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世界观与人类的理性:基础层面的问题

一 世界观

(一)本体论上的折中主义与作为分析起点的观念主义

世界是物质的还是观念的?千百年来人们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持彻底物质主义立场的人们认为,物质性力量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优先性,无论我们是否去定义、去认识、去思考,物质性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而构成“社会事实”的观念性力量则必须建立在物质性力量的基础上,并受物质性力量的制约,物质性力量因而推动社会形态的发展;持彻底观念主义立场的人们认为,观念性力量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优先性,或者至少拥有与物质性力量同等的地位,观念性力量无法还原为物质性力量,它通过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赋予物质性力量以意义,并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See Shiping Tang,“Foundational Paradigms of Social Sciences”, 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41, No.2,2011, pp.217-220; 〔美〕亚历山大·温特著,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22页。有学者指出,如果从宇宙(时间与空间)的视角来看,物质性力量的确应该具有优先性,因为在人类出现之前,物质性的事物就是存在的。See Shiping Tang,“Foundational Paradigms of Social Sciences”, 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41, No.2,2011, p.218.但是,如果我们将讨论范围限定为人类世界,那么观念性力量并不能被看作本体论意义上的后来者。这是因为,人类社会指的就是智能人生活的时空,而智能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拥有并创造观念。智能人、观念、人类世界在发生学意义上是同时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将思考的对象限定为人类世界,那么观念与物质也就具有了本体论意义上的同等地位。因此,人类世界既是物质的,也是观念的。

不过,本体论上的折中意识并不意味着在进行理论建设和经验分析时要彻底秉持这一立场。不可否认,本体论立场的不同决定了人们认识世界时思维起点的不同,思维起点的不同又导致理论间对话的困难。比如,在主流建构主义兴起之前,理性主义和反思主义就出现了各说各话、话语体系难以对接的尴尬情景。国际关系理论的第三次论战主要表现为拥有相同本体论和认识论立场的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的争论,反思主义则处于一种不受重视、不被回应的边缘地位,物质—实证主义与观念—后实证主义间因先验假定和逻辑路径的不同而存在难以弥合的理论鸿沟。但是,真正将本体论上的物质主义和理念主义整合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理论建构基本沿两种路径展开:一种试图从物质因素开始,然后把观念的作用尽可能多地整合进去;另一种则沿着完全相反的路径,试图从观念因素开始,然后把物质因素的作用尽可能多地整合进去。由此看来,对于理论建设者来说,整合本体论意义上的物质主义和观念主义即使不是不可能,也会是超乎想象的困难。因此,有学者坚持认为真正的中间道路是不存在的。See Emanuel Adler,“Seizing the middle ground: Constructivism in world politics”,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o.3,1997, pp.319-363.一个让人略感无奈的事实是,人类的理性认识不可避免地建立在某种先验理念的基础之上,参见〔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2008年印刷,第357~386页。这一伟大发现告诉我们,从认识论意义上来讲,整合本体论立场将是徒劳的。因此,本体论上的折中最大的意义在于对社会本质的感悟,而不在于理论体系的构建。换言之,在个人信仰中本体论上的折中主义是可行的,但对于理论建设者来说,选择(和舍弃)其中一个作为逻辑起点是一种“无奈的必然”。

对于经验研究来讲,最重要的是根据目的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如果要从整体上揭示某一问题的全貌,需要较为综合的方法,并且要努力在各种要素间进行权衡;如果想揭示某一具体要素的特征及影响,则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分析起点,而将其他要素视为过程要素。本书的任务是揭示在地区文化的背景下,主权观念在东亚的生成路径及其对地区秩序的寓意。基于此,我们选取地区原有价值体系作为分析起点,将主权观念及其所属价值体系作为外来影响因素,国际和地区权力结构作为干扰因素,分析和考察主权观念在东亚的生成路径和演进逻辑,并探讨其对当今东亚秩序的影响。

