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唐宋豪侠小说

明人胡应麟称:“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少室山房笔丛·二酉缀遗》)鲁迅据此进一步发挥,强调“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有意为小说”为唐传奇的基本特征(《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作为现代文类意义上的小说,注重的正是这“文采与意想”(同上),故不妨把唐传奇作为中国小说的真正开端(至于六朝时的志怪与志人,尽可作为唐传奇的渊源来考察)。若如是,侠客在中国小说史上的第一个投影,自然只能到唐传奇中来寻找。值得庆幸的是,“豪侠”恰好是唐传奇三大表现题材之一。日人盐谷温《中国小说史略》(郭希汾译编,中国书局,1921)第三章将唐传奇分为别传、剑侠、艳情、神怪四类,明显混淆两种不同分类标准;谭正璧《中国小说发达史》(光明书局,1935)因此删去别传,分唐传奇为神怪、恋爱、豪侠三类(第四章)。尽管其数量不及“艳情小说”与“神怪小说”,但“豪侠小说”中不乏传世佳作(如裴铏《聂隐娘》、杜光庭《虬髯客传》等);更重要的是,后世武侠小说,不少直接间接从这里获得灵感。

从司马迁为游侠作传,到唐传奇中豪侠小说的崛起,在这近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侠客形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一变化过程,依其表现形式及创作思想,大略可分为以《史记·游侠列传》为代表的实录阶段(两汉)、以游侠诗为代表的抒情阶段(魏晋至盛唐)和以豪侠小说为代表的幻设阶段(中晚唐)。实录阶段的侠客形象当然也含作者的主观评价,但离实际生活不远;抒情阶段的侠客形象加入了许多诗人的想象,日益英雄化和符号化;幻设阶段的侠客形象被重新赋予血肉和生活实感,但保留想象和虚构的权利。聂隐娘、昆仑奴(裴铏《昆仑奴》)行事固属无稽,即使最具“历史小说”味道的《虬髯客传》,考之于史,也殊多抵牾。只是传奇作家尚不希望完全卸下“实录”的外套,往往把一个虚幻的豪侠故事安放在一个具体的历史背景下,并让其与实有的历史人物发生联系,甚至提供证人或注明出处,造成一种凿凿有据的假象。刘昌裔、田承嗣、薛嵩不妨实有其人,可聂隐娘、红线(袁郊《红线》)则纯属作家的创造,前者只不过为后者的行侠提供背景。这一点与后来横空出世、生活在没有确切历史坐标的侠客大不一样,故引得不少学者误入歧途,引史实证小说,将藩镇割据与侠客仗义直接对应起来。你可以说豪侠小说中的故事“亦史亦文”,至于小说中的侠客形象,则基本上是“文”,是作家独立的艺术创造,与历史事实无关。

同样是作家独立的艺术创造,小说中的侠客形象丰富多彩,诗歌中的侠客形象则难免大同小异。不管是张华“长剑横九野,高冠拂玄穹”的壮士(《壮士篇》),还是贯休“黄昏风雨黑如磐,别我不知何处去”的侠客(《侠客》),都只是一个“剪影”。诗人无意于讲述一个曲折有趣的行侠故事,只不过借“侠客”这一意象抒发自己的情感。李白的《白马篇》叙述主人公游侠、从军、立功到退隐的全过程,柳宗元的《韦道安》甚至详细描写“颇擅弓剑名”的儒士韦道安如何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功成不图报,“义重利固轻”,最后飘然远逝——即使在这样叙事成分很重的诗篇中,侠客形象仍然很难得到充分展开。在侠客形象的丰富与生动这一点上,诗歌远不是小说的对手——诗歌毕竟以抒情言志而不以叙事写人见长。

从“实录”的史书(包括自以为“实录”的志怪、志人),到“抒情”的诗歌,再到“幻设”的传奇,作为文学形象的“侠客”逐渐酝酿成熟。但侠客形象并非一开始就出现在唐传奇的舞台上,先是神怪登台,继而是恋爱中的青年男女,然后才轮到打抱不平的侠客。而且侠客登台也是先充当背景,逐渐才挪到舞台的中心。在公元9世纪上半叶的传奇中,黄衫客、许虞候、古押衙都只是穿插性人物,主角仍然是热恋中的青年男女,侠客的出场只是帮助排忧解难的“手段”(分别见蒋防《霍小玉传》,许尧佐《柳氏传》和薛调《无双传》)。从9世纪下半叶的段成式、裴铏、袁郊等人开始,侠客才成了真正的主角,“豪侠小说”也才真正诞生。宋人编《太平广记》,以《霍小玉传》、《柳氏传》、《无双传》和《谢小娥传》等有侠客但不以侠客为主的传奇入“杂传记”而不入“豪侠”类,已经意识到这两者的差别。

在传奇创作领域,宋人基本承袭唐制,侠客形象仍然延续下来,且略有发展。故本文论述以唐传奇为主,兼及宋传奇。元明文言小说中侠客形象无甚光彩自不待说,入清以后倒是有不少著名文人乐于描写侠客,如李渔、蒲松龄、王士禛、沈起凤、袁枚等。只可惜“生不逢时”,明清白话小说对侠客形象的表现,远非简短的文言小说所能企及。故文言小说系统的侠客形象,实以中晚唐时最有魅力,后虽余波千年,却没多少新的创造。

这里着重考察唐宋“豪侠小说”在行侠主题、行侠手段以及评价眼光和描写技巧等方面,与游侠传记和游侠诗文的区别,兼及这一唐宋小说家重新确立的侠客形象对后世武侠小说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