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马注活跃时期的中国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于唐永徽二年(651年)移植中国陈垣:《回回教入中国史略》见《东方杂志》1928年第25卷第1号。,开始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它历经宋、元两朝的培育和发展,明时,穆斯林人口已有很大的增长。可是,随着信仰者和清真寺的增加,能够在大小寺院中宣教布道的宗教从业人员,不仅在人数上不敷需要,而且也缺乏阐释经文深奥含义的经师或有识之士。

明末,在西北地区已有苏非传教士来华宣教布道。他们携入中原地区的苏非著作,在民间获得一定的流传。咸阳胡登洲(1522—1597年)倡办的伊斯兰教经堂教育,随后虽不断获得有形的发展,但它仍在充实、完善的过程之中。经堂教育选择当时已经流传的苏非著作为读本,对随后培养出的经师、阿訇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这些受到经堂教育训练的一批批经师、阿訇,随后成为宗教从业人员步入社会。他们活跃在各地的教坊、寺院,这对稳定、巩固和延续伊斯兰教的发展、为继续培养宗教从业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即便是在经堂教育兴起并有所发展的情况下,伊斯兰教在中国已经显现出衰微的征兆。或者说,明末清初,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已步入它的衰微阶段。这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伊斯兰教的原典难以为国人通晓,传播的宗教知识“教化不能周遍,五功不能传明”甚至出现“互相悖谬,而莫之辨”的现象余浩洲:《真功发微》,袁国祚(景初)“真功发微序”。;在穆斯林上层人士中,有的在信仰、思想上发生变化,民间有所谓的“官至二品即反教”之说;口耳相传的教学方法,使得有的经生学就结业后,只会诵读经文而不解经文的真谛奥义;有的地方出现“‘不择’教领”、“住持‘尸位世替’”、掌教“符(附——引者注)势趋炎,见利忘义,外洁内污”等令人担忧的现象。这些令人担忧的现象,笔者在《王岱舆思想研究》(民族出版社,2008)中,有比较具体的阐释,这里不再赘言。可见该书第24~29页。

就经堂教育而言,经师沿袭师徒口耳相传的传统教学方法,已形成传业授徒的模式,在随后的几个世纪中并未完全改观。经堂教育的读本大致已有所统一,沿袭这些读本同样已形成传统。这一时期,苏非传教士仍不时来华宣教布道。

在中原地区,就授经和学经者而言,尽管他们在社会交往、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是汉语,可是,直至清末,就从教的经师而言,在经堂教学过程中,虽借助汉语作为语言工具从事教学,但他们从未教授汉语文;他们普遍使用的经堂语、与书写相关的小儿锦(“消经”),被一代代地沿用下来,有其不可忽视的局限性。就有志于宗教事业而学经的经生而言,不少人或继承家学或因家境贫寒而学经,以为谋生的重要手段。在经生中,仅有一部分以前习儒(具有不同的儒学基础)的年轻人(有的已为秀才)转而学经。除了这部分经生具有一定的儒学基础外,大部分经生则欠缺儒学根基。这对伊斯兰教及其经堂教育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大致在明中叶以来,一部分有儒学基础的穆斯林知识分子,已以汉文从事写作,这在马注之前已形成传统。其中,常为人们提及的汉文伊斯兰教碑铭和著述,有陈思的《来复铭》,可以列举的著述(有的已陆续获得流传,有的已有成稿尚未刊印),有詹应鹏的《群书汇辑释疑》(该书已佚,只存其跋),张忻的《清真教考》(该书已佚)。明末清初,经师、学者以儒诠经、以汉文从事伊斯兰教著述这里的“著述”含著作、译作、编译、注释等汉文伊斯兰教作品。(这被译称为“汉凯它布”),也与日俱增。

《清真指南》写作前后,陆续问世的汉文伊斯兰教著述有,张中的《归真总义》、《四篇要道译解》、《克理默解启蒙浅说》,王岱舆的《清真大学》、《正教真诠》、《希真正答》,伍遵契的《修真蒙引》、《归真要道》,马明龙的《认己醒悟》,舍蕴善的《推原正达》、《昭元秘诀》、《归真必要》,孙可庵的《清真教考》,马君实的《卫真要略》,刘智的《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等。这些学者、经师、阿訇之所以有可能“以儒诠经”、从事汉文伊斯兰教著述,具有一定的儒学功底是不可或缺的文字工具。在马注之后,这一写作活动仍在延续,继而成为穆斯林知识阶层的一种传统,被后来者所延续。其后,值得提出的有,刘智的《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五功释义》、《真境昭微》,金天柱的《清真释疑》,唐晋徽的《清真释疑补辑》,蓝煦的《天方正学》,马复初的《大化总归》、《四典要会》、《性命宗旨》、《道行究竟》、《朝觐途记》等。