(二)观念体系的复杂性与相对主义的文明观

如前文所述,观念与智能人在逻辑上同时产生,与人类有着同样悠久的历史。在人类历史和现实中,每个人都有一系列的观念,比如世界观、价值观和因果信念等。参见〔美〕朱迪斯·戈尔茨坦、罗伯特·O.基欧汉编,刘东国等译:《观念与外交政策:信念、制度与政治变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11页。这些观念要素有时是互补的,但也有很多时候是相互冲突的。互补较容易理解,比如忠君与爱民、父慈与子孝这两对中国古代伦理规则就分别是互补的,臣民对君王忠诚,君王对臣民仁爱,子女对父母孝敬,父母对子女仁慈,君臣、父子关系因此而达到和谐状态。但是冲突也是深刻存在的,比如中国传统就有“忠孝难两全”的说法,比如我们追求个人的自由,但也认为为了社会的公平个人的自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可见,每个人的观念体系都既拥有自身的黏合力,也存在难以消除的内在张力。而作为由个体人组成的社会,其观念体系只会比个人更为复杂,价值要素更为多元,因此价值间张力的类型也肯定更为多样。换言之,人类社会的观念体系就是由一系列或相互包容或相互竞争的价值要素杂糅而成。这种杂糅给建构主义学者造成很大的理论难题,参见保罗·科维特、杰弗里·勒格罗《规范、认同及他们的限度》,载彼得·卡赞斯坦主编,宋伟等译:《国家安全的文化:世界政治中的规范与认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63页。

社会观念体系中的各种张力根源于人类先验理念中的一系列悖论,因此是难以消除的。比如,我们可以认为世界在时间上有一个开端,在空间上也有一个边界,但也可以认为世界没有开端,在空间中也没有边界,而是不论在时间还是空间方面都是无限的;我们可以认为在世界中每个复合的实体都是由单纯的部分构成的,并且除了单纯的东西或由单纯的东西复合而成的东西之外,任何地方都没有什么其他东西实存着,但也可以认为在世界中没有什么复合之物是由单纯的部分构成的,并且在世界中任何地方都没有单纯的东西实存着;我们可以认为“依据自然规律的因果性”并不是可以导出世界全部现象的唯一因果性,为了解释这些现象还有必要假定一种由自由而来的因果性,但也可以认为没有什么自由,相反,世界上一切东西都是按照自然律而发生的;我们可以认为世界上应该有某种要么作为世界的一部分、要么作为世界的原因而存在的绝对必然的存在者,但也可以认为任何地方,不论是在世界之中,还是在世界之外作为世界的原因,都不实存有任何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参见〔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2008年印刷,第357~386页。康德这一系列绕口却严谨的叙述揭示的是人类“纯粹理性”所固有的二律背反。这些彼此冲突的“命题对”作为先验理念间的张力在人类理性中难以消除,因此观念体系中的各种张力也是一种必然存在。不管承认与否,人类的观念世界就是这样混乱的,而非像传统国际关系社会理论所倾向于认为的那样整齐划一。国际政治学者对文化的研究倾向于寻找某种文化的共性及其与其他文化相比的鲜明特征,而较少考虑文明内部的固有价值冲突,倾向于讨论“诸神的争吵”,而不去考虑“诸神”是否也都是“人格分裂”。事实上,文明内部固有的价值冲突和整体性价值偏好才是其特征的根源所在,只有深入研究文明内部的价值冲突和逻辑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文明及其国际政治含义。参见辛旗《诸神的争吵:国际冲突中的宗教根源》,北京:华艺出版社,2011年版;〔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周琪等译:《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美〕彼得·卡赞斯坦主编,宋伟等译:《国家安全的文化:世界政治中的规范与认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Peter J. Katzenstein, ed. , Civilizations in World Politics: Plural and Pluralist Perpectives, New York: Routledge, 2010。为数不多的学者也注意到文明内部张力的问题,参见〔德〕森格哈斯著,张文武译:《文明内部的冲突与世界秩序》,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人类是否存在普世价值?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首先要搞清是作为构成要素的价值还是作为整体的文化,而有关这一问题的探讨对于我们理解文明的本质非常有益。如果仅从作为文明构成要素的价值来看,我们认为人类有许多共同追求的价值,比如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友善、孝敬父母等。但是,如果从作为整体的文化来看,世界几大文明各自存在明显的价值偏好。这个问题仍然要从观念体系的复杂性来理解。如前所述,观念体系由一系列或互补或竞争的价值要素组成,在价值要素的种类和数量方面,世界几大文明并没有本质区别,甚至可以说世界各大文明都是由一些相同的价值要素组成的。它们的差异主要在于对价值进行优先性排序时的不同选择,即不同的文明在处理内部价值冲突时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偏好。比如在自由与秩序之间,东方文明相对来说更为倾向秩序,而西方文明相对来说更为倾向自由;在尊敬父母与尊敬上帝之间,儒家文明更倾向于父母,而基督教文明更倾向于上帝。的确,对一种价值的强调意味着对另一种价值的忽视,Bernard Williams,“Liberalism and Loss, ”in Mark Lilla, Ronald Dworkin, and Robert Silvers, eds. , The Legacy of Isaiah Berlin, New York: 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2001.但是各大文明在推崇某一价值的同时并不是将另一价值完全舍弃:东方并非完全不珍视自由,西方也并非完全不重视秩序;东方并非完全不信仰神灵,西方也并非完全不尊敬父母。因此,文明的不同在于价值配置方式不同,即在相互竞争和冲突的价值之间,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价值偏好,因此也就选择了不同的价值平衡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文明间的差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文明的特征是在长时期的生产生活活动中逐步形成的,而不是先天给定的。See Patrick Thaddeus Jackson,“How to think about civilizations”,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 Civilizations in World Politics: Plural and pluralist perspectives, New York: Routledge,2010, pp.176-200.魏玲:《后本质主义文明与国际政治》,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1期,第34~44页。

