国名,姜姓,在今山东北部、中部。东宫:太子宫,这里代指太子。得臣:齐太子名,早死,没有继承君位。

[2]赋:动词,赋诗。不歌而诵,称赋。《硕人》:《诗经·卫风》篇名。古代相传,认为是赞美庄姜的诗。

[3]陈:国名,妫(Guī)姓,在今河南东部和安徽西部。

[4]蚤:通“早”。

[5]娣:这里指妹妹。戴妫:“戴”和上文“厉妫”的“厉”,都是谥号。

[6]嬖(bì)人:旧时指受宠爱的婢妾。

[7]石碏(què):卫大夫。

[8]阶:阶梯。这里是逐渐的意思。

[9]眕(zhěn):安重,忍耐而不轻举妄动。

【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为夫人,名叫庄姜。庄姜容貌很美,可是没有儿子,卫国人便为她作了一首名为《硕人》的诗。

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位夫人,名叫厉妫,厉妫生孝伯,早死。厉妫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便把桓公当作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xū)是卫庄公嬖妾的儿子,受到庄公的宠爱。他喜欢玩弄兵器,庄公不加禁止,可是庄姜却很讨厌他。

大夫石碏向庄公进谏说:“我听说疼爱儿子,应当用道义来教育他,防范他走入邪路。骄横奢侈,纵欲放荡,是走上邪路的开始;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由于所得到的宠爱和享受太过分的缘故。如果要立州吁为太子,就赶快决定;如果还不决定,就要逐步发展成大祸患了。至于那种受到宠爱而不骄横,骄横而能约束自己,约束自己而不埋怨,埋怨也能安分守己的人,那是少有的。而且卑贱的人欺压尊贵的人,年少的人凌辱年长的人,关系疏远的人离间关系亲近的人,新来的人离间旧有的人,名位低的人压制名位高的人,淫乱的人侵犯正直的人,这就叫‘六逆’。而为君者举动能合乎礼义,为臣者能执行君命,为父者能慈爱子女,为子者能孝顺父母,为兄者能友爱弟弟,为弟者能敬重哥哥,这就叫‘六顺’。抛弃‘六顺’而效法‘六逆’,这正是加快祸乱到来的做法。作为治民的君主,务必尽力避免祸乱的发生,但如今反而加快祸乱的来临,这恐怕不行吧?”

庄公不听石碏的规劝,继续宠爱州吁。石碏的儿子石厚常与州吁来往,石碏加以制止,他不听。卫桓公继位后,石碏便告老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