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外交的核心问题与理论使命

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公共外交关注的是不同国家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关注的是跨国民众交往对外交提出的挑战,从根本上是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之间的关系。在全球化时代,最难以解决的问题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问题。既然不同文明在各自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在相互交往中必然存在误解、差异、矛盾的倾向,就像不同语言之间必然存在沟通的障碍一样。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尽管夸大了文明之间矛盾和冲突的一面,这种矛盾张力却毋庸置疑地存在着。各国由于历史、传统、自然环境以及政治、经济、军事地位不同,必然在认知、情感、态度、信仰、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尤其体现在不同的宗教矛盾上。这些差异和矛盾在国际社会交往的自发碰撞中,在文化上体现为政治对抗,并进而造成国家间关系的紧张是常见的现象。冷战结束后的一段时期内,的确表现出不同文明或者文化容易造成冲突的倾向,这是历史事实。

正因为文明或者文化在后冷战时期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上升,故而冷战结束以后,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文化研究蓬勃发展,以亨廷顿的“文明冲突”理论、约瑟夫·奈的“软权力”理论为代表的文化研究逐渐成为美国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不同民族、国家以及社会之间的文化交流很早就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因为权力政治以及战争一直处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的中心位置,才遮蔽了学术界和其他各界的目光。按照阿吉拉·埃瑞里(Akira Iriye)的研究,如果采纳文化观点,可能写出完全不同的国际关系史。Akira Iriye, Cultural Internationalism and World Order, 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7.冷战结束以来,文化研究之所以开始盛行,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冷战高压缓解,军事安全的压力下降,文化和经济因素便浮出水面,文化的敏感性大大增强,导致国际关系紧张的事件不断发生。比如1994年2月18日,希腊决定关闭其在马其顿首府斯科普里的总领事馆,并切断马其顿的经济生命线,禁止马其顿使用萨洛尼卡港作为进出口物资的港口,主要原因就是马其顿自宣布独立以来,希腊反对使用马其顿这个国名,因为这是一个具有希腊文化和历史含义的词汇,同时要求马其顿从它的国旗上去掉马其顿的徽记:放射的太阳形图,理由是马其顿有可能利用此来分裂希腊,同时也意味着马其顿有意要扩大它的版图。王缉思主编:《文明与国际政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1页。

面对这种不同文化价值观之间存在的“文化鸿沟”以及其对国际关系紧张具有的激发效应,每一个国家都应该在外交上相应地进行调整,积极加强文化沟通和文化交流,控制不同文化价值观之间的张力,决不能任由文化矛盾恶化蔓延,制造人类社会冲突和斗争的悲剧。西方一些国家往往把一国所从事的对外文化关系称为“文化外交”,如英国;由于对外文化关系的主要对象是外国的公众,并且与传统的政府间的外交活动相比更具有公开性,因此一些国家称之为“公共外交”,比如美国J.M.Mitchell, International Culture Relations, London,1986, pp.3—4.转引自韩召颖:《输出美国:美国新闻署与美国公共外交》,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页。。从根本上来说,公共外交所承担的理论使命是沟通不同的文明和文化裂痕,架起不同国家民众超越文明和文化隔阂的桥梁。

弥合文明和文化上的裂痕,跨越文明造成的国际关系鸿沟,塑造一个良好的国家形象,是一项异常浩大的社会工程。它必须寻求不同于传统权力政治理论的逻辑,依靠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建立一套灵活高效、反应敏捷的体制队伍,采取不同于严肃的正式外交形式的生动活泼的非正式外交形式。简言之,塑造国家形象的外交努力,是一种赢得人心的活动,应该突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注重道义和情感,讲究责任和奉献,逐步将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公共责任纳入外交日程之中,一切以赢得别国民众的尊重和信赖作为根本出发点。这是新的时代赋予外交的崇高历史使命。

因此,公共外交应该以寻求确立文化的公共权威作为其行动指南。公共外交的主要对象是外国的公众,目的在于从他们那里获得权威,是一种“赢得人心和思想、结交朋友以及左右敌人,建立政策联系,伸张本国价值观念”的活动Christopher Ross, “Public Diplomacy Comes of Age, ”The Washington Quarterly, Vol.25:2, Spring,2002, p.77.。一个国家若想获得对另一个国家民众服从的权威,要么通过武力征服,要么通过文化同化和驯服,前者是政府间外交的主要任务,后者主要是通过公共外交或者民间交流实现。赢得本国文化在另一国的权威,仅靠社会之间的自发交流是不行的。这是由文化的特点和公众接受文化的机制决定的。相比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因素具体而形象的特点,文化因素往往隐含在人的行为背后,沉淀成为一种精神的存在。对于这样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精神存在,一个没有切身体验的民族受到历史、语言、生活等局限,接受起来往往比较困难,或者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同时,如果对于文化之间的接触和碰撞不进行规范和引导,任其发展蔓延,很容易引发国际冲突和灾难。因此,国际文化之间的交流,必须具有一个“支点”,通过政府有意识的引导和规范,积极推进文化之间的理解和交流,这就是公共外交。正如法国学者路易·多洛所说:“由于民族主义和官僚主义半个世纪以来所设置的障碍,如果没有国家的参与,某些文化交流是不可能的。”〔法〕路易·多洛:《国际文化关系》,孙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其实,把文化纳入政府外交的轨道,很早就已经出现了,最早可以追溯到欧洲早期传教士到国外宣传基督教信仰的传教活动,法国是西方最早重视和进行文化外交的国家。现在,文化的传播已经变成了“国家手里的一张王牌和外交政策的一种赌注”〔法〕路易·多洛:《国际文化关系》,孙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公共外交要塑造国家的良好形象,谋求文化权威应该成为当然的主题,要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和引导,激发文化所具有的外交能量,为改善国际关系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服务。

总之,从根本上来说,公共外交的核心主题是由国家出面,力图解决全球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一文明传统之未来合法性的问题,其长远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是“超越文明的冲突”。民族国家矗立的基础是民族和民族主义,民族国家的体制仅仅是民族主义发展的一种政治形式,一旦民族主义的发展超越了这一政治形式,民族国家可以被超越,但民族的文明历史是无法超越的,更是无法割断的。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说,完全丢掉传统文明合法性的民族都是不幸的民族,当然完全固守传统文明而排斥其他文明也是逆历史潮流发展。从历史发展的长远视角来看,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继承的基础上批判传统文明,在批判的基础上接受外来文明,最终在全球社会共同体的视野中实现传统文明的创造性转化,确立一种国际政治文明多样化共同发展的新文明秩序。公共外交正是一个国家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如果一个国家能够通过公共外交实现这一目标,那么,无论对于本民族的发展,还是对于未来全球社会共同体的建设,都应该是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