(三)过程文明观和对分析起点的“结构主义理解”

国际政治视野下的文明研究存在静态理解与动态理解的不同偏好,秦亚青将既有的文明研究沿结构—过程、冲突—融合两个维度进行了划分,其中结构—过程维度体现的就是静态理解与动态理解的偏好。参见秦亚青《文化、文明与世界政治:不断深化的研究议程》,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1期,第4~15页。帕特里克·杰克逊(Patrick T. Jackson)的特性—过程(attributes vs. process)这一向度基本也是这一逻辑,See Patrick Thaddeus Jackson,“How to think about civilizations”, in Peter J. Katzenstein, ed. , Civilizations in World Politics: Plural and pluralist perspectives, New York:Routledge,2010, pp.180-185。而在单纯的文明研究中动态理解基本是一种共识。文明是一个不断发展变革的过程,只是相对于个体人的短暂生命来讲这一进程有些缓慢罢了。比如,据闻一多考证,作为中国图腾符号的“龙”,其起初形象是蛇,之后随着氏族的兼并这一图腾符号逐渐加入了其他元素,并最终形成我们所看到的马头、鹿角、鸟翼、狗爪、鱼鳞、兽足等组合在一起的龙的形象。参见闻一多《伏羲考》,载闻一多《神话与诗》,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57页。图腾的演变体现的正是文化的发展变化。因此,过程本位自然要比结构(或特性)本位更能反映文明的本质。但是,在本体论意义上更具优势的过程文明论在方法论上却面临着很大的困难。比如说,“如何更确切地理解文明发展的内在机理?如何设计研究议程?”对于这一困难,过程主义者实际有着清醒的认识(可能是比结构主义者更为深刻的认识)。秦亚青尝试将中国理念植入国际关系理论,独到而又精准地提出了关于国际关系的“关系本位”与“过程本位”的理解。参见秦亚青《关系本位与过程建构:将中国理念植入国际关系理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第69~86页;Qin Yaqing:“International Society as Process: Institutions, Identities, and China's Peaceful Rise”, The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Vol.3, No.2,2010。这一尝试的本体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极为重大,但在方法论上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对于这一点,秦亚青在《文化、文明与世界政治:不断深化的研究议程》一文中也曾提到,他说:“所有的动态研究会带来设计的难题,当然这也是世界、人的认识和人类知识的发展对研究设计和研究议程提出的挑战。”事实上,当本体论立场更为平衡兼顾时,就会面临随之而来的方法论难题;当找到明确的分析起点时,就会面临来自他人(甚至包括自己)的本体论批判。这一本体论与方法论之间的冲突根源于人之认识能力的有限,也是永远难以解决的难题,实属人类的一种无奈。但是,理论建设上本体论与方法论难以完全契合的难题并不意味着经验研究上的无计可施。在经验研究中,把文明理解为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并不意味着不能将“对文明的结构主义理解”作为分析起点。唐世平尝试提出一种“基于机制的比较定性分析”的方法,并在2011年7月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组织举办的“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会议”的小组讨论上与国内一些青年学者进行了探讨。以笔者的理解,唐世平试图建立一种与“过程本位”的本体论立场完美契合的研究方法,即既能体现本体论立场又在经验研究中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方法。为此,唐世平本人强调每一环节、每一阶段的变量控制。但是,仔细分析会发现,这一方法在逻辑上与传统的比较定性分析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任何可操作的研究设计都难以体现过程主义的本体论内涵。经验研究必定处于一定的时空之中,这种时空的限定决定了将“对文明的结构主义理解”作为分析起点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本书也正是这样做的。

