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价值体系竞争与战略环境塑造:观念变迁的理论框架

从前文的梳理和反思中不难发现,既有的国际规范研究存在两个非常明显的不足。一是挥之不去的“西方中心主义”。无论是英国学派、社会学制度主义还是社会建构主义,它们对国际社会扩展、国际社会结构的塑造作用、国际规范传播以及社会化等问题的探讨都暗含着西方国家是施力方而其他国家是受力方的逻辑,非西方国家对于西方国家造就的国际社会结构只有被动接受的可能,而没有更新重塑的选项。这种忽略非西方国家主体性的倾向必然导致逻辑上的片面和认识上的漏洞。二是缺乏对规范所暗含的价值逻辑的深入探索。无论是芬尼莫尔开创性的“教授”机制、切克尔的三种微观机制还是江忆恩的社会化机制,都未能触及规范背后的价值逻辑,即使切克尔和阿查亚提出了“文化匹配”的问题,他们的主要任务也仅仅只是提出研究议程,而没有更为深入的探索,因而未能触及价值层次。实际上,价值逻辑是规范的本质属性,也是文明的基本构成要素。只有揭示规范背后的价值逻辑,才能在具体规范与整体文化之间建立深层的链接,否则研究只能停留于表面;同时,也只有揭示规范背后的价值逻辑,才能找到“西方中心主义”的根源所在,才能最大程度地在研究中避免这种倾向。既有研究的薄弱环节正是理论和知识创新的重要着力点,因此,挖掘被西方学者遗忘的逻辑、弥补知识上的遗漏对于编织完整的人类思想知识网络无疑具有重要价值。

当然,强调主体性并不是对外来影响一概否定,那样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陷入了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中心主义”。对于地区社会性因素研究来讲,较为可行的方案是探索本地区文化的本质和外来文化的本质,揭示文化相遇时二者竞争的内核,以及外部权力结构变迁对竞争结果的影响。同时,自觉将规范的传播和新旧规范间的竞争放到这种文化竞争的大背景中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