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只知道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自卫成功后还继续伤害对方,不料防卫过当构成犯罪

案例背景

2014年年初,齐某用多年的积蓄在市中心处购买了一处房产。拿到房屋钥匙以后,齐某便紧锣密鼓地开始装修新房。2014年年底,齐某一家三口便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房。本想在新家过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年,谁知搬到新家以后,新的问题和烦恼却出现了。齐某与妻子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晚上不超过22点便会休息。然而让齐某一家苦恼的是,楼上的邻居孟某每天都要到零点左右才休息,本来楼上邻居孟某几点睡觉与齐某一家无关,但是孟某却经常深夜在楼上走来走去,弄出各种声音,吵得齐某一家根本无法入睡。于是,搬到新家后,齐某和妻子都要等楼上安静以后才能真正休息。睡眠不足严重影响到了齐某的工作和生活。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以后,齐某终于忍不住找到孟某,希望他能早点睡,或者晚上注意点不要弄出那么大声音。而孟某却认为齐某是多管闲事,说话态度也相当恶劣,双方言语不和争吵起来。孟某生气之余,突然从自家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扬言要砍死齐某。齐某见状赶紧上前夺取孟某手中的菜刀,在争夺的过程中,孟某将齐某的胳膊划伤,而齐某也将孟某的面部抓伤,幸运的是齐某还是将菜刀顺利地抢了下来。齐某为了防止孟某继续伤害自己,随即用抢下来的菜刀将孟某腹部和胸部砍伤。后经法医鉴定后,孟某的伤情已经达到重伤的程度。齐某本以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行为,殊不知正当防卫也是有必要限度的,接下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律师分析

正当防卫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种面对危险时的防卫权,在适用时是有条件的。第一,必须是在不法侵害发生时,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第二,正当防卫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进行当中,如果不法侵害还没开始,或是已经结束了,再实施防卫,就另作认定了。第三,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的实行者,不能牵扯周围的人。第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防卫的主观意图,如果怀有其他的想法,其行为就会被认定为不法侵害了。然而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就要负刑事责任了。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防卫人虽然出于防卫的目的,但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而造成了重大的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只是防卫是否过当应从全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认定,不能一见有人死亡或者重伤,就断定是防卫过当,也不能一见保护合法权益,就一律认定为正当防卫,应联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来认定。

本案中,齐某前期在与孟某夺刀的过程中,将孟某的面部抓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必负刑事责任。然而齐某后期将刀抢过来,此时孟某没有了犯罪工具,危险性减低,而齐某却只是为防止孟某继续对自己造成伤害,便将孟某的胸部及腹部砍成重伤,显然齐某的行为已经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该受到制裁。

温馨提示

面对不法侵害,受害人当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即使是受害人也可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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