文明的内涵极为多样,要在文明与国际政治之间建立链接,必须寻找最能够影响国际政治的文明内核。否则,就会冲淡文明与国际政治研究的主题,丧失根本的学理空间,从而难以摆脱边缘位置的尴尬处境。从国际政治学界现有的文明研究来看,其着眼点都在世界层次。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亨廷顿的文明冲突理论以及卡赞斯坦等人近几年关于多元多维文明的研究,视角都是定位在世界政治的高度。这些研究的结构和过程都是指世界层次上的,即使卡赞斯坦等人的研究是分地区展开的,其真正思考的仍然是世界文化结构的未来命运。本书的研究集中于地区层次,思考的是地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具体来讲,本书力图走进东亚文明的内部,尝试揭示这一价值体系的核心逻辑和主要内在冲突,研究其形成过程和结构特征及其政治含义。当然,东亚文明内部也有诸多的次级文明,这也符合相对主义文明观的逻辑,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也需要分辨各次级文明的不同特征。不过,由于我们的目的主要是揭示地区总体文化特征对地区政治的含义,因此在下文中尽量将次级文明形态间的差异整合为整体性的特征。

在文明与政治之间建立链接并不容易,链接建立的好坏对于“文明与政治”研究的意义重大。传统上,学者们倾向于从文明的行为习惯、价值偏好出发,从逻辑上推演这些特征对政治行为的影响。这一分析路径的优点在于逻辑形式上的严谨,缺点在于忽略了政治与其他人类行为的区别。对温特建构主义最为深刻的批评在于批判其理论的非政治性。当然,即使温特自己也强调,可以在认可其社会理论部分的同时否定其国际政治部分。为了尽量避免这一弊端,本书选取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社会性的主权观念作为研究主线,分析东亚文明对主权的接纳与改造,界定当前东亚地区主权观念的特性和秩序含义,预测其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二 人类的理性