与马注几乎同时而又稍晚的赵灿,在《经学系传谱》中揭示了伊斯兰教当时衰微状态的一般情景。他的老师舍蕴善(1634/1638—1710年)为该传谱所写的序更为明确地说:“吾教自唐迄明,虽有经籍传入兹土,而其理艺难传,旨义难悉,故世代无一二精通教理之掌牧,以致多人沦落迷途,漫漫长夜而甘醉梦之不觉也。”舍蕴善:《经学系传谱序》,赵灿著《经学系传谱》,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第1页。他还说,“教道久湮,人心厌弃”,舍蕴善:《经学系传谱序》,赵灿著《经学系传谱》,青海人民出版社,第2页。伊斯兰教的衰微状态,可想而知。

伴随着经堂教育的发展、汉文伊斯兰教著述的出现,苏非传教士仍陆续来华宣教布道。由于来华的苏非传教士,有遵法派和非遵法派之分,他们的教义主张和礼仪践行,在中国都获得传播;只是前者的影响和活动范围较之后者更大一些。就遵法派而言,它的传教士在西北地区宣教布道,使得有的宗教从业人员,接受并信奉其说教,成为其追随者;有的前赴他们建立的道堂,开始受业潜修。随后,那些完成修业者,受遣返回故里,建立道堂。有的在受到苏非著作影响后而自建道堂。传播苏非主义,扩大影响,招徕信徒,是他们的共同点。就非遵法派而言,他们的活动主要是在云南的一些边远地区。

马注从事写作活动时,他所面临的伊斯兰教状况,与王岱舆所处的明末清初时期的情景大致相仿。

康熙辛酉(二十年,1681),马承荫马承荫(生卒年不详),其父马雄(? —1678年,陕西固原人)历任广西总兵、提督。三藩叛,马雄随之亦叛,并令马承荫守南宁。马雄病逝后,马承荫于翌年率部投诚,次年再叛。清兵攻克柳州后,马承荫势弱而复降清。“康熙以其‘背恩复叛,致误征讨大事’,处死。”(转引自白寿彝著《回族人物志·清代》,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第77页)马承荫曾应诏而赴京,得与马注相遇,并为之撰序。见马注《清真指南》卷之一“指南叙”,第7页。为《清真指南》所写序言称,他在幼年时,已“习闻”中原地区的一些著名经师、阿訇,在各地清真寺或教坊任教或主持宗教活动,“如秦之李秉旭,楚之马明龙,鲁之常永华、李延龄,吴之马君实、马之骐、马承益,粤之皇甫经,中山之舍起云,燕之马化蛟……惜无著书遗世,徒以心授失学,拘儒南辕北辙,于是教之所及者及之,教之所不及者则不及之”。马注:《清真指南》卷之一马承荫“指南叙”,第7页。应该说,这时,马君实、马明龙、常永华等人已有著述,可能尚未刻印,也可能马承荫并不知道。但他关于经师、阿訇在学识方面的一般情况大致言之有据。200余年后,即光绪十一年(1885年)马锡蕃为《清真指南》所写的序言则有同感,他说:“仅以通经者说经,无论他人不能知,即吾教中不通经者,亦不尽知。”马注:《清真指南》卷之一马锡蕃“指南叙”,第4页。可见,马锡蕃的类似印象表明,中国伊斯兰教的衰微状态,甚至可以说,并没有多少改观。这正是马注当年有所忧虑和从事写作的依据。

马注认为,一方面,表现为宗教从业人员无真才实学、乏人释经,正如他所说的,


康熙十八年己未(1679年),皇上狩于蠡城,登清真阁,见架置天经,徘徊不忍去,诏寺人能讲者来,蠡人无有应诏者。二十一年(1682年)秋,西域国臣以天经进,上谕礼部侍臣即传京师内外,诏能讲者来,皇上登景山以待。时日将晡,次日欲幸五台,及诏至,乃教领之能诵而不能讲者。侍臣复旨,上曰:“今朕亦忙促,令彼暂回,以率伊众。俟游五台回,宣能讲者,勿虚朕望。”及旋而诏,不果。(卷之一“援诏”)

首领不能掌一方之教,因无真学问。无真学问则不能起(据宁夏本:“起”为“辨”——引者注)邪正是非,去就取与,熏陶渐染,以成风俗,此一方之灾也。(卷之五“格论”)


有的“教领”、掌教等从业人员无真才实学的同时,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则徇私图利。他说:


盖以妈目今通译伊玛目。(原注:译曰教领)担一方之任,其所以训导变理,关切匪经,勿谓肥甘自膳,仅养妻子……又非独学者、有财之罪,试问训导何人?在以妈目,不能辞其责也。(卷之二“天命”)

……一家不化则家长危,一族不化则宗长危,一方不化则以妈目危,以妈目无学则一方危。(卷之五“格论”)

