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竹主人为《三侠五义》(《忠烈侠义传》)作序,盛赞其“使读者有拍案称快之乐,无废书长叹之时”;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一是“极赞忠烈之臣、侠义之士”,二是“叙事叙人,皆能刻画尽致”。这实际上概括的是千古文人侠客梦转化为武侠小说创作的主要途径。前者强调侠客形象的当代诠释,必须与大多数人的欣赏口味相吻合;也就是说,侠客的行为举止,必须符合公众所认可的道德准则。后者强调每代作家在重新诠释侠客形象时,必须考虑由读者对象及表现手段决定的文类特征;也就是说,小说家笔下的侠客应有不同于诗人或戏剧家笔下侠客的地方,这样才能真正吸引读者。

按照曾国藩的说法,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实际上将游侠作了如下区分:“布衣闾巷之侠,一也;有土卿相之富,二也;暴豪恣欲之徒,三也。”(《求阙斋读书录》卷三)三种侠中,司马迁最欣赏的无疑是布衣闾巷之侠,因而对世人误将布衣之侠与“侵凌孤弱,恣欲自快”的“豪暴”混为一谈表示极大悲愤。尽管如此,朱家、郭解辈之“时扞当世之文罔”,仍然没有得到班固、荀悦等史家的谅解。班固还算客气些,在指斥其“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后,还肯定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汉书·游侠传》)。这种对待游侠的态度,正是韩非子早就批评过的“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五蠹》),根本无法使境内之民言谈举止“必轨于法”。于是荀悦干脆称游侠为“德之贼”,全盘否定游侠的行为准则:“以毁誉为荣辱,不核其真;以爱憎为利害,不论其实;以喜怒为赏罚,不察其理。”(《汉纪》卷一〇)此后,历代文人倘想倡导侠士精神,就必须重新诠释“侠”的观念,为其“正名”。唐人李德裕作《豪侠论》云:


夫侠者,盖非常人也。虽然以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


“侠义”并提,而且强调两者的互相依存关系,突出“侠”的伦理内涵,这一点对后世的武侠小说影响甚大。当然,“天下之人异义”,百人百义,百世更是何止千万义,每代文人学者在诠释“侠”的观念时,很大成分是在重建这“侠”中的“义”。近代章太炎之格外阐扬“以儒兼侠”,梁启超的述中国之武士道而由孔子开篇,以及蒋智由的区分“报私恩”的小侠与“赴公义”的大侠,都是在用当代视界重新诠释“侠”中的“义”。参阅章太炎《答张季鸾问政书》、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及蒋智由《〈中国之武士道〉序》。

学者如此,诗人也不例外。当曹植歌咏“幽并游侠儿”之“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白马篇》),或者当王维吟唱“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时,游侠形象几乎十全十美无可指摘。可这距离历史上真正的游侠未免太远了,完全变成了保家卫国的壮士——诗人似乎有意回避游侠身上可能存在的评价的矛盾。“失意杯酒间,白刃起相仇。追兵一旦至,负剑远行游”(鲍照《代结客少年场行》)——游侠“不轨于正义”、“时扞当世之文罔”的这一侧面,不管是布衣之侠还是卿相之侠,抑或是司马迁所称的“豪暴”,都无一例外。单是舞剑飞马,并非游侠行径。既有“百里报仇夜出城,平明还在倡楼醉”的狂荡,又有“斩得名王献桂宫,封侯起第一日中”的军功(张籍《少年行》),这才是唐人心目中真正的游侠儿。

唐人游侠诗,其叙事有两种基本模式:一以王维《少年行》为代表,一以李白《白马篇》为代表。前者“狂荡—征战—受赏”:先是“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后又“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最后是“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后者则“狂荡—征战—功成不受赏”:同样是“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而后又同样“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妙的是结句“羞入原宪室,荒径隐蓬蒿”——游侠依然还是游侠,照样“归来使酒气”,并不以功名富贵为意。唐代游侠诗中不乏赞颂功成不受赏的游侠精神者,如“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侠客行》)、“气高轻赴难,谁顾燕山铭”(王昌龄《少年行》)、“济人然后拂衣去,肯作徒尔一男儿”(王维《不遇咏》)等。可大量诗作还是希望游侠儿立功受赏,狂傲不羁的李白也有“丈夫赌命报天子,当斩胡头衣锦回”(《送外甥郑灌从军》)这样颇为世俗的诗句,余者可想而知。固然可从时代风尚找到游侠儿从军且立功受赏的“客观依据”(这已为无数学者所论及),但文学形象的转换其实是一个同样重要的因素。“衣锦回”也罢,“赐侯印”也罢,都是为了让文明社会重新接纳“不轨于法”的游侠儿。游侠的“意气”固然使人称羡,但醉倡楼弄宝刀毕竟不值得效法。幸得有边关战事,“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李白《白马篇》)成了游侠儿重归文明社会的最佳途径。征战归来的游侠儿,俨然成了民族英雄,完全值得诗人称颂。至于结局是“隐蓬蒿”还是“赐侯印”,其实无关紧要;诗人已经借边关战火为游侠儿洗礼,不再存在韩非子所说的世人对游侠评价的矛盾(《五蠹》)。