(一)人的两种需求与两种理性

人类首先是一种动物,同时,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人必然具有一定的物质需求(material needs),也必然具有一定的身份(identity)价值需求。具体而言,物质需求是指人与其他动物都具有的、为满足个体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东西,主要包括生理需求、本体需求、社会交往需求、自我尊重需求以及自我超越需求等由强到弱的需求类别。参见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8~129页。身份价值需求源于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是指因个人在社会中所拥有的某种身份而想做某些事,比如教授要传授知识,企业家要赚钱,艺人要追求高人气,国家要垄断暴力等等。物质需求与身份价值需求的区分只能是概念性的,在现实经验中二者糅合在一起,难以准确分辨。当然,物质性需求影响着社会结构对行为者身份的塑造,比如在争夺能源问题上各国很难建构出朋友身份;身份价值需求也影响着行为者物质需求的程度和类别,比如作为传统友好国家,美国很难跟澳大利亚及加拿大在海洋和货币政策问题上翻脸。尽管基欧汉和奈是从理性主义对这两个现象进行解读的,但如果从建构主义角度进行解读说服力会更大。参见〔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著,门洪华译:《权力与相互依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至于何者更为重要,理性主义倾向于物质需求,而建构主义倾向于身份价值需求。事实上,二者在构成人的需求进而影响人的行为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机理是不同的。物质需求是不可缺少的,而身份价值需求使得物质需求具有了社会意义,很难说何者更重要。这并不等于要否定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之间论战的重大意义。两派的论战牵涉的是人类社会之终极真实的问题,具有很强的本体论意义和认识论意义。笔者此处只是说,虽然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在这方面都做了很多的努力,给出了非常深刻的解释机制,但不可否认的是,理性主义的非社会性和建构主义的非政治性导致它们的解释机制都难以令人彻底信服。当然,理论上的难分伯仲并不等于经验上也难较高低。具体到经验研究,仍然可以通过变量控制考察某种需求对行为者行为到底产生了何种影响,甚至可以比较何者作用更大。这跟前文所说“本体论上的折中主义与分析起点上的观念主义完全不冲突”是一个道理。

为了满足自身的这些需求,人必须经由某种战略和策略,这种战略策略要依据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工具理性。与此同时,人还会思考和探讨应该追求何种身份、价值以及物质利益,人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相当于韦伯所说的价值理性。马克斯·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种类型:工具理性的、价值理性的、情绪的和传统的。需要提醒的是,韦伯的这种划分采取的是枚举法,即并非严格逻辑意义上的。具体可参见〔德〕马克斯·韦伯著,阎克文译:《经济与社会》(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4~116页。从本体论意义上说,传统上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列起来的说法实际是不恰当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是完全不同的思维活动,对应的也是人类行为的不同阶段。工具理性承担的任务是通过战略策略的设计最大程度地达到预定目标,价值理性承担的任务则是思考追求何种价值目标。一个解决的是“如何得到”的问题,一个解决的是“需要什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这种说法也是存在弊端的,因为价值理性解决的只是追求何种价值的问题,而非何种身份、物质需求的问题。当然价值偏好确定后,会自然而然地影响到身份需求并进而塑造物质需求,但这种关系是间接的,由于因果链条过长,影响作用会明显弱化。另外,建构主义经常提到后果逻辑和适当性逻辑。前者对应的是物质性需求,后者对应的是身份性需求。由于牵涉对象的重合,人们易于将后果逻辑等同于工具理性,将适当性逻辑等同于价值理性。事实上,这种做法也是不恰当的。如果说工具理性和后果逻辑都是指在意愿和信念确定的情况下追求效益最大化,从而还可以基本等同的话,那么适当性逻辑和价值理性就相差很大了。价值需求源于人类理性中的思辨(deliberation)成分,作为智能动物,人不但可以以意愿(desire)和信念(belief)为理由开展活动,而且可以自由地进行价值选择,重塑意愿和信念,进而按照新的意愿和信念开展活动。与之相应,价值理性是一种思辨活动,其任务是思考该追求何种价值。而适当性逻辑只是简单地扮演好既定角色,是在没有新的身份追求时按照既定套路行事而已。当然,如果有了新的身份追求,那么追求新身份的行为也必定要经由建立在工具理性基础上的战略计算。

