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明历史系列(套装共6册)
-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简明中国历史读本》编写组
- 4523字
- 2024-11-02 05:05:59
第三节
古史传说与远古社会
一 三皇传说的时代特征
在没有文字的时代,人们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来保存和流传历史。这些内容后来被用文字记录下来,便成为文献中的古史传说。古史传说中含有一些神话的成分,有些可能是关于远古时代的朦胧记忆或想象,也有些则属于古人对宇宙和自然的一种解释。例如女娲(wā)抟土造人的传说,就是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传说,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和许多江河都流向东南的走向。
在传统史学中,中国的历史自三皇五帝开始。三皇五帝作为一个专有名称,出现在战国时代。《周礼》、《庄子》和《吕氏春秋》等书中都有“三皇五帝”这一概念,但三皇到底指谁?五帝由哪五位组成?在古代文献中说法不一。正如东汉末年王符在《潜夫论·五德志》中所说:“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伏羲、神农为二皇,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今天看来,战国秦汉时期的人是用“三皇五帝”统括了远古其他诸帝,用它表述社会历史的推移和递进,表达了一种社会发展的历史观。其中有关燧人、伏羲和神农的“三皇”传说,分别反映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某些社会特征。
相传燧人氏钻燧取火,使民懂得熟食而告别茹毛饮血的时代。燧人氏“钻燧取火”属于人工取火。发明钻燧取火的前提是不仅要对火及燃烧条件有充分的掌握,对木料质地有充分的认识,还要有磨、钻、锯等工艺产生,然后才有可能发明钻燧取火的方法。考古发现证明,正是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发明了磨制、钻孔和锯的技术。因此,燧人氏“钻燧取火”的传说,反映的应该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发明人工取火之后的社会生活。燧人氏实为一个人格化的“指示时代的名词”或“文化符号”,而不应将之视为某一个人或某一族的名称。
传说中的伏羲文化主要特征除“教民以猎”、结网捕鱼之外,还有“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始作八卦”说明已出现原始、朴素的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而伏羲氏时代的渔猎经济也已不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较低级的渔猎经济,应与旧石器时代晚期较高级的渔猎经济相对应。
传说神农发明了农业,也发明了耒耜。但是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发明农业与在农业生产中使用耒耜农具是两个不同的阶段。神农氏的传说若代表的是农业的起源,反映的是距今12000—9000年新石器时代早期阶段的事;若传说的是耜耕或锄耕农业,则属于农业起源之后,即距今9000—7000年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事。
中国的原始农业分为北方的粟黍旱作农业和南方的稻作农业两大系统。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华南各地都可以看到属于农业起源阶段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国的农业不可能起源于一地,它起源于南北不同的地方。因此既不能把神农氏看成是一个人,也不能说农业是由他一人发明的,与燧人氏、伏羲氏一样,神农氏也应视为一个人格化的“指示时代的名词”或“文化符号”,他们都是伟大历史进步的一种具象概括。
二 五帝传说与远古社会的演进
