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博彩法律制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丛书)
- 邱庭彪
- 308字
- 2020-08-29 09:29:49
二 转批给之牌照
在未经政府许可的情况下,任何获批给经营幸运博彩的公司都负有义务:不能以明示或默示、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将某一娱乐场或某一博彩区域的经营,全部或部分让与、顶让、转让或以任何方式对之设定负担;不可将获批给的全部或部分作转批给,又或为达至相同结果而作出任何法律行为。
然而,现时除了3家博彩公司拥有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业务之牌照(俗称正牌)之外,尚有3家公司拥有转批给之牌照(俗称副牌),它们是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由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转批给之牌照;新濠博亚(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由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转批给之牌照;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由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转批给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