(二)理性的有限和建构的空间

人是理性的,但并非全知全能的。如前所述,人的理性主要体现为价值思辨和战略计算能力,而理性的有限性则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人所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和不确定的世界。构成这个世界的行为体多种多样,每种行为体的数量难以计量,行为体间的博弈不但多重而且相互交织,身处这一“复杂巨系统”之中的人不可能获取完整信息。自然科学关于系统的研究经历了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为内容的“老三论”和以耗散结构、协同论和突变论为代表的“新三论”两个阶段,复杂性主要指的是“新三论”时代的系统科学。实际上,除“新三论”之外,复杂性科学还包括超循环论、混沌理论、分形理论和元胞自动机理论等分支。关于系统的复杂性学说可参见:〔美〕米歇尔·沃尔德罗德著,陈玲译:《复杂——诞生于秩序与混沌边缘的科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其次,受生理和心理影响,即使人能够获得完整信息,也无法对如此纷繁复杂的信息进行精确计算,进而做出最优的战略选择。这是因为,“他们不可能同时关注每一件事情,也不可能精确计算作为选项的每种可能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关注和思考实际是一种稀缺资源”。Jeffrey T. Checkel,“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ocialization in Europe:Introduction and Framework, ”in Jeffrey T. Checkel, ed. ,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ocialization in Europ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p.11.以经济人假定为核心的理性选择范式(rational choice paradigm)是经济学的基本思维方式,对这一思维方式的不断突破和创新也都首先出现在经济学领域中。肯尼思·阿罗首先提出了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概念,20世纪40年代,西蒙(Herbert A. Simon)以此为依据深刻批判了以杰文斯(Jevons)、瓦尔拉斯(Wairas)、门格尔(Menger)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将经济人假定严格公式化、模式化的苛刻做法,指出人受自身条件和不完整信息等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求得最优策略,并且经济人是以“收益满意”而非“收益最大化”为行为目标的。参见Herbert A. Simon,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A Study of Decision Making Processes in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New York: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1971;〔美〕赫伯特·西蒙著,杨栎等译:《西蒙管理行为》,北京:北京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美〕赫伯特·西蒙著,杨栎等译:《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莱本斯坦因(Harvey Leibenstein)更进一步指出,一般情况下人只把一部分精力用于决策,因此人的行为也依赖惯例、规范等方面。20世纪60年代开始,理性选择范式开始应用到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并因而招致更多的批判。在此背景下,经济学家放弃“全知全能”的假定,吸纳交易成本、信息成本以及制度等新概念,再次更新了经济人内涵的假定。足以见得,经济学的理性选择范式是不断修正革新的。参见王学东《理性选择范式的发展及其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反映》,载《国际论坛》2002年第5期,第46~47页。

国际政治理论中的理性主义阵营遵循理性选择范式,为国际政治理论建设做出了有目共睹的重大贡献。关于国际关系理论中理性主义传统的探索可参见刘力《试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演进的理性主义基础》,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7期,第19~25页。更为重要的是,理性主义学者根据理性选择范式的革新,不断为理论发展开拓新的学理空间。从遵循霍布斯理性的经典现实主义到借鉴微观经济学逻辑的结构现实主义,再到强调信息成本、交易成本以及制度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性主义对人类理性问题的探讨随理性选择范式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即使在建构主义强势崛起的情况下,新自由制度主义仍然可以不断获得新发展。See Helen V. Milner and Andrew Moravcsik, eds. , Power, Interdependence and Non-state Actors in World Politic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9.国内引介作品参见陈拯《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前沿与困惑——评〈世界政治中的权力、相互依赖和非国家行为体〉》,载《国际政治科学》2010年第3期,第74~95页。建构主义是在理性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下艰难兴起的。为了更好地与理性主义(特别是结构现实主义)对话,建构主义(特别是温特建构主义)接受了新现实主义的许多前提假设,比如国家中心主义、弱式“物质主义”等。最为重要的是,温特建构主义默认了结构现实主义关于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式假定,即将国家视为全知全能的行为体。他在这一问题上的让步放弃了很大一块学术空间。这是因为,承认了国家的全知全能(工具理性意义上的),就只能将建构主义的着力点集中到工具理性的“起点”上,即建构主义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意愿(desire)是如何产生的。而实际上,由于工具理性的有限性,行为体在许多时候难以进行战略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体就有按惯例、规范以及个人的观念(即适当性逻辑)进行选择的可能。换言之,在工具理性的“终点”上,建构主义本来也拥有很大的学理空间(见图1-1)。遗憾的是,理性主义者注意到了这一点,参见〔美〕朱迪斯·戈尔茨坦、〔美〕罗伯特·基欧汉著,刘东国等译:《观念与外交政策信念、制度与政治变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20页。而建构主义者却放弃了这一点。事实上,在这一点上的让步给建构主义的理论建设带来了很多难题。参见宋伟《规范与认同的相互建构:社会建构主义的进展与难题》,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3期,第41~48页。通俗地说,当我们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时,很可能会按照个人的理解或社会规范的要求去做,这是建构作用不可忽视的一块领地。毕竟,人不可能是完全的“理性人”,也同样不可能是完全的“社会人”,而是拥有一定共有知识、又拥有一定自有知识,受一定价值偏好约束、又有着各自固有利益诉求的“矛盾统一”的人。