小说家当然也必须努力使侠客之举止符合当代人的伦理道德标准,如唐传奇《红线》中红线行侠而“无伤杀”,以及《三侠五义》中展昭拜谢皇上赐御猫称号,当时人觉得顺理成章,非如此不足以快人心。至于后世读者是否欣赏,那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般而言,诗文中侠客越来越文明,小说中侠客则未必,甚至有故意再野蛮化的倾向——这里涉及不同文类的不同表现特征。不过有一点必须指出,即使当代武侠小说中侠客的日益野蛮化,也是当代文化思潮的产物,并不违背当代人根本的伦理准则。正如侯健指出的,这种标榜彻底摆脱文明社会道德规范束缚,“以行动直接表现喜怒哀乐”的侠客,不过是“浪漫主义皈依自然与高贵的野蛮人的说法”,仍然是公众的“白日梦”。侯健:《武侠小说论》, 《中国小说比较研究》,东大图书公司,1983。强调侠客形象诠释中当代视界与历史意识的融合,实际上也是指明这种诠释的“历史性”——它是受其自身的历史情境和某种利害关系所制约的,因而也将随历史情境的变迁而变得不合时宜。与其热讽冷嘲“三侠五义”之“为王前驱”,不如把精力放在思考这“诠释”的由来。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今天备受推崇的侠客杨过或者乔峰,若干年后一定不会变成备受嘲讽的“怪物”。

至于侠客形象的诠释受文体特征的影响,这一点更是十分明显。史书中侠客形象虽也体现了史家的主观视野,但毕竟讲求实录,没有武侠小说家天马行空的权利;诗歌中侠客形象主要是一种精神寄托,而不追求精细刻画,故其仗剑行侠的举止未免大同小异;戏曲可以叙事写人,但因其表演的虚拟性与程式化倾向,不适于讲述曲折的故事情节,也不适于塑造性格复杂的侠客形象(况且戏曲中的侠客形象好多是从小说中移植来的)。

即便如此,“戏曲里的侠”仍然是个十分有趣的研究课题。刘若愚着意介绍侠在中国文学上的种种表现,当然不能漏了《李逵负荆》、《黄花峪》等元杂剧和《义侠记》、《双红记》等明清传奇。这里不准备像刘著那样详细介绍二十几种出现侠客形象的戏曲刘若愚:《中国的侠》(The Chinese Knight-errant)第四章,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67。,也不准备辨析同一故事在不同文学体裁中的变形,而只是略为指出戏曲讲述侠客故事的某些基本特征。

中国戏曲(杂剧、传奇)作为一种叙事文学,带有很浓厚的抒情色彩,这早已为学界所公认。戏曲家关注的是侠客表面的神态和内在的思绪,至于行侠乃至打斗的过程大都一笔带过,留给演员根据表演程式临场发挥。也就是说,武侠小说家冥思苦想的打斗场面设计,在戏曲家很可能根本不予考虑。而插置在武侠小说中则显得虚假造作的侠客大段大段抒情独白,却是戏曲表现侠客风貌的主要手段,故称中国戏曲本质上是诗也不无道理。“弹剑作歌,以泻心事”乃中国诗人的惯技,不外表达“剑有用处,但不遇时”(李开先《宝剑记》)的悲愤。而在描写侠客的戏曲中,往往也弹剑或借剑抒情明志。明人李开先撰《宝剑记》第四出中林冲歌曰:


丰狱尘埋兮光犯斗,青天暗霮兮悲风吼。

午夜悬门兮魑魅走,为主提归兮豪侠手。

五陵游兮藏入袖,三尺芒兮破穷寇。

倚天兮撑白昼,沉渊兮化龙斗。

剑兮剑兮等高价,人兮人兮奈时候!


明人沈璟《义侠记》第二出中武松的上场诗,也离不开“剑”的意象:


湖海元龙气未平,相逢剧孟意方倾,

百年此日看交态,千古谁人不世情!

