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序言

最近读到一篇杂文,是旅美学者林达先生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题目叫“宪法的自信来自哪里?”文章开头说:读到一条消息,西北政法大学有一个宪法和地球仪造型的雕塑,于1个月前被拆除。据说这是受国外法学院校园雕塑启发而设计的,从照片上看也不错。有报道说,雕塑被拆除的原因是雕塑照片上网后被戏称为“宪法顶个球”。不知拆除的意思是来自政法学院的法律教授们,还是宣传部门的领导们。如果真是因民众对宪法失去信心而生出嘲笑,就拆了雕塑,十足是鸵鸟策略。

林教授的评论引出一个问题:宪法有什么用?

记得220年前,法国人就在他们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里自豪地说: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这样的认识不能说不深刻。

63年前,张君劢先生在上海青年会的宪法演讲中提出国家为什么要宪法。他的答案是:国家必须保障人民的安全,必须保障人民的自由,必须造成人民的法律秩序。而要实现这三个目的,就少不了宪法。他强调:宪法本身之所以能存在,并不是一张纸片的文字就够的,而是要靠国民的不断注意,然后宪法的习惯方能养成,然后宪法的基础方能确立。假使人民对自己的权利及政府的不法横行,一切淡然处之,不以为意,宪法是不会有保障的。人权是宪政的基本。这样的思想不能说不先进。

去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2001)25号批复关于齐玉苓案的司法解释,我校蔡定剑教授在《南方周末》上撰文呼吁:“宪法就是拿来用的”。他认为宪法有三个作用:一是为立法和行政提供依据,从而控制立法和行政。宪法是解决“权力”冲突的最高法,违宪审查是在这个层面适用宪法。二是宪法凝聚了一个社会的最高价值,当公民在具体法律中的权利发生冲突时,需用宪法价值来解决,宪法又是解决“权利”冲突的根本准则。三是弥补法律和法制之不足。一个法制社会即使有再完备的法律,也不可能做到密而不漏,何况现代社会新情况不断产生,像堕胎、同性恋、安乐死等就会成为宪法面对的问题,宪法能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起拾遗补缺作用。这样的见解不能说不精当。

陆放翁有言:“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这虽是一首教子诗,子聿当时也未必理解乃父的思想。不过,本书的作者同仁,却深切地体会到,伟大诗人陆游的认知,真正道出了我们对中国宪法的感悟。秉持实践理性的信念,作者在本版中加重了对宪法事例、宪法实践的关照,加大了对民主、人权的关心,加强了对宪政、法治的关怀。

有人担心,五年前的作者,五年前的教材,而今是否老了?在此我们可以自信地说:没等到你,我们怎敢老去。

是为序。

焦洪昌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