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打开心理之门的基本事实

我们的计划完美无缺且充满野心,关键在于如何执行。当前最需解决的问题就是:我们应该从哪里出发和开始?每个人都知道心理学,都对这门学科有或多或少的了解,关于它的事实,我们也知晓一些。但是因为事实太过繁多丰富,以至于大家很难去选择作为出发点的事实。

就像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家庭一样,如果非要研究出这种热爱的原因,似乎就有点困难。因为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的答案都是合理的。与之类似的问题还有:同一首乐曲,为什么有的人喜欢,有的人却厌恶?为何多数人都觉得数学晦涩难懂?为什么有的人激进,有的人保守?凡是这些问题,在提问之前都有一个预设的假设,即它们的理论体系尚未完整。

正是因此,它们就不能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这样可能又有人会问:“我们是否可以选取一些基本事实来做出发点呢?”在我看来,这种方式同样存在许多困难,因为我们很难界定哪些事实是基本的,哪些不是。我在康纳尔大学校园的时候,就存在这方面的体验,那是第一批心理学课程,教授跟我们描述颜色的混合语对比等问题,我清晰地记得我对心理学产生了浓厚的失望之情,因为我根本没有办法证明,教授所讲的这些就是心理学的基本事实。

若要让一个事实成为基本事实,在此之前需要对环境加以准备,要让所有的事实都在某种环境之内占据一种主要位置,哪怕在这种环境之外它们是无足重要的。这样的环境往往需要心理学界定来提供,包括题材和方法两个要素。因为方法产生于题材,所以我们更需要将精力主要集中于界定之上。

对于题材来说,我们可以对心理学做出三种不同的界定,分别是:意识科学、心理科学和行为科学三种心理学。虽然心理学起源发展于意识科学心理学和心理科学心理学,但是其基本要旨还是行为,当然,这样的说法并不是对原有的界定予以否认,因为心理学既然在原有基础上发展起来,那么基础必然就是正确的。

将行为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基本事实,意味着我们更容易在意识和心理中找到位置,倘若把心理或者意识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行为就很难有容身之地了。

当然,从意识心理学到行为心理学的转化,做出最大贡献的应该是美国对心理学的研究。对心理学用行为进行界定的第一人,是美国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但是作为社会心理学的先驱,麦独孤对行为的解释和美国学派所给出的存在很大差异,他的解释包含了更多内容,而美国学派则是将“行为”界定为一种术语,行为心理学也由此得名。

既然是一种术语,行为的使用就产生了诸多限制,而且也会暗示某种行为理论。因此,我们接下来对行为的讨论,要回归到麦独孤的解释上,他将行为作为一种纯粹的描述而展现出来,不抱任何偏见,也不偏爱任何理论,只是将其作为心理研究的最基本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