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领域及其自主性的呈现

中国的社会要被认知为区别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独立领域,就要做到三点:①需要有自己的行动主体,②需要自身能够作为整体被感知,③需要显示自己的自主性。

社会领域包括三个层次的行动主体:个人、个人结成的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的合作所形成的更大实体。个人本身不是社会,但是具有代表性的个人可以代表社会,使社会被作为一个整体被感知。社会组织是一种社会结合的形式,它们倡导一些理念,制造一些事件,构成“社会”的呈现方式,造成公众对于“社会”的特定认知。社会组织的合作,尤其是大量发生的和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合作,使整个社会可以在一定意义上被动员起来,实践共同的价值。由此发生的社会事件使个人和社会组织能够感知社会整体的存在,形成社会的自我意识。

行动者网络理论将社会世界视为经由事物相联结的循环(circulation)。B. Latour, and S. Woolgar, Laboratory Life: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Facts, Princeton, 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社会领域正体现在这些行动者之间的联结与合作中。中国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是一直都在发生的,但是由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限制社团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结合,所以大规模、具有全国影响的合作事件是直到近些年才不断涌现的。其中,以2003年发生而一直持续到现在的“怒江反坝事件”最具有标志性。国家发改委在2003年批准了《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由华电集团与云南省政府共同组建的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始在怒江六库地段平整兴建水坝。此事引起了国内环保组织的共同行动。为首的环保组织有北京汪永晨女士创办的绿家园志愿者(以下简称“绿家园”)、云南于晓刚先生创办的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推广中心(以下简称“云南大众流域”),还有梁从诫先生创办的自然之友、廖晓义女士创办的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以下简称“地球村”)。他们不但各自开展活动,而且还形成了有效合作的网络组织,共同行动或者发出共同的声音。它们通过大大小小的讨论会、论坛、讲座、图片展览表达了反对建坝的声音,引起了众多网民的支持。后来相关部门要求电力集团和地方政府缓建这个水电项目。历经十年,这个项目还处在进一步的论证之中。这是中国的社会组织第一次进行全国性的动员与联合,并且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中国的社会组织第一次作为整体被公众、政府和企业所认识。从此,具有全国性影响的社会组织合作就越来越常见了。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在灾区一线和NGO相对发达的全国其他地区纷纷出现了20个左右的大规模NGO集体性联合救灾行动朱健刚、王超、胡明:《责任-合作-行动:汶川地震中NGO参与个案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除了在偶发事件中合作之外,社会组织还借助非公募基金会的作用而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我国,不能公募、缺乏募款能力、不能开具免税票据等,都成为民间NGO资金吃紧的关键问题。非公募基金会是资金支持型的民间组织,专门为其他各种实践型的社会组织提供项目和资金,把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民间组织联合在一起,追求共同的目标。非公募基金会的有识之士已经自觉发挥机构的优势,在推动有志于社会事业但缺乏资金的公益组织联合行动上做出了示范。如南都公益基金会的“新公民项目”着眼于把流动人口的子女作为未来的公民对待,既资助城市农民工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也资助科普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组织、艺术培训中心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课后活动的辅导,还资助研究中心和维权组织探讨让农民工子女融入公立学校的制度创新。这个项目在北京、上海等各个大城市开展,联合起来的社会组织达到20多个,产生了全国性影响,获得了中国公益界的广泛认同。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阿拉善SEE生态协会这些年也都在做类似的事情。有了更多支持型的公益组织,中国的社团合作就是常态了。

纯粹民间的非公募基金会资助众多的民间组织,是社会内部产生自我支持能力和机制的表现,也是社会领域自主性的一种表现。从2004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开始,非公募基金会快速增长,在数量上已经超过公募基金会。据基金会中心网统计,2004年中国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共745家,非公募基金会共180家,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中心网:《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现状》,http://news.foundationcenter.org.cn/html/2013-07/70139.html,访问日期:2012年7月19日。占基金会总数的24.16%。截至2015年底,基金会总数达4719家,其中非公募基金会已经远远超过了公募基金会,占总数的近2/3。非公募基金会自2005年以来常年的增长率都在20%以上,高于同期公募基金会10%的年增长率基金会中心网:《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现状》,http://news.foundationcenter.org.cn/html/2013-07/70139.html,访问日期:2012年7月19日。,也高于长期以来社会组织近10%的年增长率。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与个人财富的增长为来自公民捐献的非公募基金会创造了增长的条件,也为“社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开创自己所期盼的未来提供了可能。这在一个长期具有中央政府进行规划和资源分配的传统的国家是十分难得的。社会领域的自主性以个人自由、结社自由和自有资源为条件。我们在中国的现实里看到了这些条件的匹配,尽管它们的成长还非常不够,但是无疑已经相当可观。