图1-1 人的两种需求与两种理性

三 本书的研究假定

由于人类理性对绝对条件的自然追求,先验幻象是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康德批判哲学的任务就是规定人类理性的界限,同时防止理性不合法的越界行为。《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主要由确定纯粹理性之合法范围的分析论和论述理性越界和先验幻象产生的辩证论两部分组成。参见〔德〕康德著,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2008年印刷。所以任何理论叙述都存在或明确或暗含的先验假定。理论假定是理论默认的前提条件,是理论真正意义上的逻辑起点,“是被假定为真的事实,所以不需要经过具体的论证与检验,在此基础上我们开展具体的论点陈述”。尹继武:《社会认知与联盟信任形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6页。基于世界观立场和偏好的不同,不同研究者的研究假定会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不可弥合,但遵循各自的假定,都可以为人类认识世界贡献“一束光线”。See Shiping Tang,“Foundational Paradigms of Social Sciences”, Philosophy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41, No.2,2011, p.212.并且如前文所言,世界观立场上的折中主义并不意味着具体分析中分析起点的折中主义,因为后者往往预示着理论建设将归于失败。另外,研究假定不同于研究假设,研究假定基本类似于中学数学中“公理”的概念,而研究假设基本类似于中学数学中“定理”的概念。公理基于基本常识或基本世界观立场,因而不需要检验,而定理则需要或归纳或演绎的推导,并且需要经验的验证。基于本节前两部分的论述,此处给出本书的相关研究假定。

假定1:任何文化的内核都是由一系列或互补或冲突的价值要素构成的一个价值体系,文化差异的本质体现为对相互冲突的价值要素的不同平衡方式和偏好程度。

文化具有与物质类似的本体地位,因而可以作为分析起点。价值体系是文化的内核,文化由一套价值体系以及附着其上并与之相适应的诸多物质要素组成。任何一个价值体系都由一系列价值要素构成,并且表现为对相互包容之价值要素的配置和对相互冲突之价值要素的平衡。不同文化在价值要素的数量和种类上并不存在重大差别,它们之差异的本质在于不同价值偏好和价值平衡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间的差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假定2:人是理性的,但又是有限理性的。

人是理性的。为了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和价值需求,人可以经由工具理性最大程度地实现目标;同时,人对于自身的价值需求有思辨的能力,可以经过自身的反思自由地进行价值选择。换言之,工具理性解决“如何得到”的问题,而价值理性解决“需要什么”的问题。但是,人的理性又是有限的,人在面对复杂巨系统时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和利益权衡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人在一定程度上遵循适当性逻辑行事。同时,在面临规范竞争时,对于不同规范的选择,既受工具理性之利益权衡逻辑的影响,又受行为者原有价值逻辑与外来价值逻辑竞争的影响。价值理性促使行为者对原有价值逻辑进行反思,而工具理性则会加强或减弱人进行价值反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