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的新价值及其主流化

如果说现代社会是各种人际关系、各种社团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国家共同体的关系的一种集合,那么社团作为组织实体是公民社会的外显的方面,而公民精神(civility,也可以译为公民修养)则是它的内在品质。中国曾经是一个信奉斗争哲学的社会,“与人斗,其乐无穷”曾经是中国的时代精神。如果从社会领域来看,过去近40年来的社会进步正表现为现代的公民精神逐渐在公众生活中被接受,并且成为社会价值的主流。

希尔斯将公民精神视为公民社会的定性要素,他认为公民性主宰着一个社会作为公民社会在运转Edward Shils, The Virtue of Civility: Selected Essays on Liberalism, Tradition, and Civil Society, edited by Steven Grosby, Indianapolis: Liberty Fund,1997, pp.338-339.。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公民修养项目(Johns Hopkins Civility Project)创办人P. M. Forni在《立志公民修养》一书中提出了25项待人接物的守则P. M. Forni, Choosing Civility,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2002.,这表面上是一些礼貌、风度、谦让的教导,其核心却是一种公共生活的“觉醒”,是对其他人(尤其是陌生人)的存在和需要的一种关注。

中国社会领域公民性的成长具体表现在以下六点。第一,礼貌的基础地位逐步得到全社会的承认。这个价值或习惯所涉及的是对待人的公民底线。作为价值观来说,把任何人都当作人来对待,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人是常规的表现,这与中国社会作为礼仪之邦的传统是一脉相承的。但是对待犯罪嫌疑人、服刑的人、竞争者(政敌)也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也必须对他们礼貌相待,而这种对待与中国传统(坏人是畜生)和社会主义的新传统(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是相左的。现在,改变已经发生。2010年,网络对一些地方的公审提出了质疑,对公布嫖客和小姐的姓名提出了批评,结果公安部下发通知,促使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放弃了这些做法,并追究了部分执法人员的责任《南方都市报》2010年7月27日以《牵绳小姐惹争议,东莞民警被停职》(记者韩成良)为题报道,公安部后下发通知说,广东、湖北两地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工作中发生让小姐和嫖客曝光的事件,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轻视保障人权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确、公开、公正、文明、理性执法,执法方式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侵害了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要求各地重视,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处理。。我们无意在此推论,今后类似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但是我们看到网络的批评得到大量网民的支持并促使执法部门改变的事实,我们要推论的是,礼貌待人作为一种普遍主义的价值观在主流社会已经基本确立。

第二,任何人不要以任何理由去强迫他人,甚至不能以任何善意去强迫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尤其不能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使用暴力;即使是国家机器使用暴力也必须受到限制。经过一些事件,最大限度地限制暴力的价值观在中国社会逐步得到确认。2003年,孙志刚在广州被城市收容人员的暴力执法致死。该事件引起广泛的社会讨论,国家执法部门对公民使用暴力的行为受到了公众的谴责,舆论推动政府废除了旧的收容遣送制度。这次事件所树立的节制国家执法部门的暴力的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家庭内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不能使用暴力的观念也被许多家长所认识、接受。非暴力作为日常生活的准则,也已经是一种社会价值。

第三,从比较消极的方面来说,公民个人对他人的容忍、宽容是必有的心态,整个社会要能够容纳差异。宽容的价值在中国社会相对来说是比较突出的。没有宽容,中国社会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呈现宗教、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多样化局面。各种新的职业、兴趣团体、新的文化群体都不断涌现,甚至同性恋这类在以往算得上“罪大恶极”的事情,也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同情和理解。从个体社会结合、参与社会组织的角度而言,一个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相互包容甚至有所冲突的组织。原先的黏合性社会资本(bonding social capital)逐渐转型为连接性社会资本(bridging social capital),Xavier de Souza Briggs,“Doing Democracy Up Close: Culture, Power, and Communication In Community Building”,Journal of Planning Education And Research 18(1998): 1-13.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团结。

第四,从比较积极的方面来说,对他人尤其是对陌生人的同情之心是公民性的重要内容。关心、帮助亲戚朋友,这是中国社会固有的日常生活经验,而声援、资助不认识、不相干的人,却是近些年来在社会上自发形成的新价值。传统时代,一个地方的人因为灾害发生生活必需品的匮乏,他们或者分别去他乡乞讨,或者组织起来作为土匪去抢劫。现在的情况是,一个地方发生灾害,这个地方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各地的捐献会汇集过来。这就是现代社会公民性价值的具体表现。

第五,志愿者精神已经能够在社会上广泛出现。社会领域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区分开来保持独立、自治的属性,主要依靠的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一个人不是因为权力的驱使,不是因为金钱的算计,而是因为个人的价值观而自愿站出来帮助他人,参加公益活动。汶川地震发生后,300万个人志愿者先后奔赴灾区。有研究报告估计,NGO和志愿者组织等民间公益力量在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的价值贡献超过20亿元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关于民间公益组织参与汶川大地震救灾重建的报告及建议》,2008, http://www.cuhk.edu.hk/centre/ccss/earthquake/report/report1.doc,访问日期:2013年8月20日。。社会捐赠款物总额则高达1070亿元。中民慈善捐赠中心:《2008年慈善捐助报告》,http://www.charity.gov.cn/fsm/jsp/columu2.jsp? ColumnID=137&TID=20100421203119732615070,访问日期:2013年8月20日。“免费午餐”公益项目从2011年3月发起,到2013年10月,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不仅筹款7000万元,而且参与人数突破千万人,有力地推动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建设。邓飞:《免费午餐:柔软改变中国》,北京:华文出版社,2014。这说明志愿者精神在中国已经具有非常深厚的基础。

第六,从公民精神的代际传承来说,社会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的可接受度也越来越高。近些年来,志愿者精神的培育已经成为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部分。从政治文化转型的角度来说,强调经济和人身安全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开始逐步让位于强调自主和自我表现的“后物质主义”。罗纳德·英格尔哈特:《发达工业社会的文化转型》,张秀琴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青年一代更加关心社会和未来,这使整体社会公民性出现进步的可能性。具体表现为,社会领域的就业人数越来越多,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组织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高校社团开始进行社会公益活动,如爱心助学。大学生暑期志愿服务已经是常态,许多中学也开始鼓励学生在社区参与志愿服务。而越来越多的公益行动也着力于培养下一代公民的自主能力,比如灯塔计划可参见相关网站,http://www.lighthouse.org.cn/。、麦田计划可参见相关网站,http://www.mowo.cn/index2.htm。

今天,中国人在社会上不再能摆出“人民”代表的姿态对别人施以强制甚至暴力,而只能像“公民”一样以平等身份和别人好好说话,求同存异;谁也不能再通过把别人列为阶级敌人而置自己于竞争的优势地位,剥夺他人的平等机会。以此而论,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新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