三皇之后是五帝。《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的五帝是: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黄帝为五帝之首,其余四帝都是黄帝的后裔。颛顼是黄帝之子昌意的儿子,即黄帝之孙。帝喾的父亲叫蟜(qiáo)极,蟜极的父亲叫玄嚣(Áo),玄嚣与颛顼的父亲昌意都是黄帝的儿子,所以,帝喾是颛顼的侄辈、黄帝的曾孙;尧又是帝喾的儿子,舜则是颛顼的六世孙。
《五帝本纪》所叙述的五帝,大致反映了他们在历史舞台上先后称雄的时间顺序,但五帝中其他四帝与黄帝在血缘上并不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从族氏上看,黄帝为轩辕氏和有熊氏,颛顼为高阳氏,帝喾为高辛氏,帝尧为陶唐氏,帝舜为有虞氏,他们分属于不同的族团。考古学也表明,远古时期中华大地上的新石器文化星罗棋布,新石器文化遗址数以万计,创造这些新石器文化的氏族部落林立,这些部落后来组合成几个大的部族集团,各大族团之间起初互不统属,不可能都是同出一祖、万古一系。但在诸族团之间不断交往、纷争、联合的漫长过程中,也会逐渐发生互相融合并认同彼此祖先,乃至最后认同共同祖先为五帝—炎黄二帝—黄帝的现象。司马迁等史学家生活在大一统时代,在大一统观念的作用下,他们将原本属于分散的材料,原本属于不同系统的部族领袖人物或部族神,经过取舍、加工、合并、改造等一番工夫,或者是安排构筑在一个朝廷里,或者是描写成具有血亲关系。这种做法,既是大一统历史观整合神话传说的产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远古时期诸族团逐渐融合为华夏族的过程中,“祖先认同”由互异而日渐趋同、由分散而趋于集中,最后走向一元化的历史真相。今天我们面对《五帝本纪》中的“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这一谱系时,不必拘泥于这些传说人物是否具有血缘上的祖孙关系,而不妨把他们看成是不同的部族集团称霸一方时的早晚关系,同时也是诸族团融合后,“祖先认同”由异趋同时所崇祀的祖先先后承继关系。
1. 黄帝与炎帝
在历史上,每每“炎黄”并称。《礼记》、《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所载的五帝,也是把炎帝包括在内的。所以,黄帝时代也被称为炎黄时代。《国语·晋语》说:“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按照这个说法,黄、炎两族是从互通婚姻的少典氏和有蟜氏繁衍出来的。黄帝族最初居住在今陕北的黄土高原上,炎帝族最初居住在今陕西宝鸡一带,后来黄、炎两族逐渐东移。黄帝族的迁徙路线偏北些,东渡黄河以后,沿着中条山、太行山的山边地带一直来到今冀北地区。炎帝族的迁徙路线稍偏南,顺着渭水和黄河两岸发展到今河南以及冀南、鲁东北一带。他们在迁徙过程中曾与所迁地区的土著部落发生过战争,其中在今冀北地区,黄帝族联合炎帝族,与蚩尤族发生涿鹿之战,其后黄帝族又与炎帝族发生阪泉之战。炎黄时代,诸族之间有冲突和斗争,但也有联合和融合。
我国远古时代,人名、族名和地名常常合而为一。黄帝号称轩辕氏,又号称有熊氏。轩辕氏即天鼋(yuán)氏,是以大鳖为图腾。有熊氏是以熊、虎等猛兽为图腾。《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与炎帝在阪泉之野作战时,曾用以兽为名的六支不同图腾的军队:熊、罴(pí)、貔(pí)、貅(xiū)、貙(chū)、虎,这也说明所谓有熊氏是图腾的名称。此外,相传黄帝有二十五宗,有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jí)、儇(xuān)、依十二姓。二十五宗即二十五个氏族,十二姓即十二个胞族,所以黄帝族实为一个庞大的部族集团。轩辕氏与有熊氏以及二十五宗与十二姓,都统一在黄帝的名下,可见在“黄帝”这一名号中,实际上存在着部族融合的情形。炎帝族的情况也是这样。炎帝为姜姓,而相传炎帝又号称连山氏、烈山氏等,炎帝一名也是部族融合的产物。这种部族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后来就成为以黄帝族和炎帝族为主体,融合其他诸多部族而形成的华夏民族。华夏族的主干是由黄帝族、炎帝族所构成,黄帝和炎帝也就顺理成章地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
2. 颛顼与“绝地天通”