中国的社会组织正在学习着创造全国性的舞台,正在以行动造成全国性的影响,从而造成一种存在全国性的社会领域的公共认知。①慈善公益领域的“京交会”在2009年得以成功举办,这表明社会组织能够有序地集结为全国性的盛大活动,打破了民间组织不能全国合作的禁忌。2009年8月12日,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发起的“社会组织5·12行动论坛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联合了21家知名社会组织参与主办,全国各地150余家社会组织、80余家企业、50余位专家学者、10余家国际机构和近百家媒体参与这次盛会,除了经验交流之外,它们还达成了众多公益项目的合作。这是中国的社会领域被整体呈现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这些活动后来仍然在举办,并且以类似方式举办的其他活动也时有发生,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社会组织举办全国性活动的模式。

②网络社会的公民活动,事实上是一种成功的全国性动员的公共舆论平台和公共事务参与的方式。从芝麻琐事到国家大事、国际事务,只要有网民介入就会被提出来供公众讨论;只要有足够的公众参与,就会形成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声音。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自2009年以来每年发布“中国公民社会十大事件”,从环境保护、公民维权到监督政府、揭露腐败,几乎所有入选的事件都涉及网民的参与。我们从中能够清楚地看到,“社会”拥有自己的价值观,能够形成自己的声音,有能力追求自己的目标,并且往往能够取得成功。2012年8月2日,律师甘元春在个人微博爆料,称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当日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上访妈妈”唐慧做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网络舆论一片哗然,质疑之声迫使当地政府在8月10日释放唐慧女士。与此同时,这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废除劳教制度的大讨论。权威部门不得不明确表示要把废除劳教制度的问题纳入制度改革的日程。经过网络社会公民的介入,小事会变成大事,个人之事会变成涉及公共价值的事情,最终不仅让问题得到解决,而且有时能够让相关的制度得到改进。

③社会领域的自主性能够促使国家与市场进行变革,并要求它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制度建设。2011年,“郭美美事件”的爆发使中国最大的公益组织——中国红十字会遭遇严重的信任危机。当年红十字会接受的社会捐赠降幅近六成。这说明捐赠者对于公益组织的问责性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也迫使GONGOs认真应对信任危机。同时,社会领域能够在社会层面上筹集资金,进行公共建设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根据《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2013年,我国社会各界接收慈善捐赠总额近千亿元,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状况的满意度也在稳步提高。参见http://www.rmzxb.com.cn/sy/csgy/2014/09/23/383152.shtml,访问日期:2015年5月16日。2013年四川雅安地震,截至当年4月25日,深圳市红十字会仅募集捐款155.2万元。相比之下,民间公募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在24日前共收到捐款近1.5亿元。参见网站http://news.sina.com.cn/o/2013-04-26/052226954871.shtml,访问日期:2015年5月16日。捐赠者有了更大的自由,显然更加信任来自于“社会领域”的壹基金。民间的社会组织如果能够坚持做到公开、透明的运作,是能够获得全社会的信任的。如果社会组织能够以基金会中心网那样的行业自律机制进行自我约束,那么它们就能够在整体上提升自己的可信任度,也能够增进社会的总体信任度。

社会要作为一个自主的领域被感知,代表性人物的出现是一个标志和机制。社团合作的组织者和社会事件中涌现的领袖都可以发挥代表性人物的作用。徐永光先生毫无疑问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知名人物。1988年,徐永光辞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务,以10万元注册资金成立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创立“希望工程”项目,这一项目在17年里募集海内外捐款逾30亿元人民币,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289万人,建设希望小学12559所,成就了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公益品牌。在2001年,他与几位企业家合作筹办了南都公益基金会,从一位公募基金会的负责人转变为一家非公募基金会的操盘手。从2009年,他又开始推动成立中国基金会的联合组织,这就是后来的基金会中心网。他组织实施的大量公益项目都着眼于社会组织的合作与全国性影响。另外,像环保领域的汪永晨、廖晓义、于晓刚,公益领域的李连杰、邓飞等,都是中国的社会领域被公众鲜明感知的代表性人物。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大部分社会组织存在着也许可以称之为“个人组织化”的过程,张江华:《卡里斯玛、公共性与中国社会:有关“差序格局”的再思考》,《社会》2010年第5期。但毕竟,社会有了可以选择的组织,有了选择组织的自由,有了值得信任的组织。