腰下剑,膝边横,男儿本自重横行,

宁为紫塞百夫长,不作青衿一老生。


在武侠小说中,宝剑是打斗的手段;而在写游侠的戏曲中,宝剑则主要是抒情明志的道具或意象。至于剧中的宝剑出不出匣,最后是否真的“戳开地府,斩断天山”(《宝剑记》),那倒无关紧要。故喜欢武侠小说者,往往不会连带喜欢游侠戏曲,因后者正好在前者最引人入迷处——“武戏文唱”的打斗场面描写——岔开去。不应该褒贬两种不同艺术形式的价值高低,但就其对现代读者的吸引力而言,武侠小说无疑占有很大优势。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对于“剑”的使用,武侠小说家更别出心裁,更神幻莫测——当然,这与不同艺术形式各自驰骋的疆域和使用的工具有关,没有理由扬此抑彼。

游侠戏曲和游侠诗文,在表现行侠主题时也颇有差异。唐诗中驰骋边关立功受赏的游侠行径,在戏曲中只起转换人物身份(地位)的作用。淳于髡的“养江湖豪浪之徒,为吴楚游侠之士”(汤显祖《南柯记》),或者卢生的“长剑倚天山”(汤显祖《邯郸记》),都不是作家和读者注目的中心。戏曲中真能算游侠主题的,一是报恩仇,二是锄奸邪。根据唐人豪侠小说改编的《黑白卫》(尤侗)、《双红记》(梁辰鱼),基本保留原作的行侠主题;叶宪祖的《易水寒》则让荆轲吟唱:


俺闻万金酬士死,一剑报君恩。

又道是人生留得丹青在,纵死犹闻侠骨香。(第三折)


水浒戏曲也有渲染报个人恩仇的,但更多的是强调锄奸斩恶济困扶危。康进之的《李逵负荆》和元代无名氏的《黄花峪》,都是称颂梁山泊莽汉李逵为小民百姓打抱不平。前者是“李山儿拔刀相助,老王林父子团圆”,后者则“黑旋风拔刀相助,刘庆甫夫妇团圆”,两者都挂上梁山泊宗旨“替天行道”,也都符合古游侠精神。梁山泊英雄中“手提三尺龙泉剑,不斩奸邪誓不休”(凌濛初《宋公明闹元宵》第九折)者,远非只莽李逵一人;可作为游侠形象要求,水浒戏曲中的李逵无疑最有出息。有趣的是,水浒戏曲中主要的侠客形象如李逵、鲁智深、林冲、武松等,在小说《水浒传》中也照样以侠义心肠和游侠行径见长。一部《水浒传》,起码一半可作武侠小说读。而其中若干颇具古侠风貌的英雄形象,显然得益于元代戏曲家的创造。

“天下多有不平事,世上难遇有心人”(汤显祖《紫钗记》第五十三出)——对拯世济难的侠客的期待与崇拜,使得诗人、戏曲家和小说家共同选择了“游侠”作为表现对象,而且确实也曾“各领风骚数百年”。或许,由于武侠小说比游侠诗文、戏曲更容易做到“事迹新奇,笔意酣恣,描写既细入毫芒,点染又曲中筋节”(俞樾《重编〈七侠五义〉序》),其千变万化的侠客形象也更符合现代读者的欣赏趣味,故武侠小说能在记载或歌咏游侠的史书、诗文、戏曲衰退以后仍大放异彩。

唯一对武侠小说构成威胁的是武打电影。但武打电影容易陷于“打斗”而不能自拔,无法表现好的武侠小说(如《天龙八部》)那种丰富的思想内涵及文化氛围,而侠客形象的神秘性与多面性,留给读者的思考似乎也比直接呈现在银幕上更有魅力。因此,没必要担心武打电影的崛起促成武侠小说的消亡——起码在近期内武侠小说仍会有大量读者。姑且不论其文学价值高低,单凭其对当代文化的深刻影响(正面的、负面的),对大众阅读口味的引导与改造,武侠小说无论如何值得认真探究。

武侠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小说类型,有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既不能用《天龙八部》来衡量唐人豪侠小说,也不能据《虬髯客传》来界定武侠小说范围。注重历史性类型(historicalgenres)者往往强调其“源远流长”,过分突出类型发展的连续性,不免有琐碎和“生拉硬扯”之讥;而注重理论性类型(theoreticalgenres)者则可能主张“古今平等”,过分渲染类型的定型与完善,又颇有“数典忘祖”之嫌。本书倾向于“史论”,意在兼顾历史性描述与理论性分析。这不只体现在全书结构上——第二至第四章是发展过程描述,第五至第八章为形态特征分析,而且作为一种理论眼光渗透到每一章节的具体论述中,尤其注意在共时性的形态分析中引入历史因素,在历时性的发展脉络中扣紧类型特征。

研究作为一种小说类型的武侠小说,形态分析与过程描述两者难以截然分开,而是互为因果。可一张嘴毕竟无法同时说两句话,只好学说书艺人:“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在尚未充分论证武侠小说基本类型特征的情况下,为便于论述,先按我的研究框架,将中国武侠小说的发展分为如下三个阶段:唐宋的“豪侠小说”、清代的“侠义小说”和20世纪的“武侠小说”。至于分期依据及目的,留待各有关章节具体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