继炎黄而来的是颛顼时期。相传颛顼的居地在“帝丘”,即今河南濮阳。帝颛顼时,发生了著名的重和黎“绝地天通”的原始宗教变革。《国语·楚语》记载,颛顼让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又让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并达到“绝地天通”。这是说南正重和火正黎作为颛顼时设立的祭司兼管理人员,分管天上与地上的事情,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沟通民神与天地,从而把原始宗教祭祀变成了只限于少数神职人员的事情,改变了以前家家有巫、人人都能与神灵交往的局面。这种神职人员的出现,意味着一个祭司兼管理阶层的形成。这也是一种社会分工,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
3. 尧舜禹禅让与邦国联盟
颛顼之后是尧舜禹时期。尧,名放勋,是陶唐氏的邦君,所以又称唐尧。陶唐氏最初活动于今河北唐县一带,后迁徙来到晋南,在帝尧时定居于晋南的临汾盆地。
尧舜禹禅让传说是这一时期特有的一种历史现象。在尧舜时期,各地已产生邦国,并出现邦国联盟。尧、舜、禹最初都是各自邦国之君,也先后担任过中原地区邦国联盟的盟主。尧舜禹禅让传说,描述了盟主职位在邦国联盟内转移和交接的情形。据《尚书·尧典》等记载,尧在年老的时候,让邦国联盟内的“四岳”推举继承人,大家一致推举舜,尧经过一番考察后,认为舜具有齐家治国的能力,于是决定让位于舜。舜正式继位前,曾把权力让给尧的儿子丹朱,自己避居于南河之南。然而天下诸邦和民众却不信任丹朱,而拥戴舜,这样,舜才正式继位。
舜,名重华,有虞氏之人,所以又称虞舜。孟子说舜最初是东夷人,生于诸冯。诸冯在今山东诸城。虞舜后来由东方迁徙到了今晋西南的永济一带,所以舜又被称为“冀州之人”。据《尚书·尧典》记载,舜执掌了邦国联盟后,命禹为“司空”,主持治理洪水、平定水土;命弃为“后稷”,主持谷物播种和生产;命契为“司徒”,主持教化;命皋陶为“士”,主持刑罚。禹是夏族始祖,弃是周族始祖,契是商族始祖,皋陶是东夷人。当时的邦国联盟还没有发展成王朝,禹、弃、契、皋陶等人并不属于“同朝为官”。因此,这些官职的任命未必实有其事,但却反映了舜与诸邦的广泛联系,也反映了当时邦国联盟的构成情形。舜年老的时候,决定将权位让给禹,禹在正式继位以前,也是谦让,提出把权位让给舜的儿子商均,自己避居于阳城,但是诸邦依然拥戴禹,禹这才正式继位。
关于尧、舜、禹之间权位的转移,还有另外一种传说。古本《竹书纪年》记载:“舜囚尧。”《韩非子·说疑》说:“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孟子·万章上》也说:“(舜)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簒也,非天与也。”尧、舜、禹相互争斗的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原地区各个邦国之间势力消长的关系。这种情形与史书用“万邦”、“万国”来称呼尧舜禹时期的政治实体是一致的。我们可以看到,尧、舜、禹是双重身份,他们首先是本邦本国的邦君,又都曾担任过邦国联盟的“盟主”亦即“霸主”。夏商西周三代之君“天下共主”的地位,就是由尧舜禹时期邦国“盟主”或“霸主”转化而来的。
禹来自姒(sì)姓夏后氏。他执政期间,作为邦国联盟的盟主,已完全具有不经过原始民主程序而决定生杀予夺的专断权力。据《国语·鲁语》记载,禹曾令各地邦君会盟于会稽(今浙江绍兴),防风氏迟到,禹一声令下,就把他杀了。会盟涂山(今安徽蚌埠西,一说在今绍兴西北)时,各邦国都要奉献玉帛。随着社会内部的阶级与阶层分化日益加剧,社会各种矛盾冲突日益尖锐而难以调和,暴力手段的运用日益凸显和经常化,邦国之间以掠夺土地、资源、财物和人口为目的的战争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宗教祭祀、举办水利工程与应对自然灾害等社会公共事务也日益发展,中原各地区、各邦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文化认同日趋增强,一个以今豫西、晋南为中心,华夏早期文明辐射四方的广域共同体逐渐形成。在远古社会日益复杂化的新形势下,不论是邦国和邦国联盟的性质与功能,还是邦君和盟主的地位与权力,都在相应地发生蜕变。财产私有化的汹涌浪潮,也从经济领域波及到政治领域,植根于原始共产制和原始民主的禅让制已奄奄一息,世袭王位制即将取而代之,以“天下共主”为最高统治者的国家形态在中原地区呼之欲出。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就要破晓了。