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三公的称呼和特点

这一阶段沿用秦制,皇帝下面最主要的官吏有三。

丞相:也尊称相国,有时分左、右,“掌丞天子,助理万机”。31权力极大。《唐六典》卷一说:“秦变周法,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汉初因之。”因而称为宰相。如《史记·陈丞相世家》:陈平为左丞相,对汉文帝自称“待罪宰相”。《汉书·公孙贺传》:汉武帝时,拜丞相,“辞曰:材诚不任宰相”。《汉书·翟方进传》:汉成帝时,为丞相,上奏曰:“……臣幸得备宰相……”

御史大夫:是丞相的辅佐,“掌副丞相”,32权力也不小。故《汉书·朱博传》载其上奏说,“高皇帝……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总领百官”。《汉书·朱云传》:汉元帝时,华阴守丞嘉上封事言,“御史(大夫)之官,宰相之副,九卿之右”。《汉书·薛宣传》:汉成帝时,谷永上疏,“御史大夫……外佐丞相,统理天下,任重职大,非庸材所能堪……”因而有时也称宰相。《汉书·萧望之传》:于汉宣、元帝时曾任御史大夫、前将军,自称“吾尝备位将、相”。《汉书·孔光传》:汉元帝“欲致霸(孔霸)相位,自御史大夫贡禹卒及薛广德免,辄欲拜霸”。这两处之“相”,都指宰相。故《汉书·元帝纪赞》将位止御史大夫的贡禹、薛广德,与丞相韦贤、匡衡并列,称“贡、薛、韦、匡,迭为宰相”,此虽东汉班固语,但与萧望之、孔霸事联系,便可肯定,这种称呼,至晚西汉中期已经开始。

太尉:“掌武事。”33和御史大夫“位次丞相”不同,“太尉、相,尊等耳”。34因而往往将、相并举。如《汉书·周亚夫传》:汉文帝时许负为周亚夫看相,赞他今后官位将至“将、相,持国秉”。将指太尉,相指丞相,所以才能说“持国秉”。到景帝时果然应验。《汉书·循吏黄霸传》:为丞相,荐史高为太尉,宣帝派人责曰:“将、相之官,朕之任焉。……君何越职而举之。”

以上三个官吏本来各有自己的官名,但在西汉当时又往往被称为“三公”。《史记·平津侯列传》:公孙弘先后为御史大夫、丞相,上书武帝,自称“致位三公”。《史记·田叔列传》:田仁上书武帝,称三河太守敢于“为奸利”,是因为“与三公有亲属”。三公指的是御史大夫杜周和丞相石庆。《汉书·王尊传》:成帝时劾奏曰“丞相衡(匡衡)、御史大夫谭(张谭),位三公……而阿谀曲从……”

甚至也见于诏令。如《汉书·匡衡传》,为丞相,汉成帝诏曰:“君……位在三公。”《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蓼”下:孔臧辞御史大夫,“武帝难违其意,遂拜太常典礼,赐如三公”。又证明至少在赏格上“三公”已有专门规定,高出九卿。

为什么要在本官名之外另称“三公”呢?

这是因为战国以后的学说,都认为古代天子下面的最高官吏是“三公”。虽然究竟是哪三公,说法并不相同,35但总称“三公”是肯定了的。以至在汉代的天文学上都有反映。如《史记·天官书》中宫天极星下:“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据张守节正义,“太一,天帝之别名也”。它的辅佐便是旁边的“三公”星。36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汉代的人一方面以之追溯历史。如《史记·殷本纪》:纣王“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另一面,又往往将当时皇帝下面的最高官吏泛称三公。如《史记·张释之列传》:王生善为黄老言,“尝召居廷中,三公、九卿尽会立……”《史记·日者列传》:“贾谊曰:……今吾已见三公、九卿、朝士大夫……”甚至汉宣帝在诏令中也说:今统治不稳定,“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37这里特别要指出,因为儒家经典中有“三公九卿”之说,38在汉武帝独崇儒术之后,“三公”的称呼也就更加流行起来。我认为,这可以说是一种建制时本无其意,而是后来附加、追认的三公制度。由于它已见诸皇帝诏令,为当时人们所承认,所以,要把这第一阶段说成已实行了三公制度,也未始不可,只不过必须看到它与汉成帝改制以后的三公制度有很大不同。