盖谓一方之升沉,系以以妈目……乃以无德无学者居之,一方之疾苦不闻,往来之痛痒无关;父子相承,兄弟替代,私人富众为垄断,避瘠寡若针毡。正道衰,礼义废,教化不行。(卷之四“世纪”)


马注关于“正教之忧”的八点内容,大致概括了当时伊斯兰教衰微的情景。马注:《清真指南》卷之八“教条”,第359—371页。这表明,伊斯兰教的衰微,与“掌一方之教”的、具有精神引导作用的“教领”、掌教无真才实学密切相关。他们之中可能有不少人既不通经,又欠缺用汉语清晰表达的能力,甚至习经的年轻经生,也缺乏汉语文的一般知识或相关训练,天长日久,必定导致宗教的衰微。

另一方面,完全表现为有的穆斯林正邪不分。在马注看来,“正”则指伊斯兰教为“正教”,“邪”则指“非遵法派”为“邪道”。正教与邪道不分,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信众伊斯兰信仰的纯正性。他以15世先祖赛典赤·赡思丁以来伊斯兰教的状况说:


由赡思丁公至于今四百余岁,嗟正教之衰微,憾珷玞之冒玉,异端左道,未有盛于此时者也;叛正从邪,未有众于此时者也;扶危拯溺,未有急于此时者也。外道之异端易分,正教之异端难晰。愚人之任性易除,智人之任性难革。(卷之九“原道跋”)


在中原地区,影响伊斯兰教的主要是“革烂得之属”。马注根据当时云南出现的这些“妖人”的情况据《清真指南》卷之十“左道通晓”,第419页。这些“妖人”活跃在云南的永昌、大理、楚雄、广通、罗舟、定远、大姚、姚州、武定、富民、嵩明、寻甸、宜良、曲靖、六凉、临沅等地,其“秽声塞耳,不堪听闻”。,对他们的来龙去脉,做出说明。说他们,


离天竺(即印度——引者注),入秦边(泛指今陕西、甘肃秦岭以北平原地区——引者注),勾妖人,祸乱中原……驱革烂得而出诸边,妖人敛迹,鼠辈潜消,奈源去而流不清,枝剪而根未拔,数年以来,萌蘖复生。或扮僧道,或冒(清)真,行仿白莲,技工妖术,潜游寺观,啸饮山林,行披发之术,以麻叶入烟酒。坠其术者,行同禽兽,秽乱闺门。以男女混杂为接绪,比脐度气为工夫,互相浸淫,恬不知耻。(卷之八“教条”)


马注进一步指出,受到这些“妖人”影响后,在地方上随之出现了如下现象,


好酒之回儒,贪色之满喇,见酒色之可以无禁,食饮之可以无分,拜可以不礼,斋可以不持,体可以不浴。亲之为友,拜之为师……甘心以自己之原配,供妖人之玩赏,甚至对夫淫妻,夫亦莫悟……注也洞访其非,闻之发指……(卷之八“教条”)


马注对伊斯兰教衰微原因的分析和概括,有一定道理。他归咎于上述现象,大致反映了他生活时代的情景。马注对此衰微现象的深切忧虑,正是他在晚年积极参与当地与“革烂得之属”的斗争,力图改变这一衰微状态的真正动力。其原因在于,


奈源去而流不清,枝剪而根未拔。外国之外道易分,内地之异端难晰。数年以来,萌蘖复生,毒流天下。乱我纪纲,伤我彝伦,败我风化,紊我教条,乱我清真。秦驱则逃之蜀,蜀驱则逃之黔,逃之滇。滇土辽远,汉蛮杂处,妖人往来,易于潜匿,庸夫愚妇,被其迷惑,钦若神明。(卷之十“左道通晓”)

异端之害,相沿数村,事关国律,大伤风化,总缘无专责成之掌教。职非上委,夤缘附势,舐痔折枝,废立之权操于宵小,或父子相承,或兄弟替代。无学居位,无德居尊,赖教谋食,惧祸保身,以致指大于臂,鼠大于猫,若木偶而冠,酗酒赌博,听其胡为,妖人来往视若未见,亲识不敢举,傍人不便首。(卷之十“左道通晓”)


可以认为,在当时,以汉文从事著述的经师、阿訇中,张中和王岱舆在学术上都是值得马注仿效的。

可是,从马注的写作方式来看,他以王岱舆为范例,而与张中的行文有一定的差异。这可能是与王岱舆的《正教真诠》、《希真正答》有它的实用价值有关。尽管张中在传授知识方面,是值得推崇的,但以阐述印度导师阿世格的经义讲授“信仰”(“以麻呢”)和译解(“率苏理”),可能显得过专而欠缺其实用价值。究其原因,马注在行文中需要以直白的形式,阐述、表达个人的见解,而张中则要严格依据经典或是原著做出表述,难以自由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