这些个体在政治或经济领域中都获得过成功,但最后都选择在社会领域中更好地证明自己。而原本来自社会的环保英雄、良心律师、爱心模范,更是数不胜数,让一个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社会领域被呈现在大众媒体面前。社团合作的领袖可以发挥代表性人物的作用,社会事件中涌现的领袖也可以发挥这个作用。有了他们,社会领域就不再是匿名的,而是有代表的:有代表性人物、有代表性组织;有意见领袖,也有行动领袖。社会领域也因此有了名誉和名望,能够对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产生相应的影响。

综上所述,一个以非营利组织的名义与经济领域相区隔、以非政府组织的名义与政治领域相区隔的社会领域已经在中国形成,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的一项成果是“社会”的(重新)出现,这个新出现(再出现)的社会克服重重阻力,通过结社使自己组织化,通过倡导活动使自己的价值得到宣扬。由此,这些组织通过项目合作、通过媒体(尤其是新技术条件下的新媒体)的呼应,造就了一个内部形成认同、外部可以辨识的整体性的社会领域。

中国的社会领域已经基本形成了不局限于单一意识形态的价值体系,其中,公民精神中的减少暴力、包容差异、同情弱者、平等协商、追求自我的价值等,与原有的阶级意识和斗争哲学等形成反差。基于这些价值,公民与各种社会组织开展与慈善公益、保护环境、维护公民权利、监督政府、质疑问题相关的活动,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我们所呈现的这些案例都是一个一个的社会组织在做什么,但是我们应该尝试由此想象同一个大社会里发生的社会结合总量。个人由此可以和各种各样的人联系起来——没有这些结社,个人只是孤寂的原子。在上文列举的有限例子里,中国社会已经在价值观、组织方式上为作为普通人的个人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即个人通过结社可以建立与大社会乃至大世界的联系通道。我们由此可以想象,我们的共同体因为数百万社会组织的存在与行动而结成了怎样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大家在社会组织生活中积累善意、合作,共同营造自己安身立命的社会。这在性质上就是现代文明的社会,尽管它还只是格局初成,还面临着诸多的现实问题,如社会组织还亟需提升能力,公民精神还需要进一步培植,但是它的前景因为它的实力而非常光明。

当代中国的社会领域不是分散的原子化的个人组成的“匿名社会”,而是能够自主组织集体行动的主体。中国这样一个长期只能够通过垂直行政体系才能够组织多边的、大规模活动的社会,已经转变为一个可以通过社会组织自主进行横向联合和公共动员制造全国性的事件、提供大范围的服务、产生全国性影响的社会。在社会领域成长的过程中,一些杰出人物的努力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们也在一定意义上发挥了社会领域的代表者的作用。

社会领域的形成及其自主性的获得,并不意味着国家与市场领域的弱化。波兰尼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既为我们提供了宏观社会理论的三个领域划分的框架,也以西欧丰富的历史论证了三个领域互为条件发展的现代模式。国家的控制、经济的自由与社会的反商业化是不同的原则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和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第114~115页。,但是其中任何一个领域按照自己的法则运行,都是以另外两个领域按照自己的原则运行为条件的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和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第120~121页。,他尤其以大量篇幅论证了市场自由如何以国家法规的管控为条件。他的社会整体哲学是,人的社会不是以一个单一逻辑在运行的。三个领域的分化是现代国家发展的必然,而现代国家的治理之道在宏观上就是把任何一个领域在分化上的进步转化为另两个领域进步的积极条件。面对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三个领域的事实,国家总体建设的目的是有制衡的政府、有秩序的市场和有活力的社会,“强国家、强经济、强社会”的局面不仅在波兰尼的论证里存在,也在帕特南对意大利的历史比较案例研究中得到了证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而在我国的“希望工程”“免费午餐”等公益慈善领域里的一些成功项目中也得到了证明。社会领域的自主性以及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的合作性的形成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产物,也是中国社会整体进步的推动力量。最近这些年,企业界对社会组织的热心资助、各级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的高调投入,其实都表现了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对社会领域的积极预期。由此可见,中国正在进入三个领域以各自的主导原则相对自主而又互为依托和支撑的发展时期。

 

本章是我和夏循祥博士多年合作的社会组织研究的一项成果,比较简略的版本以《社会领域及其自主性的生成》(高丙中、夏循祥)为题发表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初稿的英文版“The Emergence of an Autonomous Social Sector in China”(Gao Bingzhong, Xia Xunxiang)收录在NGO 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 in China, edited by Reza Hasmath and Jennifer Hsu,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2016。本章是目前最完整的版本。特此说明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