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社会力量研究
- 张兆林 齐如林 束华娜
- 1538字
- 2021-03-29 18:52:18
二 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角色实现的途径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每一种社会力量都有其实现自我角色的途径,高等教育也不例外。众多的社会力量扮演自己的角色,发挥自己的保护作用时,因为彼此之间的关联导致存有彼此实现途径交集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多重保护力量之间的自我优化。
(一)充分发挥人才与学科资源优势,积极构建中国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
高校是优秀人才集聚地,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构建的策源地。因而高校应充分调动不同学科背景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若干研究问题,组建研究团队,在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的基础上,从国情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成果,构建中国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方法与体系。
与此同时,在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高校要充分汇集全社会力量,着眼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性强的特点,坚持开放性研究的思路,将田野调查法、共时调查法、历时调查法等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之中;要吸引民间优秀传承人直接参与理论研究,为理论研究提供更多素材,增强理论研究的实践性和现实性。
(二)调整高等教育课程内容结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有机融合
考察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的现状,我们发现一个致命的问题:系统地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理论知识教育的学生,普遍缺乏与之密切相关实践类课程的学习经历,导致学习的理论知识严重脱离实际;相反,接受过相关实践类课程活动的学生,普遍缺乏接受系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的机会,以致停留在对技术和项目的浅显理解层面,无法读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背景知识和社会价值。如此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相关教学内容的重大缺失和理论教学与实践课程的不平衡,将导致受教育者的知识结构不健全,其以后要承担相关业务工作势必受到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高等教育应主动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相关课程,在强化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加大实践类课程的比重,让受教育者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不断验证学习到的基础理论,并在保护实践中找到基础理论的结合点,努力做到理论研究上顶天,保护实践上立地,真正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种拥有理论高度并接地气的学科和工作。
(三)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学模式、手段方法的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高校可根据具体学校和区域文化实际,把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启发性、针对性、综合性于一体的新型教学方法融入教学过程之中,把部分课堂教学移到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田野、传习所、展示所等场所,通过实训、示范、交流、研讨等方式,构建师生共同参与、生动活泼、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并举、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训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四)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推进多种培养方式的有机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终还是要落实到高水平的一线工作者身上,一线工作者的水平将直接决定着保护工作的真实绩效。保护实践中,不少地方出现“保护成了一种新的破坏”的现象,恐怕与一线保护工作者的水平欠缺有很大关系。在人才培养实践中,高水平的一线工作者可以通过访问学者、在职研究生班、继续教育本科、短训班等多种方式接受再教育。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还没有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现状,也可以尝试在相关学科中探索相应本科层次的教育。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补充形式,可以解决由于入学门槛高、学习程序复杂而不能接受专业教育的工作者的求知需求。因而择时择机举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保护工作的人才缺口之急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的培养可以尝试突破其他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不断探索,实现职前培养与在职培养、专业人员培养与辅助人员培养相结合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