第一,从观念上说,这一阶段的所谓三公,并没有一定要鼎足而三,相互紧密配合,方能治理好国家的意思,而是泛指皇帝下面的最高官吏。关于汉人的这种观念,我还可以举出一个强证。《史记·邹阳列传》载其于狱中上书梁孝王说:“是以孙叔敖三去相而不悔,於陵仲子辞三公为人灌园。”依楚制,并未设“相”,孙叔敖本任令尹,39可是战国以后因令尹和其他各国之“相”地位相等,有时便径以“相”称之,邹阳也是这种用法。同时,根据《列女传》卷二“楚於陵妻”条,於陵仲子本是楚王要聘他为“相”(令尹),但因上句已用了“相”,于是此句便换了“三公”。可见,这处的“三公”与“三”并无关系,而是一个泛指,因而可以代替相、令尹。我认为,史料上所见汉成帝以前的“三公”,用法与此完全一样,40大体上等于“宰相”之意,至于究竟是几个人,关系并不大。

第二,因为上述缘故,被人们视为三公的太尉,在这一阶段便常常不设置,见《文献通考·职官二》引叶梦得之统计。不设之时,权由丞相兼掌。《汉书·循吏黄霸传》:汉宣帝说,“太尉官罢久矣,丞相兼之,所以偃武修文也”,即其证。而且从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起,将太尉改称大司马,更在制度上发生重大变化。1.太尉本要处理军事行政事务,而大司马一开始便设立两个,一封大将军卫青,一封骠骑将军霍去病,势难具体管事,而成了尊宠之位。何况在这之前已二十一年未设太尉,权力早已由丞相兼掌了去。2.从汉武帝临死,任命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时起,大司马有了职掌,但转为专在宫内“辅政”,即帮助皇帝行使君权,而不参预处理外朝具体事务包括“武事”,和太尉原职掌毫不相同。3.从汉宣帝地节三年(前67)起,取消了大司马印绶、官属,41因而更谈不上处理外朝具体事务。4.本来太尉俸禄与丞相相等,大概从地节三年起,也减少了俸禄。《汉书·成帝纪》:建三公官,“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如果大司马俸禄与丞相一直相等,何必要益?洪亮吉推测,是宣帝于取消大司马印绶、官属之同时削减的,有一定道理。42而这样一来,就更无三公鼎立观念可言。

第三,由于太尉不常设,大司马又有如上变化,所以汉成帝以前朝廷中处理政务,名曰三公,实际是丞相与御史大夫,其机构称“二府”或“两府”。《汉书·薛宣传》,谷永上疏荐举少府薛宣,曰:“宣,考绩功课,简在两府。”师古曰:“两府,丞相、御史府也。”是九卿之考课也归两府,权力之重,可以想见。所以后代有“西汉以二府分治,东京以三公总务”的说法。43

第四,但丞相与御史大夫的地位、权力并不平等。就地位说,丞相、太尉原来均金印紫绶,秩万石,而御史大夫乃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相差一等。同时汉初常以列侯为丞相,汉武帝以无爵之公孙弘为丞相后,将他封为列侯,从此先拜相,后封侯成为故事,44而拜御史大夫却没有封侯之制,其声望自然逊于丞相。同时御史大夫“朝奏事会廷中,差居丞相后”,45如果敢于“与丞相钧礼”,不稍靠后,便将受到弹劾,亦地位较低之证。就权力说,二府中大权主要在丞相府,故前引《唐六典》说,秦代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汉初因之”。汉成帝时何武甚至说:“丞相独兼三公之事”46,虽稍嫌夸张,但丞相权重于御史大夫,则可以肯定。

由上可见,西汉成帝以前的三公,是以丞相为主,地位、权力并不平等,没有鼎立观念的三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